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站在卧室的穿衣镜前,把那件橘红色的羊绒外套在身上比了又比。
这颜色,是不是太扎眼了?
我今年五十五,按理说该穿驼色、灰色、藏青色,可那些颜色穿在身上,总觉得老气横秋。
上个月小曼陪我去商场,拎着这件橘红色说:“妈,您皮肤白,穿这个特衬。”
我在试衣间换了两次,每次出来都要问她好不好看。
她说好看。
我就买了。
回家以后试了四遍,每次穿上都不敢照镜子。
可每次照了镜子,又舍不得脱下来。
五十五岁的女人了,还跟十八岁的小姑娘似的,为一件衣服的颜色纠结半天。
丢人。
手机响了。
我看了一眼屏幕——方志远。
“晚晴,明天几点走?”
他的声音不紧不慢的,跟他这个人一样,四平八稳。
“你定就行。”
我把外套叠好,顺手放进行李箱。
“那八点吧,我开车到你小区门口。”
“行。”
挂了电话,我对着镜子站了好一会儿。
这是我第一次跟方志远单独出远门。
方志远,五十八,退休前在一中教语文。我们是在社区书法班认识的,他教我写行书,我教他下象棋。后来又一起报了社区的太极班,一来二去,就熟了。
班里有人打趣:“你们俩这是搭伙过日子的节奏啊。”
我每次都当没听见。
可我心里不是没动过念头。
方志远这人,靠得住。我感冒那次,他跑了三家药房给我买对症的药。我过生日,他提前一周就开始琢磨送什么礼物。
最后送了一支钢笔,说让我练字用。
不算贵。
但拿到手的时候,我鼻子有点酸。
建国走了三年了。三年里我一个人过年、一个人看病、一个人半夜醒来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发呆。
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
可方志远出现以后,我才发现,习惯和甘心是两回事。
我走到客厅,看着电视柜上那张全家福。建国笑得很开朗,小曼站在我们中间,一家三口。
如果建国还在,他会怎么看这件事?
算了,不想了。
我回卧室继续收拾行李箱。换洗衣物、降压药、手机充电器、***。
每样东西都整整齐齐码好。
睡前我又看了一眼那件橘红色外套。
穿**?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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