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试读
凶兽环伺------------------------------------------,李存孝就醒了。,不是醒了——是被疼醒的。左肩上的伤口一夜没处理,现在肿得跟馒头似的,布条**涸的血痂粘在伤口上,扯一下就撕心裂肺地疼。他咬着牙,一点一点把布条揭下来,露出了下面黑紫色的伤口。,散发出一股腐烂的臭味。,这条胳膊可能就废了。。外面的天是灰白色的,晨雾像纱帐一样笼罩着大荒。空气潮湿而冰冷,吸进肺里像刀割一样。——三头豺狗,两头死了,一头跑了。死的那两头已经被什么东西啃过了,只剩下骨架和零星的皮毛。不知道是昨晚什么野兽来过,动作很快,而且只吃了内脏,留下了大部分肉。,仔细看了看地上的脚印。,有成年人的手掌长,五趾,指甲尖锐。这是某种大型猫科动物的脚印,可能是豹子,也可能是剑齿虎。脚印很新鲜,是昨晚留下的。,朝四周望去。,但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那些**有的被拖走了半截,有的被啃得只剩头颅。**嗡嗡地围着转,空气中弥漫着腐肉的恶臭。。、找到食物、找到安全的地方。,他需要处理伤口。,叶子像手掌,边缘有锯齿,捣碎了敷在伤口上可以消炎止痛。这具身体不记得这些知识,但他的本能记得。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知道的,就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用骨刀捅豺狗一样——这些已经刻进了他的骨头里。。宽大的叶子长在灌木丛下面,沾满了露水。他摘了一大把,用石头捣烂,绿色的汁液流出来,散发着苦涩的气味。
他把药泥敷在左肩上,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药泥接触到伤口的瞬间,像火烧一样疼,但几息之后,疼痛就减轻了不少。他又撕下一块干净的布(从**身上扒下来的),重新包扎好。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来,朝大荒深处走去。
他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但他知道不能留在这里。尸堆会引来更多的食肉动物,昨晚来的只是先头部队,等到真正的掠食者出现,他连跑的机会都没有。
他走得很慢,三岁的两条小腿太短,走一步抵不上大人走半步。而且左肩受了伤,身体不平衡,走快了就容易摔倒。他尽量沿着树林的边缘走,这样遇到危险可以第一时间躲进树丛。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他听到了水声。
溪水从山上流下来,清澈见底,能看到水底的鹅卵石和小鱼。李存孝趴在水边,先喝了个饱,冰凉的水顺着喉咙流进胃里,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然后他看到了溪水里的倒影。
一张圆圆的小脸,皮肤还算白净,但沾满了血污和泥土。眼睛很大,漆黑漆黑的,像两颗黑曜石。嘴唇干裂,头发乱糟糟的像鸟窝。
这就是现在的他。
一个三岁的、浑身是伤的小乞丐。
他愣愣地看着水中的倒影,试图从这张脸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但什么都找不到。这张脸对他来说完全陌生,就像在看别人的孩子。
他是谁?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是怎么学会杀豺狗的?
