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饕餮纪元  |  作者:玄庭天  |  更新:2026-04-02
入伙------------------------------------------。他早上八点醒来,床头柜上已经放好了一叠已经签好字的单子——不是他签的,是沈惊蛰的人办的。护士进来拔针的时候多看了他两眼,眼神里有一种很职业化的同情,大概是以为哪个没爹没**孩子出了车祸连个陪床的家人都没有。。他也解释不了——他确实没有家人来陪床。**在老家县城的一家服装厂上班,请一天假扣一百八,来回车票要三百多,他打电话回去说“没事,就擦破点皮”,**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那你照顾好自己”,就挂了。。衣服是新的,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尾的椅子上——一件灰色的短袖T恤,一条黑色的运动长裤,一双白色的板鞋。尺码刚好,像是有人量过他的身材。他不知道这是沈惊蛰安排的还是谁安排的,但他穿上了,因为他的大裤衩和拖鞋不知道被扔到哪儿去了。。沈惊蛰说“打那个电话”,他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从枕头下面摸出那张黑色名片,用医院的公用电话拨了上面的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声音很年轻,说话像在嚼冰块,又脆又冷:“南门,出来,白色面包车,车牌尾号371。”,一辆白色面包车正停在路边,发动机没熄火,排气管突突地冒着白烟。他走过去拉开车门,看到驾驶座上坐着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正百无聊赖地用指关节敲着方向盘。。她的眼睛很亮,瞳仁是一种很浅的棕色,在阳光下几乎透着金,眼角微微上挑,带着一种天然的警觉和锐利,像一只蹲在树枝上打量猎物的鸟。她的左耳上戴着三个银色的耳钉,排列成一条弧线,最下面的那个比上面两个大一圈,上面刻着一个极小的、看不太清的图案。“林默?”她问。“嗯。上车,后排。”。后排座椅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了什么。他把包挪到一边,系好安全带。女孩挂挡踩油门,面包车像被踹了一脚似的蹿出去,把他整个人甩在座椅靠背上。“沈惊蛰让我来接你,”女孩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在空气里点了点,“我叫姜北,你叫我北哥就行。……你是女的。废话,我看不出来吗?”姜北从后视镜里瞥了他一眼,“北哥是外号,不是性别。别纠结这个。”,猛打了一把方向,面包车拐进一条窄巷子,两边的墙壁几乎擦着后视镜过去。林默下意识地抓住了头顶的扶手,指节泛白。姜北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的动作,嘴角微微翘了一下,车速不减反增。“沈叔说你挺聪明,”她说,“一眼就看出来他在试探你。”
“……还好。”
“那你猜猜我现在在干什么?”
“测试我的反应速度。”
姜北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那种锐利感消退了不少,露出一点同龄人该有的东西,但很快就收了回去。“及格了。坐稳。”
面包车从巷子另一头冲出去,汇入主路车流。姜北开车的方式和她说话一样——干脆、利落、不带任何多余的犹豫,变道不打灯,超车不减速,在车流里钻来钻去像一条滑溜的泥鳅。林默坐在后排,看着窗外的街景飞速后退,从商业区到居民区,从居民区到城乡结合部,楼越来越矮,路越来越窄,人越来越少。
四十分钟后,面包车在一扇大铁门前停了下来。
门是灰色的,很高,目测至少有四米,表面锈迹斑斑,像是很多年没有刷过漆。门的两边是同样灰色的围墙,墙上拉着带刺的铁丝网,墙头上每隔十米就有一个摄像头,黑色的球机在支架上缓缓转动,像一只只沉默的眼睛。门头上没有**子,没有任何标识,如果不是姜北把车停在这里,林默只会以为这是一个废弃的工厂仓库。
姜北按了两下喇叭。铁门上开了一扇小窗,露出一张脸——一个光头男人,四十来岁,脸上的皮肤像被砂纸打磨过,粗糙而泛红,左眼眉骨上有一道很深的疤,把眉毛截成了两段。他的目光从姜北身上扫过,又落到后排的林默身上,停了大概三秒,然后缩回去,小窗关上。
铁门从里面被推开,发出一阵沉闷的、生锈的摩擦声。
姜北把车开进去。门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院子,水泥地面,打扫得很干净,院子四周是一圈二层的楼房,灰砖灰瓦,看起来像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建筑。院子里停着几辆车——两辆黑色的越野车,一辆银灰色的商务车,还有一辆看起来像报废了的摩托车,歪歪斜斜地靠在墙角。
“到了,”姜北熄了火,拉开车门跳下去,“下来吧。”
林默拎着那个黑色双肩包下了车。院子里很安静,听不到任何声音,没有人的说话声,没有机器的轰鸣声,连鸟叫声都没有。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机油味,混着某种说不清的、像是金属加热后的焦糊气息。他跟着姜北穿过院子,走进正对面那栋楼的一扇门。
门里面是一条走廊,走廊很长,两侧是关着的门,每扇门上都贴着编号——A1、A2、A3,一直排到A12。走廊尽头的墙上挂着一面镜子,但林默走了几步就发现那不是镜子,是单向玻璃,后面大概有人在看着这边。
姜北在A7号门前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门禁卡刷了一下。门锁发出“咔哒”一声,她推开门,侧身让林默进去。
房间不大,大概十五平方米,但收拾得很干净。一张单人床,铺着灰色的床单,叠着一床薄被。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衣柜。桌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一盏台灯和一瓶矿泉水。墙上没有窗户,只有一个小小的通风口,发出轻微的嗡嗡声。
“这是你的房间,”姜北靠在门框上,“东西都是新的,电脑连了内网,别乱点。衣柜里有换洗的衣服,尺码应该差不多。厕所在走廊尽头,男左女右,别走错。食堂在院子东边那栋楼的一楼,开饭时间是七点半、十一点半、五点半,过时不候。”
她说完转身要走,林默叫住了她。
“沈惊蛰呢?”
