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
我叫沈知微,三十二岁,是个法医。
不是电视剧里那种穿着白大褂、化着精致妆容、一边解剖**一边谈恋爱的法医。真正的法医工作,是在零下十五度的停尸间里,对着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用手术刀一寸一寸地剥离皮肤,寻找那个可能只有针尖大小的致命伤口。
我的手很稳。稳到同事开玩笑说,我握手术刀的姿势像握筷子——自然、熟练,不带一丝犹豫。
但他们不知道,我左手腕上那道疤,就是当年握刀不稳时留下的。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不是一个人生活,那时候我的无名指上还戴着一枚戒指,那时候我会在解剖完一具**后给一个人打电话,叽叽喳喳地告诉他我今天又发现了什么。
那个人叫陆辞深。
他死了。
死在一间密室里。门窗反锁,钥匙在他自己口袋里,没有任何外人进入的痕迹。警方结论是**。
但我不信。
陆辞深不是会**的人。他是个连鞋带都要系成对称蝴蝶结的强迫症晚期患者,是个会在日历上提前三个月标注我生日的细心鬼,是个在求婚时紧张得把戒指掉进了下水道、然后趴在路边掏了两个小时的**。
这样的人,不会**。
但他死了。而我,因为案发时我就在隔壁房间睡觉,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证据不足,释放。但释放不等于清白。在所有人的眼里,我就是那个杀了未婚夫还装无辜的女人。
三年来,我没有再交过朋友,没有参加过聚会,没有去过任何可能有熟人的地方。我把所有时间都泡在停尸间里,因为只有死人不会用那种眼神看我。
那种眼神我熟。怜悯里裹着恐惧,恐惧里掺着好奇,像是在看一个精致的瓷器——漂亮,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碎,更不知道什么时候碎片会割伤自己。
2026年1月15日,我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信封是淡灰色的,没有寄件人地址,邮戳显示是从雾隐山寄出的。我打开它的时候,正在吃一碗泡面,热气糊了我一脸。
信纸上只有几行打印的字:
“沈知微女士: 诚邀您参加雾隐山庄密室犯罪心理学研讨会。 您将见到:三年前陆辞深案的真相。 附:现场照片一张。”
照片从我指间滑落,掉进了泡面汤里。
我捞起来,用袖子擦了擦。照片上是陆辞深死亡现场的书房,角度是从门口拍摄的。他坐在那张我们一起去宜家买的蓝色单人沙发上,头歪向一边,嘴角有一丝已经干涸的黑色血迹。
照片的背面,有人用红笔写了一行字:
“真凶在这里。”
我的手抖了。
三年来第一次。不是因为恐惧。是因为愤怒。
愤怒像一条蛇,从胃里爬上来,缠绕住心脏,收紧。我能感觉到血液在耳膜里轰鸣,能感觉到指甲掐进掌心的刺痛,能感觉到眼眶发烫。
但我没有哭。我早就不会哭了——至少在醒着的时候不会。
我把照片按在桌上,盯着那行红字看了很久。然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雾隐山庄。
不是为了真相。真相是什么,我早就无所谓了。我去,是为了亲手确认那个让我背了三年黑锅的人到底是谁。
如果他还活着,我要让他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这个目标,够反差吧?一个每天和死人打交道的法医,一个被所有人当成嫌疑犯的女人,要去一个封闭的山庄,找杀害自己未婚夫的凶手。
够难以实现吧?我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连邀请函是谁发的都不知道,连雾隐山庄里有什么都不知道。
但我必须去。不是因为那行红字的**,是因为——如果我不去,我这辈子就完了。不是**上的完,是精神上的。我会变成一个真正的行尸走肉,每天解剖**,每天回家,每天对着空荡荡的墙壁,直到某一天,我自己也变成一具需要别人解剖的**。
我不想那样。
所以,1月17日早上六点,我拖着一个小行李箱,站在了雾隐山脚下的公交站。
天还没亮,山上的雾浓得像牛奶,能见度不到五米。我穿着那件穿了五年的黑色羽绒服,戴着陆辞深送我的那副灰色羊毛手套——他死后的第三年,我终于敢把它从抽屉深处拿出来了。
我叫沈知微,三十二岁,是个法医。