这些问题在他脑海里转了一圈,又散去了,像水面上泛起的涟漪。他没有答案,也许永远都不会有答案。
他洗了洗脸,又洗了洗伤口,然后顺着溪水往下游走。
有水源的地方就有动物。有动物的地方就有食物。
果然,走了不到一里地,他看到了一只兔子。
灰褐色的野兔,正蹲在草丛里啃草叶。耳朵竖得高高的,时不时转动一下,警惕着四周的风吹草动。
李存孝蹲下来,慢慢靠近。
他的动作很轻,每一步都踩在草根上,不发出一丝声响。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学会潜行的,但他的身体知道——脚掌先着地,然后慢慢放下脚跟,重心平稳转移,呼吸放慢,眼睛始终盯着猎物。
十步。
五步。
三步。
他猛地扑上去。
野兔反应极快,后腿一蹬就要跑。但李存孝的手更快——他左手(虽然受伤了)一把抓住兔子的后腿,右手同时按住兔子的脑袋,一拧。
咔嚓一声,兔子的脖子断了。
他拎着兔子站起来,嘴角不自觉地翘了一下。
有肉吃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简单了。他用骨刀剥了兔皮,掏了内脏,在溪水里洗干净。然后找来干树枝和枯草,用两块石头敲击取火。
取火是个技术活,他敲了十几下才擦出火星,火星落在枯草上,他赶紧吹气,吹得腮帮子都酸了,才终于冒出了火苗。
火升起来了。
他把兔子穿在树枝上,架在火上烤。火苗**兔肉,发出滋滋的声响,油脂滴在火上,腾起一股香味。
他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低吼。
那声音不大,但很沉,像从地底下传上来的。李存孝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
他慢慢转过头。
五十步外,一头剑齿虎正从树林里走出来。
那**体型大得惊人,肩高超过一米五,体长至少三米。黄褐色的皮毛上布满了黑色的条纹,两颗上犬齿像两把短剑一样从嘴角露出来,每一颗都有**手掌那么长。
它的眼睛是琥珀色的,此刻正盯着李存孝——盯着他手里的兔肉。
李存孝一动不动。
跑是跑不掉的。三岁的孩子不可能跑得过剑齿虎。打?更不可能。昨天杀豺狗已经是极限了,剑齿虎这种级别的猛兽,一巴掌就能把他拍成肉泥。
他只能赌。
赌这头剑齿虎不饿。
赌它只是路过。
赌它对一个这么小的猎物不感兴趣。
剑齿虎又往前走了一步。
李存孝慢慢放下兔肉,慢慢站起来,慢慢后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眼睛始终盯着剑齿虎的眼睛,不敢眨眼。
他听说过,和猛兽对视不能先移开目光,否则就会被视为猎物。
剑齿虎歪了歪头,似乎对这个“不怕它的小东西”有点好奇。它走近火堆,嗅了嗅烤肉的香味,然后打了个响鼻,转身走了。
走了。
真的走了。
李存孝站在原地,等剑齿虎的身影完全消失在树林里,才一**坐在地上。
后背全是冷汗。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在抖。不是害怕,是肾上腺素飙升后的生理反应。他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然后他拿起兔肉,继续烤。
不能浪费食物。在这片大荒里,每一口食物都可能是救命的东西。
兔子烤好了,外焦里嫩。他撕下一块肉塞进嘴里,烫得直吸气,但还是狼吞虎咽地吃完了整只兔子。
吃完后,他靠在树上,摸着圆滚滚的肚子,第一次觉得活着真好。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人声。
“前面有烟!有人在那边!”
“小心点,这大荒里什么人都有,可能是流寇!”
“流寇也不会单枪匹马跑这鬼地方来,走,去看看!”
脚步声越来越近。
李存孝站起来,下意识握紧了骨刀。
他不知道来的是谁,但他知道——在这片吃人的大荒里,人有时候比野兽更可怕。
他把药泥敷在左肩上,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药泥接触到伤口的瞬间,像火烧一样疼,但几息之后,疼痛就减轻了不少。他又撕下一块干净的布(从**身上扒下来的),重新包扎好。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来,朝大荒深处走去。
他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但他知道不能留在这里。尸堆会引来更多的食肉动物,昨晚来的只是先头部队,等到真正的掠食者出现,他连跑的机会都没有。
他走得很慢,三岁的两条小腿太短,走一步抵不上大人走半步。而且左肩受了伤,身体不平衡,走快了就容易摔倒。他尽量沿着树林的边缘走,这样遇到危险可以第一时间躲进树丛。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他听到了水声。
溪水从山上流下来,清澈见底,能看到水底的鹅卵石和小鱼。李存孝趴在水边,先喝了个饱,冰凉的水顺着喉咙流进胃里,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然后他看到了溪水里的倒影。
一张圆圆的小脸,皮肤还算白净,但沾满了血污和泥土。眼睛很大,漆黑漆黑的,像两颗黑曜石。嘴唇干裂,头发乱糟糟的像鸟窝。
这就是现在的他。
一个三岁的、浑身是伤的小乞丐。
他愣愣地看着水中的倒影,试图从这张脸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但什么都找不到。这张脸对他来说完全陌生,就像在看别人的孩子。
他是谁?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是怎么学会杀豺狗的?
