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锦鲤娇娘:逃荒后王爷他追来了  |  作者:天命o  |  更新:2026-04-14
叫花鸡引发的风波------------------------------------------,整个桃花村都轰动了。,是她和赵大虎一起扛的。赵大虎腿上有伤,沈锦渔让他走前面,自己抬着野猪的后半截。山路崎岖,两个人磕磕绊绊走了一个多时辰才进村。野猪少说也有七八十斤,她肩膀被压得生疼,但一想到灶房里那两只肥兔子,嘴角就忍不住往上翘。,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那不是老赵吗?怎么让个女娃娃扛野猪?听说是沈家那丫头帮了他,啧啧,这丫头命真硬,昨天才从河里捞上来,今天就能扛野猪了。”,径直把野猪抬到赵大虎家门口。赵大虎的媳妇张婶千恩万谢,硬是割了一条野猪后腿塞给她,说是谢礼。。,不要是傻子。,还没进门,就看见沈小宝蹲在院门口,小脸皱成一团。“姐,那个王爷说他饿了。”。,怎么还饿?,就看见萧临渊端端正正坐在院子里的石墩上,面前放着一只空碗。他看了她一眼,目光从她脸上移到她手里提着的野猪腿和野兔上,微微停顿。“这是什么?晚饭。”沈锦渔把东西拎进灶房,头也不回,“萧公子,我走的时候不是留了豆子吗?”
“吃了。”
“全吃了?”
“嗯。”
沈锦渔回头看他。这人面色平静,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都没有。那一篮子豆荚少说有三四斤,他一个人全吃完了?
行吧。
伤员胃口好是好事。
她把野猪腿挂到房梁上风干,拎起两只野兔掂了掂。这兔子肥得很,一只少说有三斤。她想了想,决定做叫花鸡——不对,叫花兔。
末世前她在一家私房菜馆打工时,跟老师傅学过这道菜。正宗的叫花鸡要用黄泥裹了烤,但兔子肉质比鸡肉紧实,更适合这种做法。
沈锦渔麻利地处理了一只兔子,用野山姜和野葱的汁水**兔肉去腥,又从灶台角落里翻出小半碗粗盐,细细抹在兔肉上。没有料酒,她就用了空间灵泉水代替。腌制的时候,她去后院挖了一筐黄泥回来。
“姐,你这是干啥?”沈小宝蹲在旁边,看得目不转睛。
“做好吃的。”
沈锦渔用洗净的荷叶把腌好的兔子裹了三层,再糊上厚厚一层黄泥,做成一个泥疙瘩。她在院子里挖了个浅坑,把泥疙瘩埋进去,上面架起火堆。
火舌**木柴,噼啪作响。
沈小宝和二丫围在火堆边,两双眼睛盯着火苗,一动不动。
萧临渊也走过来了,站在三步开外,面上没什么表情,但沈锦渔注意到他的视线始终没有离开那个火堆。
“得等多久?”他问。
“半个时辰。”
萧临渊便在火堆旁坐下了。
沈锦渔:“……”
一个两个的,都馋成这样。
半个时辰后,沈锦渔用柴刀把泥疙瘩从火堆里扒出来。黄泥已经被烧得干裂发硬,她用力一敲,泥壳应声裂开,一股浓烈的香气轰然炸开。
那是荷叶的清香、野姜的辛香、兔肉的鲜香混在一起的味道,醇厚霸道,像一只无形的手,勾着人的鼻子往跟前凑。
沈小宝的口水当场就滴下来了。
二丫更是直接伸手去抓,被沈锦渔眼疾手快地拽回来。
“烫!”
她撕下一只兔腿,吹凉了,递给二丫。小丫头双手捧着,咬了一口,整个人都呆住了。
然后她的眼睛开始发光。
“姐!好次!”
沈锦渔也尝了一口。兔肉鲜嫩多汁,姜葱的香味完全渗进了肉里,加上灵泉水的加持,竟然比她在末世前吃过的任何烤肉都要好吃。荷叶的清香压住了野兔的土腥味,肉质紧实却不柴,一口下去满嘴流油。
萧临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离她最近的位置。
沈锦渔看了他一眼,撕下另一只兔腿递过去。
他接过来,咬了一口。
动作很慢,像是在确认什么。然后他抬起眼,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
“不错。”
沈锦渔挑眉。
这人说话可真够简练的。不过看他又咬了第二口的速度,这个“不错”大约是很高的评价了。
香气飘出院墙,很快引来了不速之客。
院门被人一把推开,一个穿蓝布褂子的妇人探头进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火堆旁的金黄兔肉,嗓门大得整条巷子都听得见。
“哟,沈家丫头,你这是做的啥?香飘十里呢!”
沈锦渔眉头一皱。
是隔壁的刘寡妇,她大伯母王氏的亲妹子。嫁过来三年丈夫就死了,从此赖在桃花村不走,专干些蹭吃蹭喝、搬弄是非的勾当。
“刘婶,有事?”
刘寡妇眼珠子转了转,忽然脸色一变,指着地上的兔肉尖叫起来:“这兔子——这不是我家的兔子吗!”
沈锦渔差点被气笑。
“你家什么时候养过兔子?”
“前天刚养的两只!灰毛的,就是这两只!”刘寡妇越说越来劲,转身朝巷子里嚷嚷起来,“大家快来看啊!沈家丫头偷我家兔子!人赃并获!”
这一嗓子,把半条巷子的闲人都招来了。
王氏第一个赶到,一看这场面,立刻帮腔:“我说今早我家妹子怎么说兔子不见了,原来是被贼偷了!”
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指指点点的声音嗡嗡响成一片。沈老爹和沈老娘也出来了,老实巴交的两个人急得手足无措,只会说“我家锦渔不会偷东西”。
刘寡妇越发得意,双手叉腰:“人赃并获,还有什么好说的?要么赔钱,要么咱们去见官!”
沈锦渔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泥。
“你说这兔子是你家的?”
“就是我家的!”
“好。”沈锦渔弯腰捡起地上剩下的那半只生兔子,当着众人的面,掰开了兔嘴,从嗉囊里捏出一团还没消化的草料。
碧绿碧绿的,都是山上的野草籽和嫩树叶。
她又拿起自己带回来的野葱和野山姜,放在兔子嗉囊旁边对比。
“各位叔伯婶娘,你们谁家养兔子,会喂这些东西?”她把那团草料举高,“这是山上的苦菜叶子和野草籽。谁家养兔子不喂菜叶子、不喂谷糠,偏去山上割苦菜?”
刘寡妇脸色一变。
“还有。”沈锦渔又提起另一只还没处理的野兔,翻过来露出后腿上的勒痕,“这是我用麻绳套的。谁家养的兔子,后腿上会有绳套的印子?”
村民们凑近一看,纷纷点头。
“确实是勒痕。”
“养的兔子哪会有这个。”
沈锦渔把野兔往刘寡妇脚边一扔。
“刘婶,要不要我把村长请来,一起去你家看看,你家到底养没养过兔子?”
刘寡妇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后一跺脚,挤出人群跑了。
王氏也跟着灰溜溜地走了。
围观的村民发出一阵哄笑,渐渐散了。
沈锦渔重新坐下来,发现萧临渊手里的兔腿已经啃得只剩骨头了。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刚才那只兔子,嗉囊里其实也有谷糠吧?”
沈锦渔一顿,随即弯了弯嘴角。
“萧公子好眼力。不过——她们不敢赌。”
萧临渊看了她一眼,没再说话。
但沈锦渔觉得,他那张冷硬的脸上,好像有一丝极淡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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