“沈叔出去了,”姜北头也没回,“晚上回来。他让你先休息,别乱跑。对了——”
她回过头来,目光落在林默的右手上。那个暗红色的饕餮纹路从手背一直蔓延到手腕,在他换衣服的时候已经从车祸时的硬币大小扩展到了几乎覆盖整个手背,纹路比以前更清晰了,能看出那是一只蜷缩着的兽的轮廓——张着大口,四肢蜷曲,尾巴缠绕在身体周围,像是被定格在某个即将扑出的瞬间。
“那个东西,”姜北指了指他的手,“别让别人看到。在这里也不行。”
她走了。门关上,锁舌弹入锁孔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
林默在床边坐了一会儿,把双肩包放在桌上,拉开拉链。里面装的东西很简单——两件T恤,一条长裤,一双袜子,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一支笔,还有一个巴掌大的白色纸包。他打开纸包,里面是一板药片,铝箔包装上没有任何文字和标签,药片是白色的,圆形,没有刻字。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药,也没有吃。他把纸包放回包里,站起来走到门边,试着拧了一下门把手——没有锁,从里面可以打开。他犹豫了一下,推开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空无一人,日光灯管发出均匀的白光,把整条走廊照得通亮。A1到A12,十二扇门全部关着,听不到任何声音。他沿着走廊走了一遍,在A1和A2的门上看到了被刮擦过的痕迹——不是自然磨损,是被人用什么东西刻意划过的,痕迹很新,像是最近几天才留下的。
他在A1门前停下来,蹲下身仔细看了看。门的下沿有一小块暗红色的污渍,已经干透了,颜色发黑,嵌在金属和地面的缝隙里。他伸出手指碰了一下——不是锈迹,是血。
“A1别靠近。”
声音从身后传来,低沉,沙哑,像是砂纸在粗糙的木头上摩擦。林默猛地站起来转过身,看到一个男人正站在走廊的另一头,离他大概十米远。
那人穿着一件灰色的工装外套,拉链拉到最高处,遮住了半张脸。他的头发很长,乱糟糟地搭在额前,遮住了眉眼,只露出一张消瘦的、棱角分明的下半张脸和一道从左边颧骨延伸到耳根的疤。他靠在墙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姿势看起来很放松,但林默注意到他的重心是微微前倾的——那是随时可以扑出去或者闪避的姿势。
“你是谁?”林默问。
“A3,”那人说,“你可以叫我三哥。你是新来的?”
“林默。”
“林默,”三哥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像是在品尝它的味道,“饕餮?”
林默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
“别紧张,”三哥说,“你的味儿太冲了,隔着三道门都能闻到。不是你的问题,是饕餮的问题——它在吸引同类,也在威慑同类。你现在就像一头闯进别人地盘的小狼崽子,浑身上下都写着‘我很危险别惹我’,但实际**连怎么呲牙都不会。”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没有点燃。“A1之前住的那个人,也是饕餮血脉。三个月前被归墟的人抓走了,走之前跟这里的人打了一架,门上的血是他的。”
“他还活着吗?”
三哥没有回答。他把烟从嘴里取下来,夹在指间,转了转。“沈叔让你住A7,是故意的。A7离A1最远,离A12最近。A12住的是谁,你知道么?”
林默摇头。
“沈若棠,”三哥说,“朱雀。”
他说完这句话就转身走了,脚步声在走廊里回荡,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后面。林默站在原地,看着A1门上那道暗红色的污渍,站了很久。
他回到A7的时候,桌上多了一样东西——一个白色的信封,没有署名,没有封口。他拿起来抽出里面的信纸,上面只有一行字,手写的,字迹刚硬锋利,像用刀刻出来的:
“晚上八点,院子,别迟到。”
他没猜错的话,这是沈惊蛰的字。
剩下的时间他哪儿也没去。他坐在床上,把那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翻开来,在第一页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和几个字:手背上的纹路又大了一圈。然后他合上本子,靠在床头,闭上眼睛。
脑海深处,那个声音又出现了。这次很轻,很淡,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的风声,断断续续的,几乎听不清。但他知道它在说什么——它在说同一个字。
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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