这些问题在他脑海里转了一圈,又散去了,像水面上泛起的涟漪。他没有答案,也许永远都不会有答案。
他洗了洗脸,又洗了洗伤口,然后顺着溪水往下游走。
有水源的地方就有动物。有动物的地方就有食物。
果然,走了不到一里地,他看到了一只兔子。
灰褐色的野兔,正蹲在草丛里啃草叶。耳朵竖得高高的,时不时转动一下,警惕着四周的风吹草动。
李存孝蹲下来,慢慢靠近。
他的动作很轻,每一步都踩在草根上,不发出一丝声响。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学会潜行的,但他的身体知道——脚掌先着地,然后慢慢放下脚跟,重心平稳转移,呼吸放慢,眼睛始终盯着猎物。
十步。
五步。
三步。
他猛地扑上去。
野兔反应极快,后腿一蹬就要跑。但李存孝的手更快——他左手(虽然受伤了)一把抓住兔子的后腿,右手同时按住兔子的脑袋,一拧。
咔嚓一声,兔子的脖子断了。
他拎着兔子站起来,嘴角不自觉地翘了一下。
有肉吃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简单了。他用骨刀剥了兔皮,掏了内脏,在溪水里洗干净。然后找来干树枝和枯草,用两块石头敲击取火。
取火是个技术活,他敲了十几下才擦出火星,火星落在枯草上,他赶紧吹气,吹得腮帮子都酸了,才终于冒出了火苗。
火升起来了。
他把兔子穿在树枝上,架在火上烤。火苗**兔肉,发出滋滋的声响,油脂滴在火上,腾起一股香味。
他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低吼。
那声音不大,但很沉,像从地底下传上来的。李存孝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
他慢慢转过头。
五十步外,一头剑齿虎正从树林里走出来。
那**体型大得惊人,肩高超过一米五,体长至少三米。黄褐色的皮毛上布满了黑色的条纹,两颗上犬齿像两把短剑一样从嘴角露出来,每一颗都有**手掌那么长。
它的眼睛是琥珀色的,此刻正盯着李存孝——盯着他手里的兔肉。
李存孝一动不动。
跑是跑不掉的。三岁的孩子不可能跑得过剑齿虎。打?更不可能。昨天杀豺狗已经是极限了,剑齿虎这种级别的猛兽,一巴掌就能把他拍成肉泥。
他只能赌。
赌这头剑齿虎不饿。
赌它只是路过。
赌它对一个这么小的猎物不感兴趣。
剑齿虎又往前走了一步。
李存孝慢慢放下兔肉,慢慢站起来,慢慢后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眼睛始终盯着剑齿虎的眼睛,不敢眨眼。
他听说过,和猛兽对视不能先移开目光,否则就会被视为猎物。
剑齿虎歪了歪头,似乎对这个“不怕它的小东西”有点好奇。它走近火堆,嗅了嗅烤肉的香味,然后打了个响鼻,转身走了。
走了。
真的走了。
李存孝站在原地,等剑齿虎的身影完全消失在树林里,才一**坐在地上。
后背全是冷汗。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在抖。不是害怕,是肾上腺素飙升后的生理反应。他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然后他拿起兔肉,继续烤。
不能浪费食物。在这片大荒里,每一口食物都可能是救命的东西。
兔子烤好了,外焦里嫩。他撕下一块肉塞进嘴里,烫得直吸气,但还是狼吞虎咽地吃完了整只兔子。
吃完后,他靠在树上,摸着圆滚滚的肚子,第一次觉得活着真好。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人声。
“前面有烟!有人在那边!”
“小心点,这大荒里什么人都有,可能是流寇!”
“流寇也不会单枪匹马跑这鬼地方来,走,去看看!”
脚步声越来越近。
李存孝站起来,下意识握紧了骨刀。
他不知道来的是谁,但他知道——在这片吃人的大荒里,人有时候比野兽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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