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天理昭昭,法不容情  |  作者:门口破塘  |  更新:2026-04-16
不是所有的案子都只是案子------------------------------------------,程龙胜的车已经停在了检察院的院子里。。,拖把推过走廊的声音从一楼传上来,闷闷的,像是有人在很远的地方敲鼓。,走廊里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手顿了一下。。。,晨风灌进来,把他的门吹开了一条缝。,推门进去,扫了一眼室内,桌上的卷宗还在,笔记本也在,档案盒也在,位置都没变。,没有马上坐下,目光从桌面移到窗台,又从窗台移到书架。。,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空气里还残留着另一个人的温度。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最终走进来,拉开窗帘,让光透进来。
阳光照在桌面上,照出薄薄一层灰,灰上有几道不明显的痕迹,像是有人用手指划过。
程龙胜盯着那几道痕迹看了一会儿,然后拉开椅子坐下。
他打开公文包,取出那份写了抗诉建议的笔记本,翻开。
那行字还在。
“应依法提出抗诉。”
他翻开唐某案的判决书,开始起草抗诉书。
电脑开机的那几十秒里,他把桌上的东西重新整理了一遍。
卷宗、鉴定意见、庭审笔录、监控截图、通话记录,这些东西昨晚摊了一桌,现在他按照抗诉书的论证逻辑重新排列。
每当他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整理东西,好像把纸张摆正了,脑子里的思路也能跟着摆正。
抗诉书的格式是固定的。
首部、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经过、抗诉理由、抗诉请求。
格式本身没有难度,难的是理由部分,你得用法律的语言,说清楚为什么五年半不够。
程龙胜的手指落在键盘上,敲下第一行。
“关于唐某故意**案一审判决的抗诉书。”
他停了一下,继续敲。
“被告人唐某故意**一案,由XX市***侦查终结,于2024年5月10日向本院移送****。
本院受理后,于同年6月5日向XX市中级人民**提起公诉。
2024年8月20日,XX市中级人民**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罪(未遂)判处被告人唐某****五年六个月。
本院认为,该判决对被告人唐某的量刑畸轻,理由如下:”
窗外传来汽车的声音。
有人来上班了。
走廊里开始有脚步声和说话声,有人在大声问
“今天上午的检委会几点开”
有人在茶水间里聊昨天晚上的球赛。
这些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到了程龙胜耳朵里就只剩下一个模糊的**音。
他写到第三页的时候,有人敲门。
“进。”
门推开,是老赵。
赵建国,第二检察部的老检察员,五十三岁,头发白了一半,肚子微微隆起,走路的时候喜欢把手背在身后。
他在检察院干了二十六年,什么案子都办过,什么人也都见过。
他是程龙胜在这个单位里少数几个能说上话的人。
“昨晚又没回去?”老赵看了一眼他身上的衬衫,还是昨天那件。
“回去了。”程龙胜说。
“你这件衬衫前天也穿的。”
程龙胜没接话。
老赵走进来,在他对面坐下。
他没问程龙胜在写什么,只是坐在那里,把手里的保温杯拧开,喝了一口茶。
茶叶放多了,颜色深得像酱油,一股浓烈的普洱味弥漫开来。
程龙胜没抬头,手指继续敲键盘,把案发前后唐某的客观行为逐条列出来——购买刀具的时间、搜索记录的内容、**进入校园的路线、事前蹲守的位置、连续捅刺的刀数和部位。
老赵听着键盘的声音,听了一会儿,开口说了一句:“周静的案子?”
“嗯。”
“写抗诉书?”
“嗯。”
老赵把保温杯放下,手指在杯身上慢慢转了一圈。
他想说什么,但说出口的却是另一句话:“昨天下午,我在走廊里碰见一个人。”
程龙胜的手停了一瞬。
然后继续敲。
“四十多岁,穿深蓝色夹克,拿着一个文件夹。”老赵的声音不大,语速很慢,像是在一边说一边斟酌每个字的分量!
