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被拐二十多年,闺蜜帮我找到了亲生父母。
认亲那天,他们抱着我痛哭流涕,诉说着多年找我的艰辛。
闺蜜在旁边感动得眼泪直流,让我和养父母断绝关系,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看着亲生父母满头的白发,我心中冷笑,终于可以亲手把他们送进监狱了。
1
我的闺蜜张曼和我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表面上跟我和和气气,背地里没少使绊子。
她偷过我的方案,抢过我的客户,还在茶水间里编排过我“克扣养母生活费”的谣言。可笑的是,她做这些事的时候脸上永远挂着亲热的笑容,一口一个“珍珍”叫得比谁都甜。
直到三个月前的一天,张曼突然约我喝下午茶,说有“天大的好消息”要告诉我。
我去了,看她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出重点——她说她认识一个寻亲志愿者,叫李秀琴,手里有一批失踪女婴的档案,其中有一份和我的生日、血型、被卖地点全部吻合。
“珍珍,你知道吗?你是被**的,你亲生父母一直在找你。”张曼握着我的手,眼眶泛红,演技堪称一流。
“你亲生父母从未放弃找你,因为找你家里穷困潦倒,你弟弟都没钱上学。”
我心里冷笑,假装被张曼说动,跟她一起去见了李秀琴。
李秀琴大约六十出头,但保养得宜,说话温声细语,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令人放松警惕的亲和力。
她递给我一沓泛黄的资料,里面有我的“出生证明”、一张模糊的老照片,还有一封手写的信,落款是我的“亲生父母”罗志明和赵梅。
信里写尽了愧疚和思念,说当年赶大集人太多,弟弟又在吵闹,一时疏忽,我就被人贩子拐走了,他们找了我很多年,只想弥补亏欠,求我给他们一个机会。
我逐字逐句地看完那封信,激动得一口答应,要找回亲生父母。
但他们不知道,我清晰的记得,我是被亲生父母卖掉的,更加不知道我是卧底**。
2
我胡珍珍,二十三岁,市局刑侦支队最年轻的便衣**。
四岁那年被亲生父母卖给人贩子的记忆,这辈子铭记于心。
清晰的记得那天我妈给我穿了一件新买的红色棉袄,说带我去镇上赶集,我高兴得不得了,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穿新衣服。
后来她把我交给一个陌生女人,说去给我买糖葫芦,就再也没有回来。
养父母对我很好,他们是老实巴交的退休教师,一辈子没孩子,从人贩子手里买下我之后把我当亲生女儿养大。
我考上警校那天,养父红着眼眶拍我的肩膀,养母做了一桌子菜,逢人就说我闺女有出息。
直到我进入专案组,接手调查一个跨省贩卖儿童的网络之后,我在海量的档案资料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赵梅。
那是我亲生母亲的名字。
档案里记录得清清楚楚:一九九九年腊月,赵梅与丈夫罗志明将四岁女儿以八千元的价格卖给中介人李秀琴,后被转卖至外省。
交易地点是云河县汽车站对面的小旅馆。经手人那一栏,签着赵梅的名字,旁边还有一行歪歪扭扭的手写备注——“卖家主动联系,女娃健康,长相好,价格可谈。”
“卖家主动联系。”
不是被人贩子拐走的,不是走丢的,是我的亲生父母,主动找的人贩子。
多么可笑,我就像一件货物,被讨价还价,卖了八千块钱。
专案组的同事后来帮我查到了当年的更多细节。那笔钱到账后的第三天,罗志明就去县城买了一辆摩托车,赵梅给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儿子罗**买了一个纯银的长命锁。
村里人都知道罗家闺女“送人了”,但没人多问,因为这种事在九十年代的贫困山区太常见了——养不起的女儿送人,留下儿子传宗接代,天经地义。
我把那份档案复印了一份,锁在宿舍的抽屉最底层,然后继续工作。
人贩子要抓,但罗志明和赵梅,也一样跑不掉。
接近比我想象中容易,李秀琴表面上是个热心肠的社区志愿者,常年帮人介绍工作、介绍对象,还挂了个“寻亲志愿者”的名头,经常在短视频平台发一些寻人启事。她在城北开了家小小的家政公司,口碑还不错,逢年过节还会去福利院送米送油。
认亲那天,他们抱着我痛哭流涕,诉说着多年找我的艰辛。