不是电视剧里那种穿着白大褂、化着精致妆容、一边解剖**一边谈恋爱的法医。真正的法医工作,是在零下十五度的停尸间里,对着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用手术刀一寸一寸地剥离皮肤,寻找那个可能只有针尖大小的致命伤口。
我的手很稳。稳到同事开玩笑说,我握手术刀的姿势像握筷子——自然、熟练,不带一丝犹豫。
但他们不知道,我左手腕上那道疤,就是当年握刀不稳时留下的。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不是一个人生活,那时候我的无名指上还戴着一枚戒指,那时候我会在解剖完一具**后给一个人打电话,叽叽喳喳地告诉他我今天又发现了什么。
那个人叫陆辞深。
他死了。
死在一间密室里。门窗反锁,钥匙在他自己口袋里,没有任何外人进入的痕迹。警方结论是**。
但我不信。
陆辞深不是会**的人。他是个连鞋带都要系成对称蝴蝶结的强迫症晚期患者,是个会在日历上提前三个月标注我生日的细心鬼,是个在求婚时紧张得把戒指掉进了下水道、然后趴在路边掏了两个小时的**。
这样的人,不会**。
但他死了。而我,因为案发时我就在隔壁房间睡觉,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证据不足,释放。但释放不等于清白。在所有人的眼里,我就是那个杀了未婚夫还装无辜的女人。
三年来,我没有再交过朋友,没有参加过聚会,没有去过任何可能有熟人的地方。我把所有时间都泡在停尸间里,因为只有死人不会用那种眼神看我。
那种眼神我熟。怜悯里裹着恐惧,恐惧里掺着好奇,像是在看一个精致的瓷器——漂亮,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碎,更不知道什么时候碎片会割伤自己。
2026年1月15日,我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信封是淡灰色的,没有寄件人地址,邮戳显示是从雾隐山寄出的。我打开它的时候,正在吃一碗泡面,热气糊了我一脸。
信纸上只有几行打印的字:
“沈知微女士: 诚邀您参加雾隐山庄密室犯罪心理学研讨会。 您将见到:三年前陆辞深案的真相。 附:现场照片一张。”
照片从我指间滑落,掉进了泡面汤里。
我捞起来,用袖子擦了擦。照片上是陆辞深死亡现场的书房,角度是从门口拍摄的。他坐在那张我们一起去宜家买的蓝色单人沙发上,头歪向一边,嘴角有一丝已经干涸的黑色血迹。
照片的背面,有人用红笔写了一行字:
“真凶在这里。”
我的手抖了。
三年来第一次。不是因为恐惧。是因为愤怒。
愤怒像一条蛇,从胃里爬上来,缠绕住心脏,收紧。我能感觉到血液在耳膜里轰鸣,能感觉到指甲掐进掌心的刺痛,能感觉到眼眶发烫。
但我没有哭。我早就不会哭了——至少在醒着的时候不会。
我把照片按在桌上,盯着那行红字看了很久。然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雾隐山庄。
不是为了真相。真相是什么,我早就无所谓了。我去,是为了亲手确认那个让我背了三年黑锅的人到底是谁。
如果他还活着,我要让他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这个目标,够反差吧?一个每天和死人打交道的法医,一个被所有人当成嫌疑犯的女人,要去一个封闭的山庄,找杀害自己未婚夫的凶手。
够难以实现吧?我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连邀请函是谁发的都不知道,连雾隐山庄里有什么都不知道。
但我必须去。不是因为那行红字的**,是因为——如果我不去,我这辈子就完了。不是**上的完,是精神上的。我会变成一个真正的行尸走肉,每天解剖**,每天回家,每天对着空荡荡的墙壁,直到某一天,我自己也变成一具需要别人解剖的**。
我不想那样。
所以,1月17日早上六点,我拖着一个小行李箱,站在了雾隐山脚下的公交站。
天还没亮,山上的雾浓得像牛奶,能见度不到五米。我穿着那件穿了五年的黑色羽绒服,戴着陆辞深送我的那副灰色羊毛手套——他死后的第三年,我终于敢把它从抽屉深处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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