“他问我第二检察部在哪,我给他指了方向,然后他往你这边走了。”
程龙胜把手从键盘上收回来,抬起头,看着老赵。
老赵也看着他。
“那个人不是咱们院的。”老赵说,“我后来去门卫那边看了一眼登记本,昨天下午的来访记录,三点到五点之间,登记了六个人,没有穿深蓝色夹克的。”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钟。
程龙胜听见隔壁办公室的电话响了,响了三声被人接起来,然后是一个女声在说“喂,**第二检察部”。
“你跟他说什么了?”程龙胜问。
“我什么都没跟他说。”老赵端起保温杯,又放下,“我就是告诉你,有这么个人。”
程龙胜把目光收回来,落在电脑屏幕上。
光标在“抗诉理由”那一段的末尾一闪一闪。
他忽然想起昨晚那个人走出办公室时的脚步声,不紧不慢,不像是一个来访者离开时的步伐。
一个正常的来访者,走出陌生人的办公室之后,脚步会有短暂的方向感迟疑,会在走廊里左右看看。
那个人的脚步声没有。
他走出办公室就直接往电梯方向走了,干脆得像是在走一条他熟悉的路。
老赵站起来,走到门口,回过头。
“程儿,”他叫了一声,用的是程龙胜刚进院时的称呼,“周静那个案子,抗诉我是赞成的,五年半确实轻了,但有些事情,你得想清楚再往下走。”
他顿了一下。
“不是所有案子都只是一个案子。”
说完他拉开门,走了出去。
门在他身后慢慢合上,留下一道越来越窄的光。
程龙胜坐在那里,看着合上的门。
他知道老赵在说什么。
一个案子如果只是一个案子,那就按法律办就行了。
证据够了就诉,不够就不诉。
判轻了就抗诉,维持了就接受。
程序走完,卷宗归档,然后下一个。
但有些案子不是这样。
有些案子从一开始就不只是一个案子。
他把目光收回来,落在面前那份通话记录上。
那个没有实名的号码。
案发前三天开始频繁通话,案发当天两次,案发后彻底沉默。
这种通话模式,如果出现在一个****案件里,没有人会忽略它。
但放在一个“因感情纠葛引发的冲动犯罪”里,所有人都觉得不需要深究,因为案情已经够清楚了,因为被告人已经认罪了,因为没必要把一个简单的案子复杂化。
程龙胜把通话记录拿起来,用订书机把它和抗诉书草稿钉在一起。
他继续写。
写到**页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
黎新武发来一条消息,只有三个字:“查到了。”
程龙胜盯着屏幕看了两秒,然后拿起手机拨过去。响了一声就接了。
“什么情况?”
电话那头传来打火机的声音,黎新武大概是刚点了一根烟。
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压得比较低,带着一种**特有的节奏,不快,但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那个号码,没有实名登记,是老式的那种预付费卡,但号码是有活动轨迹的,基站定位显示,这个号码过去三个月里,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本市活动,主要集中在两个区域,一个是城东,一个是你那片,市**附近。”
程龙胜握着手机的手微微收紧了。
“案发之后呢?”
“案发之后这个号码就停了,三月十六号开始没有任何通话记录。”黎新武顿了一下,“但是在停用之前,三月十五号晚上,也就是案发当天晚上十一点多,这个号码拨出去过最后一通电话,通话时长四分多钟。拨出的号码,我查了一下,是一个固定电话。”
“哪里的?”
黎新武沉默了一瞬。
程龙胜听见他吸了一口烟,然后慢慢吐出来的声音。
“市检察院。”
程龙胜握着手机,没有说话。
窗外的走廊里有人在大声说笑,好像是哪个科室的人正在聊周末的安排。
笑声从门缝里挤进来,和黎新武电话里那句话撞在一起。
市检察院。
他所在的地方。
“具体哪个号码?”程龙胜的声音很平。
“总机转分机的那种,我还在查具体转接到哪个办公室。”黎新武把烟掐灭的声音传来,“程龙胜,我昨天跟你说的那句话,你还记不记得?”
