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战有多惨烈。
她没有哭。
春禾端了粥来,凉了又热,热了又凉,她一口也没动。
沈崇远来了一趟,站在门口看了她很久,花白的胡须在夜风里微微发抖,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沈妤昭听见父亲蹒跚的脚步声,忽然想起自己出嫁那日,父亲握着她的手,嘴唇哆嗦了好几下,才说出那句“好好过”。
他的眼睛是红的,但没有落泪。
沈家的人都不轻易落泪,这是家训。
她跪在灵堂里,从天黑跪到天亮,从天亮跪到天黑。
第三天的夜里,她终于哭了。
不是嚎啕大哭,是无声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一颗接一颗,砸在岳明烛那件血迹斑斑的战袍上,洇开一小片一小片的水痕。
她把它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人,把脸埋进冰凉的布料里,肩膀剧烈地颤抖,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岳明烛说过,岳家的人不能弯着腰走路。可他没说过,岳家的媳妇能不能哭。
她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眼睛肿得几乎睁不开。
但她还是站了起来,梳洗**,去正厅向宫里来的内侍谢恩。
她的声音很平静,礼数周全,连太后派来的嬷嬷都忍不住红了眼眶,说她是个坚强的好孩子。
坚强。好孩子。
沈妤昭笑了笑。
她现在不信这些词了。
她只信一件事——岳明烛已经死了,她得替他活着。
替他看城南的梅花,替他吃他爱吃的桂花糕,替他把那把老旧的弓擦得锃亮,等他有一天回来拿。
她知道他不会回来了。
可她还是等。
苍梧谷那一战,岳明烛确实身被数十创,确实坠了马,但没有死。
他是在一堆**底下被发现的。
大金的士兵翻找战利品时,以为他是具**,正要扒他的铠甲,他忽然睁开了眼睛,一拳打断了那个士兵的鼻梁,又拼着最后的力气杀了三个人,才力竭倒地。
大金的将领们又惊又惧又敬。
惊的是这人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
惧的是雍国若都是这等悍不畏死之辈,这仗还怎么打?
敬的是这种气概,草原上的汉子最服的就是硬骨头。
消息传到后方,长乐公主耶律明珠放下了手里的酒杯。
“岳明烛?”她念着这个名字,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就是那个火烧我三十万石粮草的雍国将军?”
“正是此人。此人悍勇异常,又不能为我大金所用,不如——”
“留着他。”耶律明珠那双眼睛里翻涌着的是比任何武将都深沉的算计,“此人活着,比死了有用得多。”
大金与大雍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最缺的是什么?不是兵,不是马,是将。是那种能独当一面、能运筹帷幄、能以一当十的帅才。
耶律明珠见过的将领多如牛毛,但岳明烛这样的,她只见过这一个。
这样的人,既然不能做朋友,那就做刀。做一把握在自己手里的、最锋利的刀。
她让人用最好的金疮药给岳明烛治伤,又派人连夜赶往南越,求取他们秘传的巫蛊之术。
南越的巫蛊术天下闻名,能控人心神,能改人记忆,能让一个人彻底忘记自己是谁。
代价是,被施术者会日渐暴躁,记忆会时而松动,就像一道被反复修补的堤坝,永远有溃堤的风险。
耶律明珠不在乎代价。
她只在乎结果。
三个月后,岳明烛醒了。
他躺在一张铺着虎皮的石床上,身上缠满了绷带,伤口已经结痂,但深及骨头的刀伤让他的右臂还不太灵便。
他睁开眼睛,看见一个穿着大金服饰的女子坐在床前,眉目艳丽,手里端着一碗药。
“醒了?”耶律明珠的笑容温和而无害,“你受了很重的伤,已经昏迷三个月了。”
岳明烛盯着她的脸看了很久,眉头慢慢拧起来。
“你是谁?”
“我是你的妻子。”耶律明珠的声音柔软而又缱绻,“你叫赵鸿廷,是大金第一勇士,在与雍国的**中受了重伤,你不记得了吗?”
