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挨打三十三年被扫地出门,我想起跪地挽留的前夫  |  作者:嘟嘟是老四  |  更新:2026-05-04
要么让她进来,要么让她走。”
张浩没回头。
“你走吧。我让人给你转两千块钱,够你租个房子的。”
“我不走!”我跪在地上抱住他的腿,“我是**,你不能不管我!我生你的时候大出血差点死了,你不能忘——”
“放手。”
他的声音不大。
但我的手松开了。
不是因为他凶,是因为他说这两个字的时候,眼神让我害怕。
那不是恨。
恨还有温度。
那是一种什么东西都不剩的空。

最后还是**国发的话。
“让她进来吧。”
声音从屋里传出来的,很平,像在说“把门关上”一样随意。
张浩侧了侧身。
我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拽着塑料袋往里钻。
一进门我就傻了。
这房子得有两百平。
客厅铺着深色的木地板,沙发是那种L型的大沙发,茶几上摆满了水果和蛋糕。
墙上挂着一面“寿”字,气球和彩带从吊灯上垂下来。
一张大圆桌,坐了十一二个人。
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最里面的主位上坐着一个老头。
头发全白了,穿着一件枣红色的唐装,精神头不错,手里端着一杯酒。
**国。
七十岁的**国。
他胖了一些,红光满面的,跟我记忆里那个瘦得像竹竿、天天在钢厂扛钢管的男人完全不像一个人。
但我认得他的眼睛。
他看着我,就像看一件过期了的商品——不值当生气,也犯不上搭理。
“坐那儿吧。”他用下巴指了指沙发。
我坐下了。
塑料袋放在脚边,袋子上的泥蹭了一块在地板上。
刚才开门那个短发女人——张浩的老婆——端了杯水搁在我面前的茶几上。
动作很标准。
标准得像我以前给钱大强倒水一样——手到心不到。
桌上的人都在看我。
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马尾辫,穿校服,一脸嫌弃。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戴眼镜,看了我一眼就转回去低头玩手机。
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坐在**国右手边。穿着紫色的羊绒开衫,头发染得黑亮,正在给**国布菜。
她每夹一筷子菜,都笑着说“多吃点”,**国也笑,两个人那个自然劲儿,一看就是过了十几二十年的。
我的血一下子冲上了脑门。
“她谁?”
我指着那个女人,手都在发抖。
全桌安静了。
“我老伴。”**国夹了一块红烧排骨,放进嘴里嚼了嚼,“陈淑英,跟我结婚十七年了。”
“你——”
我腾地站起来。
“**国!咱俩还没离婚呢!你这是重婚!我要告你!”
没有人搭理我。
那个叫陈淑英的女人甚至没有抬头。
“赵——”**国顿了一下,“刘翠萍,你跟钱大强以夫妻名义同居了三十三年。谁犯重婚罪,你自己心里有数。”
他放下筷子,不紧不慢地抹了一下嘴。
“你走了第三年,我就去****了。公告送达,判决书你没来领,但判决生效了。咱俩在三十年前就已经不是夫妻了。”
我张着嘴,半天没合上。
“所以你坐在这儿的身份,跟门口送快递的区别不大。”
“爷爷别理她。”那个扎马尾的小姑娘撇了撇嘴,“我们继续吃饭。”
“你叫什么?”我赶紧凑过去想套近乎。
小姑娘看都不看我,对着那个戴眼镜的男孩说:“哥,帮我倒杯可乐。”
张浩走过来,坐在我对面。
“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想回来。”
我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自己都觉得不要脸。
但不要脸怎么了?我六十八了,兜里四十一块七,睡大街的话活不过这个冬天。
“回来?”张浩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
那个叫林婉晴的女人——他老婆——站在厨房门口,抱着胳膊没出声。
“我是**,你得养我。这是法律规定的。”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我知道当年对不起你,但我毕竟生了你——”
“你记得你走的时候说了什么吗?”
我不记得了。三十三年前的事,我哪记得那么清楚。
“你说——这个赔钱货早该别人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桌上的人又开始倒吸凉气。
我没说过这话。我不记得自己说过这话。
“你对我奶奶说的。”张浩继续说,“我奶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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