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替弟入赘十年,他回来了,已经没人记得他  |  作者:爱吃面包的多多  |  更新:2026-05-04
来了,想见见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有什么不对?"
她的语气带着一种审判者的口吻,好像我是那个做错事的人。
我坐在她对面,茶没倒。
"妈,您上一次来这个家是什么时候?"
她的眼神闪了一下。
"这跟今天的事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我说,"念念三岁的时候发**住院,我给您打电话,您说在打麻将。念念五岁的时候上***,我给您拍了照片发过去,您回了两个字:知道了。念念今年十岁,您知道她上几年级吗?知道她喜欢画画还是弹琴吗?知道她对花生过敏吗?"
我**嘴角绷紧了。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
"我在说事实。"
"十年了,您不是来看念念的。您是来给陆远撑腰的。"
"你!"她一拍沙发扶手站了起来,手指指着我的鼻子,"我是**!陆远是你亲弟弟!念念身上流的是陆家的血!你凭什么拦着不让他认?"
陆远在旁边插嘴了:"就是,哥,我又不是要把她抢走。我就是想让她知道,我才是她亲爸。以后我也可以一起养嘛。"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珠子转了一下。
我看见了。
一起养。
他要的不是"一起养"。
他要的是沈家的资源。
念念是沈正邦的外孙女。沈氏集团的唯一继承人。他挂上亲生父亲这个名头,就有资格从沈家分一杯羹。
十年在外面浪荡,钱烧光了,女人跑了,现在回来闻到了钱的味道。
我太了解他了。
"妈。"我站起来,从书房拿出一个文件夹。
我翻开,里面是一份领养证明。
"念念的法定监护人是我和婉清。收养手续在八年前就办完了。合法合规,民政局存档。"
我妈伸手要拿,我合上了文件夹。
"还有一件事。"
我看着陆远。
"十年前你走那天晚上,岳父让你签了一份文件。你还记得吗?"
陆远的脸色变了。
"什么文件?"
"放弃抚养权协议书。"
"那个……那个是我当时随便签的!我都没看内容!"
"签了就是签了。"我的声音没有升高,"你是成年人,你有民事行为能力。公证处有备案,民政局有记录。"
他的拳头攥紧了,指节发白。
"你骗我!你们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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