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书名:我靠法典杀疯了  |  作者:月夜比  |  更新:2026-05-08
衣,手里拎着便利店的袋子,里面是三明治和罐装咖啡。袋子搁桌上,推过来的时候撞倒了一摞书,书页哗啦啦散开。
“《刑诉法》第八十三条,看了吗?”周不言坐下,拉开一罐咖啡。
“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送看守所,”晏无咎接得很快,“超时就是非法拘禁。”他的声音沙哑,好几天没怎么说话,边说边咳嗽了两声,端起咖啡灌了一口。烫的,但他没吐,皱着眉咽了。
“第八十六条?”
“拘留后,**机关对**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
“第一百一十七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周不言靠在椅背上上下打量他:“你背得比我当年司考都快。”
“背熟了好保命。”晏无咎把三明治包装撕开,咬了一口,嚼了两下就咽了,几乎是塞进胃里的,“明天模拟战,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两个人,A和*,都是我雇的异能者。”周不言从包里抽出一张纸,上面画了简易流程图,“第一次模拟‘合法逮捕’,第二次你试着让他程序违法。”
第二天上午,地下室清空了。桌子椅子堆到墙角,空出一块大概十平方米的空地。两个雇佣异能者站在对面,A穿灰色卫衣,*穿黑色夹克,都戴着头套只露眼睛。周不言站在旁边当裁判。
“第一轮,合法逮捕模拟。”周不言吹了下哨子。
A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当然是道具——“逮捕令”,亮出来,同时念道:“晏无咎,你涉嫌拒不登记、暴力抗法,现依法对你执行逮捕。”
动作标准,程序完整,还有模有样地宣读了**。
晏无咎还没反应过来,A已经扣住了他左手腕,一拧一拉,把他按地上了。动作快得像练过。晏无咎的脸贴着冰凉的地胶,右手被反拧在背后,关节咔一声,疼得他额头冒汗。
“停。”周不言吹哨,“看到了?合法行为你免疫不了。起来。”
晏无咎爬起来揉肩膀。A松了手退到一边。
“第二轮,你试着让他程序违法。”周不言看着晏无咎,“主动权在你。”
晏无咎活动了一下脖子,走到A面前。
A又掏出那张“逮捕令”,刚要开口——
“等一下,”晏无咎说,“逮捕令给我看看。”
A递过来。
晏无咎低头看了一眼——道具做得挺像,有签发机关、有签发时间、有印章,但签发时间那一栏是手写的,“2024.03.15”,用的黑色签字笔,而其他内容是打印的。
“这个签发时间是后补的,”晏无咎说,语气平静得不像在演戏,“根据《**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逮捕令必须**或盖章签发,手写修改无效。你这张令是无效的。”
A愣了一下。他没准备这个分支,下意识看了周不言一眼。周不言没说话,双手抱胸看着。
“还有,”晏无咎继续说,“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逮捕令必须注明具体罪名。你这上面只写了‘异能违规’,这不是法定罪名。”
A的眉头皱起来。他不是真人**,只是个拿钱办事的异能者,他不知道晏无咎说的是真是假。犹豫之间,他的手松开了晏无咎的衣领。
“另外,”晏无咎又说,语速加快了,“我要求通知家属,要求律师在场,要求在进行这些程序之前暂停一切强制措施。根据《刑诉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你还没让我签任何告知书,你现在的强制措施程序违法。”
A彻底愣住了。他的手从晏无咎身上移开,退了一步,看向周不言,眼神在问:这还抓不抓?
周不言吹哨:“停。”
晏无咎站在原地,呼吸有点急促,但眼睛是亮的。他感觉到刚才A松开他衣领的那一刻,自己身上某种无形的压力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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