供弟弟读完大学后,他嫌我摆摊丢人

供弟弟读完大学后,他嫌我摆摊丢人

南岛的水福 著 现代言情 2026-03-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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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王大壮 主角
changduduanpian 来源
《供弟弟读完大学后,他嫌我摆摊丢人》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春雨王大壮,讲述了​01我养了十年的弟弟,让保安把我赶出了他的升学宴。他说我是走错门的家政阿姨,一身油烟味丢人。可昨天他还在电话里叫我“亲姐”,说等他出息了一定让我享福。我被保安推出酒店大门,新裙子撕破了,整个人摔在台阶上,膝盖磕得生疼,夏天的地面晒得发烫,手心里全是灰。手里还攥着那个红包。一万块,我炒了三个月,一碗八块,一天两百来碗,手累得伸不直。我盯着红包上那团涂改的黑,忽然不气了。该算账了。宴会厅里传来周春雨的...

精彩试读


“他说的对嘛,你一个摆摊的,去那种场合干啥?我都没去。你在家好好炒你的粉,别添乱。”

挂了电话。他们早就商量好的。

我想起小时候,家里但凡有好吃的,母亲总是说“让弟弟先吃”。

我以为是客气,后来才明白,在她心里,儿子才是自己人,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

我翻开通讯录,找到老陈的号码。

02
回到摊位,王大壮还没收工。

看见我的样子,他愣了一下。

“没事。”

我从摊位底下拖出一个旧行李箱,边角磨白了,拉链坏过一次,我自己缝上的。

打开箱子,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东西。

最上面是弟弟的破书包,蓝色的,拉链坏了,用别针别着。

他背了六年,每次坏了,我晚上收摊回来缝。

下面是他的旧球鞋,发黄了,鞋底磨平了。

初三那年买的,我炒了两个月粉。他穿了半年就不要了,我洗干净收了起来。

再往下是七条围裙,一条比一条破。第一条是淡粉色的,还能看出原来的颜色。

我拿起第七条,这条最破,油渍已经洗不出来了,领口磨出一个洞,我用针线密密地缝了一圈。

但我记得它原本是浅蓝色的,和周春雨初中校服一个颜色。

那年他上初一,要买校服,我花了一个月的积蓄。

买完没钱了,就把自己一条旧围裙染成蓝色。没有染料,我去**市场找老陈,问有没有染衣服的东西。

老陈翻了半天,找出一包蓝色染料,说凑合用。

我回来烧了锅水,把围裙放进去煮,煮了一个小时,捞出来晾干。颜色不均匀,一块深一块浅,但好歹是蓝色了。

第二天他放学回来,看见我穿着那条围裙炒粉,愣了一下。

他说:“姐,你这围裙跟我校服一个色。”

我说:“那咱们姐弟俩穿一样的。”他笑了。

那是他最后一次用那种语气叫我“姐”。

其实小时候他不是这样的。

我记得他五六岁时,我发烧躺床上,他踮着脚端了一碗水过来,洒了一半,还烫了手,哭着说“姐你快点好”。

那时候他还会把学校发的糖揣兜里带回来给我,糖化了,黏在糖纸上,他不好意思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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