岳明烛——不,现在该叫赵鸿廷了——他皱着眉想了很久。脑子里一片混沌,像有一层厚厚的雾遮住了所有的记忆。
他能想起的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刀光,血,马蹄声,还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是个女子,穿着鹅**的衣裳,
她没有哭。
春禾端了粥来,凉了又热,热了又凉,她一口也没动。
沈崇远来了一趟,站在门口看了她很久,花白的胡须在夜风里微微发抖,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沈妤昭听见父亲蹒跚的脚步声,忽然想起自己出嫁那日,父亲握着她的手,嘴唇哆嗦了好几下,才说出那句“好好过”。
他的眼睛是红的,但没有落泪。
沈家的人都不轻易落泪,这是家训。
她跪在灵堂里,从天黑跪到天亮,从天亮跪到天黑。
第三天的夜里,她终于哭了。
不是嚎啕大哭,是无声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一颗接一颗,砸在岳明烛那件血迹斑斑的战袍上,洇开一小片一小片的水痕。
她把它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人,把脸埋进冰凉的布料里,肩膀剧烈地颤抖,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岳明烛说过,岳家的人不能弯着腰走路。可他没说过,岳家的媳妇能不能哭。
她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眼睛肿得几乎睁不开。
但她还是站了起来,梳洗**,去正厅向宫里来的内侍谢恩。
她的声音很平静,礼数周全,连太后派来的嬷嬷都忍不住红了眼眶,说她是个坚强的好孩子。
坚强。好孩子。
沈妤昭笑了笑。
她现在不信这些词了。
她只信一件事——岳明烛已经死了,她得替他活着。
替他看城南的梅花,替他吃他爱吃的桂花糕,替他把那把老旧的弓擦得锃亮,等他有一天回来拿。
她知道他不会回来了。
可她还是等。
苍梧谷那一战,岳明烛确实身被数十创,确实坠了马,但没有死。
他是在一堆**底下被发现的。
大金的士兵翻找战利品时,以为他是具**,正要扒他的铠甲,他忽然睁开了眼睛,一拳打断了那个士兵的鼻梁,又拼着最后的力气杀了三个人,才力竭倒地。
大金的将领们又惊又惧又敬。
惊的是这人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
惧的是雍国若都是这等悍不畏死之辈,这仗还怎么打?
敬的是这种气概,草原上的汉子最服的就是硬骨头。
消息传到后方,长乐公主耶律明珠放下了手里的酒杯。
“岳明烛?”她念着这个名字,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就是那个火烧我三十万石粮草的雍国将军?”
“正是此人。此人悍勇异常,又不能为我大金所用,不如——”
“留着他。”耶律明珠那双眼睛里翻涌着的是比任何武将都深沉的算计,“此人活着,比死了有用得多。”
大金与大雍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最缺的是什么?不是兵,不是马,是将。是那种能独当一面、能运筹帷幄、能以一当十的帅才。
耶律明珠见过的将领多如牛毛,但岳明烛这样的,她只见过这一个。
这样的人,既然不能做朋友,那就做刀。做一把握在自己手里的、最锋利的刀。
她让人用最好的金疮药给岳明烛治伤,又派人连夜赶往南越,求取他们秘传的巫蛊之术。
南越的巫蛊术天下闻名,能控人心神,能改人记忆,能让一个人彻底忘记自己是谁。
代价是,被施术者会日渐暴躁,记忆会时而松动,就像一道被反复修补的堤坝,永远有溃堤的风险。
耶律明珠不在乎代价。
她只在乎结果。
三个月后,岳明烛醒了。
他躺在一张铺着虎皮的石床上,身上缠满了绷带,伤口已经结痂,但深及骨头的刀伤让他的右臂还不太灵便。
他睁开眼睛,看见一个穿着大金服饰的女子坐在床前,眉目艳丽,手里端着一碗药。
“醒了?”耶律明珠的笑容温和而无害,“你受了很重的伤,已经昏迷三个月了。”
岳明烛盯着她的脸看了很久,眉头慢慢拧起来。
“你是谁?”
“我是你的妻子。”耶律明珠的声音柔软而又缱绻,“你叫赵鸿廷,是大金第一勇士,在与雍国的**中受了重伤,你不记得了吗?”
岳明烛——不,现在该叫赵鸿廷了——他皱着眉想了很久。脑子里一片混沌,像有一层厚厚的雾遮住了所有的记忆。
他能想起的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刀光,血,马蹄声,还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是个女子,穿着鹅**的衣裳,
阅读下一章(解锁全文)
点击即可畅读完整版全部内容
相关书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