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警察说我虐童,可我连女友都没有  |  作者:庄细芬  |  更新:2026-04-15
月房租六百块,连空调都舍不得开。
她说她累了。
我说我理解。
我确实理解。
谁愿意跟一个看不到未来的人绑在一起?
所以她走了,我没追。
但那是四年前的事了。
"认识。"我说,"我前女友。但我们四年没联系了。"
"林婉女士在举报材料中表示,"女警官翻了一页,念道,"你近期多次跟踪她的女儿,并在一次接触中对孩子造成了身体伤害。"
"什么?"
"她的女儿,赵星,今年三岁七个月。"
我盯着那行字。
赵星。三岁七个月。性别女。
三岁七个月。
从现在往回倒推三岁七个月,再加上十个月的孕期——
那是四年零五个月前。
我和林婉分手,是四年零三个月前。
我看着那页纸,纸边被我的指头捏出了一道褶皱。
旁边还夹着一张打印的照片,很小,像是从证件照片翻印的。
一个小女孩的脸。
皮肤白,下巴尖,头发扎成两个短短的辫子。
眼睛很大,眼尾微微上挑。
鼻梁上有一颗小小的痣。
我妈也有。
在鼻梁同一个位置。
老家的遗照上,那颗痣像一粒小米,黑黑的,很清楚。
我盯着照片上那个小女孩的脸,喉结动了一下。
"陈先生?"女警官叫了我一声。
我回过神来。
"我没有跟踪任何人。"我的声音比我预想的要稳,"我也没有接触过任何孩子。我甚至不知道林婉有孩子。"
男警官记了几笔,抬起头。
"林婉女士提供了一些照片,显示孩子手臂上有淤伤。"
"那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理解。但按照程序,需要做进一步调查。近期请保持电话畅通,不要离开本市。"
他说"不要离开本市"这句话的时候,用的是那种很公式化的语气。
不重不轻,但落在耳朵里,每个字都像敲在铁板上。
我签了一份笔录。
两个**离开的时候,女警官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我读不太懂。
像是同情,又像是审视。
门关上了。
我站在玄关的位置,光着脚踩在冰凉的瓷砖上。
泡面已经坨了。
汤面凉了,飘着一层凝固的油花。
我没有食欲。
我把那份材料放在桌上,翻回有照片的那一页。
那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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