闺蜜在旁边感动得眼泪直流,让我和养父母断绝关系,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看着亲生父母满头的白发,我心中冷笑,终于可以亲手把他们送进监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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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闺蜜张曼和我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表面上跟我和和气气,背地里没少使绊子。
她偷过我的方案,抢过我的客户,还在茶水间里编排过我“克扣养母生活费”的谣言。可笑的是,她做这些事的时候脸上永远挂着亲热的笑容,一口一个“珍珍”叫得比谁都甜。
直到三个月前的一天,张曼突然约我喝下午茶,说有“天大的好消息”要告诉我。
我去了,看她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出重点——她说她认识一个寻亲志愿者,叫李秀琴,手里有一批失踪女婴的档案,其中有一份和我的生日、血型、被卖地点全部吻合。
“珍珍,你知道吗?你是被**的,你亲生父母一直在找你。”张曼握着我的手,眼眶泛红,演技堪称一流。
“你亲生父母从未放弃找你,因为找你家里穷困潦倒,你弟弟都没钱上学。”
我心里冷笑,假装被张曼说动,跟她一起去见了李秀琴。
李秀琴大约六十出头,但保养得宜,说话温声细语,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令人放松警惕的亲和力。
她递给我一沓泛黄的资料,里面有我的“出生证明”、一张模糊的老照片,还有一封手写的信,落款是我的“亲生父母”罗志明和赵梅。
信里写尽了愧疚和思念,说当年赶大集人太多,弟弟又在吵闹,一时疏忽,我就被人贩子拐走了,他们找了我很多年,只想弥补亏欠,求我给他们一个机会。
我逐字逐句地看完那封信,激动得一口答应,要找回亲生父母。
但他们不知道,我清晰的记得,我是被亲生父母卖掉的,更加不知道我是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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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胡珍珍,二十三岁,市局刑侦支队最年轻的便衣**。
四岁那年被亲生父母卖给人贩子的记忆,这辈子铭记于心。
清晰的记得那天我妈给我穿了一件新买的红色棉袄,说带我去镇上赶集,我高兴得不得了,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穿新衣服。
后来她把我交给一个陌生女人,说去给我买糖葫芦,就再也没有回来。
养父母对我很好,他们是老实巴交的退休教师,一辈子没孩子,从人贩子手里买下我之后把我当亲生女儿养大。
我考上警校那天,养父红着眼眶拍我的肩膀,养母做了一桌子菜,逢人就说我闺女有出息。
直到我进入专案组,接手调查一个跨省贩卖儿童的网络之后,我在海量的档案资料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赵梅。
那是我亲生母亲的名字。
档案里记录得清清楚楚:一九九九年腊月,赵梅与丈夫罗志明将四岁女儿以八千元的价格卖给中介人李秀琴,后被转卖至外省。
交易地点是云河县汽车站对面的小旅馆。经手人那一栏,签着赵梅的名字,旁边还有一行歪歪扭扭的手写备注——“卖家主动联系,女娃健康,长相好,价格可谈。”
“卖家主动联系。”
不是被人贩子拐走的,不是走丢的,是我的亲生父母,主动找的人贩子。
多么可笑,我就像一件货物,被讨价还价,卖了八千块钱。
专案组的同事后来帮我查到了当年的更多细节。那笔钱到账后的第三天,罗志明就去县城买了一辆摩托车,赵梅给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儿子罗**买了一个纯银的长命锁。
村里人都知道罗家闺女“送人了”,但没人多问,因为这种事在九十年代的贫困山区太常见了——养不起的女儿送人,留下儿子传宗接代,天经地义。
我把那份档案复印了一份,锁在宿舍的抽屉最底层,然后继续工作。
人贩子要抓,但罗志明和赵梅,也一样跑不掉。
接近比我想象中容易,李秀琴表面上是个热心肠的社区志愿者,常年帮人介绍工作、介绍对象,还挂了个“寻亲志愿者”的名头,经常在短视频平台发一些寻人启事。她在城北开了家小小的家政公司,口碑还不错,逢年过节还会去福利院送米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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