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快穿,我在各个世界浪迹天涯  |  作者:手握万物零食  |  更新:2026-04-21
小乞丐------------------------------------------,自己正缩成一团瘦小的孩童模样。,嗓子眼干得像是要冒火。,指尖摸到一根断了的短木棍,又捞过旁边豁了口的破碗,攥着棍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碗沿。,在人潮喧嚣的街头荡开:“行行好,给点钱吧——”,小脸蜡黄得没几分血色,实在可怜,便丢下一两枚钢镚儿,软声嘱咐:“拿去买糖吃。”,蹲在火车站的角落,看着眼前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就扶着墙慢吞吞站起来晃一晃,身上那件破衣裳随着动作晃荡,活像挂着几片干枯的败叶。,从这条街踉跄到那条巷,一双小短腿不知疲倦地挪着,身影在暮色里缩成小小的一团。,王南总算攒够了买身新衣服的钱。,路过的人见了他,纷纷捂着口鼻绕道,嫌他身上那股子酸馊味儿呛人。,镜里的小孩头发炸得像个鸡窝,乱糟糟地支棱着,衣服烂得遮不住皮肉,风一吹就簌簌晃荡。脸上更是黑黢黢的,结着一层厚厚的泥垢,像是好久没洗过脸。,泥屑簌簌往下掉,这才果断撩开澡堂的布帘子走了进去。,王南总算有了几分人样,只是皮肤干得发紧,起皮的地方泛着红。,等再攒点钱,就买盒香香擦一擦。
那日,他终于攒够了钱。
他穿着新买的衣裤鞋子,站在街头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可他年纪太小,又没什么力气,寻活计的话,没人愿意要他。
没办法,王南只能又端起了乞讨的破碗,揣着那包叠得整整齐齐的新衣服,走了好久的路。
脚上的新鞋磨破了一双又一双,脚底的水泡破了又起,疼得他直咧嘴。
兜兜转转间,他瞧见一家亮着灯的超市,便咬咬牙走进去,不经意间一眼老板,愣了愣。
买了两个冷硬的馒头,蹲在超市门口的墙角啃着。
这里背风,比别处暖和些,能稍稍驱散些深秋的寒意。
超市老板娘从店里出来,一眼就瞧见了蹲在墙角的他。看着那捧着馒头啃得认真的小身影,脑子里倏地闪过一个画面——火车站角落里,那个缩成一团、像块小煤炭似的小乞丐,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
老板娘一边看着他,一边忍不住低声骂着,气那些狠心的父母,竟把这么小的孩子扔出门,任他自生自灭。
王南听着老板**骂骂咧咧,嘴里的馒头噎了一下,心里嘀咕着:我也没你骂的那么惨吧,还是你嘴巴厉害。
没成想,骂归骂,老板娘终究是心软了,竟把他留了下来,让他在超市里帮忙收拾东西。
王南虽然只有六岁,人却机灵得很。烂菜叶、坏橘子,他一眼就能挑出来,分类分得明明白白;搬东西、理货架,他也做得有模有样,从不偷懒。
慢慢的,老板娘又手把手教他收银,王南学得快,算账算得又快又准,做事又老实本分,一来二去,小小的他就被摁在了收银台后,这一待,就是好些年。
老板娘看他聪明,又认得几个字,便索性让他读书,给他买崭新的课本,每天督促着他用功。
第一年**,王南还不懂什么叫收敛锋芒,凭着两世的底子,直接考了个年级第一。
****那天,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站在领奖台上,看着底下乌泱泱的小脑袋,一个个都懵懵懂懂地仰着脸,竟有些手足无措。
台下,老板娘替他充当家长,手里还举着个写着他名字的硬纸板牌子,笑得眉眼弯弯,满脸都是藏不住的傲娇。
回家的路上,晚风拂过树梢,沙沙作响。王南拉着老板**衣角,小声嘟囔:“我再也不要当第一了,好多人盯着我看,怪别扭的。”
老板娘低头看他,月光落在她脸上,柔和了眉眼。她揉了揉他的头发,笑着说:“傻小子,次次拿第一,可有不少好处呢。 学校会给你方便,还有奖学金拿哦,能买好多你爱吃的。”
王南一听“奖学金”三个字,眼睛瞬间亮了,像藏了两颗星星。
他小手攥着衣角,扭捏了半天,才红着脸小声说:“那……那我还是勉强拿着吧。”
日子一天天过,老板**超市越做越大,来购物的人络绎不绝,收银台前排起的队伍常常拐了弯。
王南看着店里熙熙攘攘的景象,都有些发懵。
后来超市招了不少员工,可老板娘在第一次员工大会上,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是我儿子,也是这家超市未来的小老板。”
台下的员工们立刻鼓起掌来,哗啦啦的掌声震得王南耳朵嗡嗡响。
他眨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老板娘,明明记得她说过,自己结过婚又分了手,怎么突然就成了她的儿子?