“五年半这个结果,能判出来,未必只是**的意思。”
“我记得。”
“那我现在再跟你说一句。”黎新武的声音压得更低了,“这件事,你最好心里有数,一个没有实名的手机号,案发前跟凶手频繁通话,案发当天晚上最后一通电话打到你们单位,然后这个号就彻底停了,这不是巧合,这是有人在做收尾。”
程龙胜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
日光灯**那只飞蛾的**还在,干瘪的,贴在灯管的内壁上。
他已经看了它两天了。
昨天看它的时候,他还在想一个案子的抗诉理由。
现在他坐在这里,想的已经不是那个案子本身了。
“那个号码停用之前,总共打过多少个电话?”他问。
“我让人拉了最近三个月的通话清单。”黎新武说,“大部分通话对象都是唐某的号码。但有三通例外,都是打给同一个固定电话。一通是在三月十号,一通在三月十三号,最后一通就是案发当晚。”
“也就是说,这个人在案发前就用这个号码联系过那个固话。”
“对。”
“然后案发当晚,最后一次联系之后,号码就停了。”
“对。”
程龙胜闭上了眼睛。
三月十五号晚上十一点多,距离案发大约四个小时。
那个时间点,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现场勘查正在进行,周静还在手术室里抢救。
而那个一直在和唐某通话的神秘人,用那个即将被废弃的号码,拨通了市检察院的一部固定电话。
四分多钟。
说完了这四分多钟的话,然后号码消失。
程龙胜睁开眼睛。“黎新武。”
“嗯。”
“那个固定电话,查到之后先别跟任何人说。”
“知道。”黎新武顿了一下,“你也小心点,昨天晚上我想了一宿,越想越觉得不对,能在案发前三天开始跟凶手频繁通话的人,要么是教唆,要么是指示,要么是,控制。不管是哪一种,这个人现在一定在盯着这个案子的后续,你在抗诉,就等于在告诉他,这件事还没完。”
“我明白。”
“你不明白。”黎新武的声音忽然变得认真起来,那种语气程龙胜以前只在他审讯嫌疑人时听到过,“程龙胜,我干了十几年刑侦,见过不少案子。有一种案子是这样的:表面上看是一个人的冲动犯罪,往下一层是一个计划好的预谋犯罪,再往下一层,你发现那个计划的人背后还有一个计划的人,你现在刚挖到第二层,但我的经验告诉我,能用一个不记名号码精确控制一个**案的人,不会只做这一件事。”
挂了电话之后,程龙胜在椅子上坐了很久。
办公室外面越来越热闹了。
上班的人都到得差不多了,走廊里的脚步声、电话铃声、复印机的嗡鸣声混在一起,整栋楼醒了过来。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面前那叠材料上。
判决书、鉴定意见、通话记录、抗诉书草稿,四样东西摊在桌上,像四块拼图。
他知道它们能拼在一起,但拼出来的是什么,他还看不清。
他把抗诉书写完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半。
全文一共七页。
他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改了几处措辞,然后把文件打印出来。
打印机嗡嗡地吐出纸张,带着一点余温。
他把七页纸码齐,用订书机钉好,装进一个牛皮纸的文件袋里。
抗诉书的审批流程是这样的:先报分管副检察长审阅,分管副检察长同意后,提交检察长决定。
重大案件或者有重大分歧的,还要上检委会讨论。
程龙胜拿着文件袋,走出办公室,往走廊尽头走去。
副检察长的办公室在三楼东头,门关着。
程龙胜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请进”。
分管第二检察部的副检察长姓吴,叫吴志远,五十出头,戴一副金丝边眼镜,说话慢条斯理,在市院干了将近二十年,是从公诉处长一步步升上来的。
他在系统里的口碑不错,不是那种光芒四射的**派,但也绝不是那种明哲保身的官僚。
他更像是一个技术型的领导,业务精湛,审卷宗比承办人还细,开检委会的时候说话不多,但每次开口都切中要害。
程龙胜推门进去的时候,吴志远正在看一份文件。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程龙胜手里的文件袋,又看了一眼程龙胜的脸色,然后把手中的文件放下,摘掉眼镜,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鼻梁。
“周静的案子?”
