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我是一个没人要的女孩  |  作者:火塘宝宝  |  更新:2026-04-05
:沦陷的前兆------------------------------------------《女弃婴和她的家人们》的续集,想知道前期内容的宝子们可看上一部分。在此我简单介绍下前情:,我得知自己是一个女弃婴,但我一直装作不知道。小时候的我其实很幸福,但十二岁那年,父亲离世了,我和我妈相依为命。,爷爷奶奶一向不喜欢我,大伯妈一家和我们更是水火不相容。,开始另**人,可给我找的一个继父,差点**了我。为了保护我,我妈只能在舅舅们的帮助下抚养我。好在我挺争气的,学习成绩一直还挺好的。,我妈给我买了芒果吃。没想到我对芒果过敏,尽管得到了朋友的帮忙,但还是影响了正常发挥,高考落榜了。,外公却得了偏瘫,需要有人照料。舅舅们抽不出时间,便让我妈一个人照料。舅舅们出的钱少,我妈又不能干活赚钱,我复读的事便耽搁了。为此,我心理对舅舅们也就有了意见。,我赌气自己外出打工了。打工的过程中,又遇上了很多**……“那我当然要努力了,不然,我以后怎么当老板?”芳芳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年少混得不好,那是因为我出生不好,那是运气的问题;等到我中年的时候,如果我还混得不好,那是我的能力问题。所以,哪怕是现在有人包养我,我依然不能懈怠,我得为日后奠定好基础。我来到这个世界,可不是为了来受穷的。”,别说,好像也有那么一点道理。,芳芳又给我算起了一笔账:“小小,你自己看啊。你要是跟了宋哥,一个月给你5000块钱,一年就是6万块钱,对吧。你平日里再把他哄高兴一点,还能再捞到一些别的好处。你自己也努力工作,工资就能让你过得很好了。你现在还不到20岁,跟他五年,就能存下三十万。那时候你才25岁,也不影响你日后谈恋爱嫁人,你说你揣着三十万,自己创业当个小老板,自己的身价高了眼界也高了,还愁找不到好对象吗?可是,他有老婆孩子啊!可别拿他的老婆孩子说事了。同样是女人,凭啥人家可以过得那么好?那钱是她赚的吗?不赚钱就算了,还觉得自己忒能耐,在男人面前耀武扬威的。也不想想,人家男人自己赚的钱,想怎么花还得经过她的同意?再说了,咱也没白花男人的钱啊,咱不也得陪男人睡觉让男人爽么?还得提供情绪价值,对吧。咱把男人哄高兴了,男人心情好,不就更有劲儿头赚钱了么?赚了钱,咱才拿了几个啊,大头男人不都拿回家了么?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你不跟宋哥也没人强迫你。你就这样老老实实打工,五年后你能存下几个钱,你自己也能算明白。要是你愿意一直过穷日子,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我明确地告诉你,人这一辈子,努力很重要,选择也很重要,单车永远也是跑不过汽车的。,你要是不想跟宋哥,多的是人愿意跟。时代不同了,古时候是富人强抢民女,民女誓死不从;现在多的是穷人家的女孩上赶着巴结富男人,人家富男人还不愿意呢。,又有缘分,才给你介绍宋哥的。你不同意就算了,不过,多年后可别后悔哦。年轻的时候你不把握好机会,等到老了,你再想有这样的机会,那可就不一定有了哦,有几个男人不是视觉动物呢?”
“我……”
“那就走吧。”芳芳一眼看透了我的心动和迟疑。
芳芳这么和我一算,确实很是心动啊。谁说我想一辈子都过穷日子了,我做梦都不想的好嘛。我甚至很多次都幻想我亲生的父母是富豪,然后把我认回去。但是让我去当**,我还是不能接受。
我就这么机械地跟着芳芳回到了饭局。
“我们回来了,哟,菜都上齐了呢。”芳芳说话无比自然,好像她出去什么也没和我说一样。
跟着入座的我,变得更紧张了。
芳芳的男朋友对她很是殷勤,时不时给她夹喜欢吃的菜,完全不在乎我和宋哥的尴尬。
“宋哥,你帮小小剥几个虾吧。她喜欢吃虾,但她手不方便。”芳芳打破了尴尬。
早上,我削苹果的时候不小心把左手食指削了一刀,手指缠了纱布,剥虾确实不方便。
不过,桌子上那么多菜,我可以吃别的啊,又不是非得要吃虾。很明显,芳芳这是给宋哥传递一个信息:我已经动心了。
“好嘞好嘞,很愿意为女神效劳。”宋哥愉快地接过话头。
“不用那么麻烦的。”我客气地婉拒。
可宋哥已将剥好的虾放入了我的碗中,我只得连连说谢谢,很快,宋哥又剥好了另一只虾,说:“女孩子多吃点虾好,蛋白质丰富。”
那顿饭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丰富的一顿饭,然也是最无味的一顿饭。我太紧张了,根本静不下心来品尝桌上的美食。
饭总算是吃完了。
芳芳的男朋友提议去唱卡拉OK,芳芳举起手说她举四只手赞成。我和宋哥自然也得随行了。
卡拉OK歌厅里的霓虹灯闪烁,芳芳放开了歌喉,她男朋友也不示弱,陪着她一起鬼哭狼嚎。芳芳男朋友唱歌吧完全都跑调了,仅仅就是声音大,真的和鬼哭有得一拼,挺要人命的。
但我们也不好意思扫了他的兴,坐旁边安静地给他们鼓掌。
芳芳俩人嚎累了,把话筒递给了宋哥。
宋哥唱了首**歌曲《北国之春》。
出乎我意料的是宋哥唱歌声音很磁性,挺好听的,这让我对他的印象又好了很多。然后,芳芳和她男友的起哄,让我和宋哥合唱。
气氛都到那了,我要是拒绝的话就太扫人兴了。于是,我和宋哥合唱了一首《心雨》。
歌厅的环境是密闭的,又开了空调,这么放开了嗓子一顿吼,我觉得有些热。于是,我也准备把外套脱了,宋哥很是体贴地过来接我的外套。
然我忽略了一个细节,我里面的打底衣是我在摊子上花25块钱买的。本来摊主要30块钱一件,我还价50块钱买了两件,一黑一白,成了我这个冬天的当家衣。我想的是打底的衣服嘛,穿在里面又没有人看见,买那么贵的纯属浪费,不如把钱省下来买几件象样的外套,穿出去也有面子些。
外套一脱,我的聚酯纤维打底衣就闪出一道道的电火星,歌厅的光线本来就暗,火星像是想要把整个歌厅都给照亮似的。
“哎哟。”接住我衣服的宋哥叫了一声。
“怎么了?”我本能地问。
“没事,被静电电了了一下。”宋哥说,跟着把我的外套接了过去。
窘得我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幸好歌厅里光线暗,没有人注意到我的窘态。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一股子的穷酸气,我已经很努力了。可是贫穷真的还是遮不住,一件打底衣就卖了我。我突然想起了上学的时候,总有同学不愿意穿校服,老师说其实校服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衣服。是啊,只有校服才是最好看的衣服,因为它最公平,最不能体现贫富差距。
可惜我告别了校服,却还那么寒酸。
那一刻,我感觉真的好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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