错愕间,老板娘已经把一沓厚厚的员工工资单递到了他手里,指尖的温度带着暖意。
容不得他多想,就被推上了管理超市的岗位,成了众人嘴里那个“年纪小小的小老板”。
此后的岁月里,王南几乎是被“焊”在了超市里。
他不愁吃穿,在管理方面更是有着不少独特的见解——哪些商品好卖,该摆在哪里;怎样能让顾客更舒心,这些他都门儿清。
老板娘也总是无条件地支持他,他说的法子,她都一一照做。
渐渐地,这家超市成了城里数一数二的大超市,提起老板娘和她的小老板,没人不竖起大拇指。
老板娘看着眼前已经十岁的王南,早已没了半分当年小乞丐的模样。
眉眼清俊,气质干净,站在那里安安静静的,像块被岁月打磨得温润的玉石,透着一股子让人舒服的劲儿。
没人知道,老板娘第一次见王南,其实比火车站那次还要早。
那时她刚到这座城市,没工作没存款,兜里比脸还干净,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路过火车站时,她瞧见个两三岁的小不点,蜷缩在冰冷的墙角,浑身脏兮兮的像块小煤炭,一双眼睛却亮得很,巴巴地盯着往来的人群。
面前的破碗里,孤零零躺着一枚硬币,在昏黄的光线下闪着微弱的光。
那时的她,也只掏得出两个硬币,匆匆放下就走了,生怕慢一步,那点微薄的善意就会被自己咽回去。
老板娘不知道的是,当年王南攥着那几枚硬币,走在河边时,一个不小心,硬币就骨碌碌滚进了河里。
他扒着河边的杂草找了好久,手指被划破了也没察觉,可终究是没找到。他对着哗啦啦流淌的河水,难过了好一阵子,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哭得无声无息。
时光碾过岁月的齿轮,像一把温柔的刻刀,雕琢着少年的模样。
王南长到了十七岁,眉眼愈发清隽,个子也蹿得老高,站在人群里,已是挺拔的少年郎。
那是他第一次醉酒。陪客户吃饭,被劝了几杯烈酒,晕晕乎乎地摸回家,倒在沙发上就睡了过去。
许是两辈子都没沾过多少酒,那酒劲儿格外浓烈,他竟睡了一天一夜。
醒来时,窗外的阳光正好,暖洋洋地洒进来。他眯着眼,瞧见老板娘正蹲在他面前,眉眼温柔地看着他,指尖还替他掖了掖滑落的毯子。
她那时也不过三十岁,正是好年纪。从不苛待自己,护肤品用的都是最好的,皮肤依旧细腻**,眼角的细纹都透着温柔。王南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呼吸间都是她身上淡淡的馨香,鬼使神差地俯身,轻轻咬住了她的嘴唇。
手掌抚上她柔软的身躯,他眯着眼,小心翼翼地把她打横抱起,走向卧室。她生涩地回应着,像初绽的花瓣,带着几分慌乱。
他低低喊了一声“*”,她伸手捂住了他的嘴,眼底的笑意却藏不住。他忍不住轻笑出声,温热的呼吸拂过她的耳廓。
她软得一塌糊涂,脸颊染上绯红,像熟透的樱桃。王南低头,在她泛红的脸颊上,落下一个又一个轻柔的吻,吻里藏着岁月沉淀的温柔。
王南其实不喜欢读书,那些枯燥的公式和文字,总让他昏昏欲睡。
可老板娘喜欢看他读书的样子,喜欢看他伏案时认真的侧脸,他便咬着牙一直读下去。
每当他坐在书桌前认真翻书时,老板娘总会坐在他身边,手里捧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陪着,时光在书页的翻动声里,流淌得格外缓慢。
她会带他去枫叶谷。
漫山遍野的红枫,像燃着的火,红得热烈,红得耀眼。
古朴的石板路蜿蜒曲折,落满了枫叶,踩上去沙沙作响。
她牵着他的手,就像小时候那样,一步一步慢慢地走,掌心的温度,温暖了整个深秋。
她看他的眼神,早已不是母子,而是恋人——大抵就是世人所说的养成系吧,是岁月里慢慢滋生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秋日的太阳正好,暖融融的。
王南眉眼低垂,看着身侧的她:明**的毛衣,棕色的小裙子,夕阳的金辉落在她身上,像是有细碎的光点在跳跃。
整个人都在发光,鲜活又明媚,像坠落在人间的太阳。
手里抓着一把飘落的枫叶,笑得眉眼弯弯,说想拍照。
王南立刻拿出相机,定格下这一幕——漫天飞舞的枫叶里,她站在光影中,裙摆被风吹起,眼里的笑意比阳光还要耀眼。那是他拍过的,她最好看的一张照片。
她会带他去吃遍大街小巷的美食,精致的料理,街边的小吃,来者不拒。他最爱吃章鱼小丸子,每次都要踮着脚嘱咐老板:“多撒椒盐,多放海苔碎,要趁热。”他长高了,胃口也大了,一次能吃下三份,吃得嘴角沾着酱料,傻乎乎地笑。
吃烤肉时,他喜欢用生菜裹着烤得焦脆的肉片,就着米饭里的海苔碎大口吞咽,腮帮子鼓得圆圆的。
他偏爱那些糯叽叽的食物,青团、麻薯、糯米糍,来者不拒。性子也温软,说话细声细气的,像个女孩子似的。
他也会有苦恼的时候,遇上看不懂的知识点,就把自己闷在屋里好几天,对着书本皱着眉头发呆。
等琢磨透了,又会撒欢儿似的跑出去疯玩一阵,爬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回来时满身泥污,又安安静静地缩在角落里当“小蘑菇”。
大学毕业那天,聚餐时,王南牵着她的手出席。面对众人探究的目光,他落落大方,眉眼温柔地向所有人介绍:“这是我的爱人。”
故事总有落幕的一天,就像枫叶总会飘落,太阳总会西沉,他们也不例外。
许多年后,王南历经一世沧桑,头发染上了霜白。
他守在病床前,紧紧握着她的手。她的头发早已花白,脸上爬满了皱纹,曾经清澈明亮的眼睛,渐渐失去了光彩,像一朵枯萎的花,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鲜活。
他轻轻**着她的眼角,指尖描摹着她的轮廓,动作轻柔得像是怕碰碎了她。窗外的枫叶又红了,像当年那样热烈。他忽然笑了,声音轻得像叹息,带着岁月沉淀的温柔:
“荣蝶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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