“是。”
“拿过来。”
程龙胜把文件袋递过去。
吴志远打开,取出抗诉书,没有急着看,先扫了一眼页数,七页。
一般的抗诉书三四页就够了。
七页意味着这个承办人有很多话要说。
他把眼镜重新戴上,从第一页开始看。
程龙胜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等着。
吴志远看材料有一个习惯:看到关键的地方会用笔尖点着那行字,停留一两秒,然后继续往下。
这个动作很小,但程龙胜知道,那个停顿意味着他在掂量。
掂量这个论点站不站得住脚,掂量这个证据够不够分量。
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翻纸的声音和墙上时钟的秒针走动声。
程龙胜注意到吴志远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相框,里面是他女儿的照片,穿着学士服,**是某个大学的校门。
照片前面放着一支钢笔,笔帽上刻着字,看不清是什么。
大约二十分钟后,吴志远看到了最后一页。
他没有马上说话,而是把抗诉书翻回到第三页,重新看了一遍程龙胜列出的抗诉理由。
第一条:被告人唐某主观恶性深重,其行为具有明显的预谋性和计划性,不应以“犯罪未遂”为由大幅减轻处罚。
支持这一条的,是案发前的刀具购买记录、网络搜索记录、踩点行为以及案发前三天与神秘号码的频繁通话。
第二条:被告人唐某犯罪手段**,人身危险性极大,量刑时应充分考虑其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实际伤害及潜在致命危险。
支持这一条的,是法医鉴定书中关于伤情分布和致命部位的分析。
第三条:原审判决对被告人唐某的认罪态度评价过高,未充分考虑其在庭审中对关键问题的回避和沉默。
支持这一条的,是庭审笔录中关于“携带刀具原因”等问题的质证记录。
吴志远用笔尖点着第一条下面的通话记录分析,停留了特别长的时间。
“这个号码,”他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查了没有?”
“正在查。”
“查到什么程度了?”
程龙胜沉默了一秒。
他在掂量要不要说。
黎新武查到的东西,目前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他可以选择等查得更实了再汇报,也可以选择现在就全盘托出。
两种选择各有利弊。
前者稳妥,但可能会耽误时机。
后者能争取支持,但也意味着让更多人知道这件事。
他看着吴志远。
吴志远也在看着他。
两个人对视了大概两三秒。
“号码没有实名。”程龙胜说,“案发前三天开始和唐某频繁通话,案发当天下午通话两次,案发当晚,这个号码拨出了最后一通电话。”
“打给谁?”
“一个固定电话,市检察院的。”
吴志远的笔尖停在纸上,没有动。
他脸上的表情几乎没有变化,但程龙胜注意到他握笔的手指微微收紧了一下。
这个动作很小,转瞬即逝,随即他的表情恢复如常。
过了几秒钟,他把笔放下,靠在椅背上,把眼镜摘下来,慢慢擦着镜片。
“这个事,还有谁知道?”
