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弟弟读完大学后,他嫌我摆摊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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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王大壮
主角
changduduan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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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弟弟读完大学后,他嫌我摆摊丢人》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春雨王大壮,讲述了01我养了十年的弟弟,让保安把我赶出了他的升学宴。他说我是走错门的家政阿姨,一身油烟味丢人。可昨天他还在电话里叫我“亲姐”,说等他出息了一定让我享福。我被保安推出酒店大门,新裙子撕破了,整个人摔在台阶上,膝盖磕得生疼,夏天的地面晒得发烫,手心里全是灰。手里还攥着那个红包。一万块,我炒了三个月,一碗八块,一天两百来碗,手累得伸不直。我盯着红包上那团涂改的黑,忽然不气了。该算账了。宴会厅里传来周春雨的...
精彩试读
“他说的对嘛,你一个摆摊的,去那种场合干啥?我都没去。你在家好好炒你的粉,别添乱。”
挂了电话。他们早就商量好的。
我想起小时候,家里但凡有好吃的,母亲总是说“让弟弟先吃”。
我以为是客气,后来才明白,在她心里,儿子才是自己人,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
我翻开通讯录,找到老陈的号码。
02
回到摊位,王大壮还没收工。
看见我的样子,他愣了一下。
“没事。”
我从摊位底下拖出一个旧行李箱,边角磨白了,拉链坏过一次,我自己缝上的。
打开箱子,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东西。
最上面是弟弟的破书包,蓝色的,拉链坏了,用别针别着。
他背了六年,每次坏了,我晚上收摊回来缝。
下面是他的旧球鞋,发黄了,鞋底磨平了。
初三那年买的,我炒了两个月粉。他穿了半年就不要了,我洗干净收了起来。
再往下是七条围裙,一条比一条破。第一条是淡粉色的,还能看出原来的颜色。
我拿起第七条,这条最破,油渍已经洗不出来了,领口磨出一个洞,我用针线密密地缝了一圈。
但我记得它原本是浅蓝色的,和周春雨初中校服一个颜色。
那年他上初一,要买校服,我花了一个月的积蓄。
买完没钱了,就把自己一条旧围裙染成蓝色。没有染料,我去**市场找老陈,问有没有染衣服的东西。
老陈翻了半天,找出一包蓝色染料,说凑合用。
我回来烧了锅水,把围裙放进去煮,煮了一个小时,捞出来晾干。颜色不均匀,一块深一块浅,但好歹是蓝色了。
第二天他放学回来,看见我穿着那条围裙炒粉,愣了一下。
他说:“姐,你这围裙跟我校服一个色。”
我说:“那咱们姐弟俩穿一样的。”他笑了。
那是他最后一次用那种语气叫我“姐”。
其实小时候他不是这样的。
我记得他五六岁时,我发烧躺床上,他踮着脚端了一碗水过来,洒了一半,还烫了手,哭着说“姐你快点好”。
那时候他还会把学校发的糖揣兜里带回来给我,糖化了,黏在糖纸上,他不好意思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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