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以前是爱装病。
一点小感冒,却故意咳得撕心裂肺,搂着她撒娇打滚,只为了吸引她的注意。
那时,她会亲自给我煮姜汤,会守在我床边一夜不睡,心疼的不得了。
“我没有……”
我张了张嘴,想解释自己真病了。
可看到她满脸不耐的表情,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对已经不爱的人,说那么多有什么用呢?
三分钟不到,苏澄玥接到白巍的电话,毫不犹豫地走了。
她走后,我在网上搜到了她为白巍举办的婚礼。
在温哥华,花了三个亿,邀请了全公司同事。
直升机在空中盘旋撒花瓣,顶级乐队现场演奏。
苏澄玥穿着价值千万的高定礼服,在花海中缓缓走向白巍。
眼前一片模糊,我突然就看不下去了。
我和苏澄玥结婚时,是没有婚礼的。
因为那时我们很穷。
穷到只能挤在漏水的地下室里,两个人掰着一块馒头吃,甚至还会分一小块给老鼠。
苏澄玥就是在那里发誓要嫁给我的。
她拿出一枚在两元店买的戒指戴到我的无名指上,单膝跪地,眼神滚烫:
“清彦,我知道我们现在穷,但我相信你,也相信自己,总有一天我们会出人头地,你愿意娶我,让我成为你的妻子吗?”
我感动的泪涕横流,连话都说不完整,只能拼命点头。
那枚两块钱的戒指,我戴了七年,至今还在我的手上。
哪怕被直播间的观众说了无数次劣质,寒酸,不值钱。
我也从没摘下过。
可到头来,廉价的不是戒指,而是我这七年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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