“黎新武,市局刑侦的。”
吴志远重新戴上眼镜。“我知道了,抗诉书先放我这里,我再仔细看看,你继续查你的,但有一个原则,依法办案,按程序走,每一步都要留痕,该汇报的汇报,该上会的上会,不要一个人扛。”
他顿了顿。
“也不要一个人查。”
程龙胜点了点头。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的时候,吴志远叫住了他。
“程龙胜。”
“嗯。”
“周静这个案子,你的抗诉思路是对的,五年半确实轻了。”吴志远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一件与情绪无关的事,“但这个案子的抗诉书如果按你现在写的报上去,后面会发生什么,你心里要有准备。”
程龙胜站在门口,手握着门把手。
门把手是金属的,冰凉的。
“我明白。”
吴志远没有再说什么。
程龙胜拉开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阳光很亮,照得地板泛出一层白光。
程龙胜往自己办公室走,经过茶水间的时候,看见几个同事正围在一起聊天。
有人端着杯子,有人靠着柜子,笑声从里面传出来。
他在门口经过的那一瞬间,笑声停了一下。
很短的一下,短到几乎察觉不出来。
然后继续。
程龙胜没有停,径直走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他关上门,在桌前坐下来。
窗外的阳光照在桌面上,落在那份通话记录上。
他把它拿起来,看着上面那串数字。
十一位的数字,每一个都普普通通。
但把它们连在一起,就成了一个指向。
指向他所在的这栋楼。
他把通话记录放下,拿起手机,给黎新武发了一条消息:“抗诉书已报,固话的事,等你消息。”
几秒钟后,黎新武回了一条:“今晚。”
程龙胜把手机扣在桌上。
墙上时钟的秒针一格一格地走。
走廊里的笑声已经远了。
远处传来复印机工作的声音,嗡嗡的,持续不断。
他把目光投向窗外,阳光照在对面的楼顶上,几只灰色的鸟从楼顶飞起来,在空中兜了半个圈子,又落回去。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吴志远的桌子上,那个相框前面的那支钢笔。
笔帽上刻着的字,他现在才回想起来,那个距离他只看了一眼,但那个笔画轮廓他见过。
那是他父亲的名字。
吴志远用过他父亲的笔。
他坐在那里,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
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从胃里升起来。
不是愤怒,不是惊讶,更像是一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忽然发现脚下踩着的不是实地。
手机又震了一下。
黎新武发来的第二条消息,这次多打了几个字。
“那个固话的分机查到了,是你们院五年前的办公电话分配表里的一个号码,五年前,那个分机属于,你们公诉处,具体是谁的,我在调当年的值班表和办公位分配图,明天给你准信。”
程龙胜看完这条消息,把手机屏幕关掉,放在桌上。
公诉处。
五年前。
他抬头看了一眼窗外。
灰鸟又飞起来了,这次没有落回去,而是越飞越远,变成了天边的几个黑点。
五年前他刚调到市院,分在公诉处。
那时候带他的师傅姓方,叫方如海,是处里的业务骨干,比他大十一岁,手把手教他写第一份**书。
方如海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抽四块钱一包的烟,加班到凌晨三点第二天照样七点半到办公室,**的时候话不多但句句到位。
院里的人都叫他“方铁头”,说他软硬不吃。
程龙胜在公诉处待了三年,三年里办的最大的案子都是跟着方如海。
后来方如海调去了反贪局,他则来了第二检察部。
再后来联系就少了,偶尔在食堂碰到,点点头,问一句“最近忙不忙”,然后各自端着自己的餐盘走开。
五年前。
公诉处。
程龙胜把手伸进抽屉,摸到那包新买的饼干,拆开,吃了一块。
饼干是咸的,带着一点葱香味。
他嚼着饼干,目光落在桌上那份通话记录上,十一位的数字安安静静地躺在纸面上。
他想,也许黎新武查到的那个分机,只是一个公用号码。
也许五年前那个分机的主人和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
也许一切都只是一个巧合。
但他知道,在他决定“应依法提出抗诉”的那一刻,他已经不能把任何事只当作巧合来对待了。
程龙胜把剩下的半块饼干放在桌上,拿起笔,翻开工作笔记本新的一页,在第一行写下了两个字。
方如海。
然后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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