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那些见不得光的感情,最后都怎样了?
——题记
我第一次觉得易礼好看,是他六岁那年。
大年初二,我妈带我去亲戚家拜年。一进门就看见客厅角落里坐着个小男孩,穿了件红色的棉袄,领口缀着一圈白绒绒的毛,衬得那张小脸白得近乎透明。他谁也不理,一个人坐在那儿摆弄一盒积木,睫毛垂下来又长又翘,像两把小扇子。
我那时候十三岁,正是对“好看”这个词刚有概念的年纪。我拽了拽我**衣角,小声说:“那个小孩长得真好看。”
我妈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笑了:“那是你三姨婆家的外孙,叫易礼。按辈分你得叫你姐,他得叫你姐。”她顿了顿,补了一句,“你小时候还抱过他呢,记不记得?”
我当然不记得。一个六岁的小孩,和我差了整整七岁,在我眼里就是个长得好看了点的小屁孩。那天我吃了不少糖,他玩他的积木,我嗑我的瓜子,统共没说上三句话。
后来去三姨婆家的次数多了,偶尔也会碰见易礼。他渐渐长大,从六岁到十岁,从十岁到十五岁,五官像被一只精细的手慢慢雕琢,越来越出挑。但我始终没有跟他熟络起来,一是年龄差摆在那儿,二是我那几年在外地上学,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真正和易礼熟悉起来,是我二十七岁那年。
那时候我已经在上海工作了三年,做广告策划,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里当着不大不小的经理。工作不轻松,但胜在自由度高,收入也还过得去。我租了一套一居室的公寓,养了一只不黏人的猫,周末偶尔约朋友吃饭喝酒,日子过得说不上多精彩,但也不算差。
唯一算得上毛病的,大概是我爱喝酒。
不是酗酒。是喜欢那种微醺的感觉,喜欢三五好友围坐一桌,啤酒也好,白酒也罢,红酒也行,杯子碰在一起的清脆声响,总能让我觉得这兵荒马乱的人间还算有点意思。
那年的国庆长假,我回了老家。三姨婆过七十大寿,摆了好几桌酒席。我在长辈桌上坐了没一会儿,就被我妈推着去给各桌敬酒。进到年轻人那桌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的人。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毛衣,袖子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手腕。低着头在看手机,侧脸的轮廓像是被光削出来的,眉骨高,鼻梁直,下颌线利落得有些冷。
我愣了一下,然后想起来他是谁。
易礼。
他已经二十岁了,大三,念的是本省最好的大学。
他抬头看见我,站起来,比我高了整整一个头。那双眼睛比我记忆中更深了,瞳色很黑,像是深不见底的潭水。
“姐。”他叫我,声音不大,清清淡淡的,尾音微微上扬,带着一种介于少年和成年之间的质感。
“好久不见啊,”我笑着说,举了举手里的酒杯,“来,喝一杯?”
他看了我一眼,也笑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笑,嘴角只是微微弯了弯,笑意却一直蔓延到眼底,像是冰面下涌动的暖流,好看得不像话。
他拿起桌上的啤酒,跟我碰了一下。
“姐能喝多少?”他问我。
“那得看跟谁喝。”
后来那顿饭吃了很久,我们那一桌散得最晚。易礼喝酒很安静,不劝酒,也不躲酒,别人敬他他就喝,脸不红心不跳的,像个无底洞。我那天喝得有点多,说话的声音不自觉大了些,手舞足蹈地讲我在上海遇到的奇葩客户,他靠在椅背上听着,偶尔笑一下,偶尔插一句,每一句都说在点子上。
散场的时候他帮我拿了外套,很自然地披在我肩上,手指不经意地碰了碰我的肩头,又收了回去。
“姐,你住哪儿?我送你。”
“不用,我妈开车来的。”
他说“好”,然后站在那里,目送我上车。我从车窗里往外看,他站在路灯下,光影把他的轮廓勾得格外分明,黑毛衣融进了夜色里,只剩下一张脸和一双眼睛,亮得像两颗星。
车开出去很远,我还在想那个画面。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易礼怎么长成这样了。不是“好看”两个字能形容的。他那种好看带着一种让人心*的感觉,清冷的、疏离的,可偶尔流露出的那一点点温度,又让人觉
——题记
我第一次觉得易礼好看,是他六岁那年。
大年初二,我妈带我去亲戚家拜年。一进门就看见客厅角落里坐着个小男孩,穿了件红色的棉袄,领口缀着一圈白绒绒的毛,衬得那张小脸白得近乎透明。他谁也不理,一个人坐在那儿摆弄一盒积木,睫毛垂下来又长又翘,像两把小扇子。
我那时候十三岁,正是对“好看”这个词刚有概念的年纪。我拽了拽我**衣角,小声说:“那个小孩长得真好看。”
我妈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笑了:“那是你三姨婆家的外孙,叫易礼。按辈分你得叫你姐,他得叫你姐。”她顿了顿,补了一句,“你小时候还抱过他呢,记不记得?”
我当然不记得。一个六岁的小孩,和我差了整整七岁,在我眼里就是个长得好看了点的小屁孩。那天我吃了不少糖,他玩他的积木,我嗑我的瓜子,统共没说上三句话。
后来去三姨婆家的次数多了,偶尔也会碰见易礼。他渐渐长大,从六岁到十岁,从十岁到十五岁,五官像被一只精细的手慢慢雕琢,越来越出挑。但我始终没有跟他熟络起来,一是年龄差摆在那儿,二是我那几年在外地上学,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真正和易礼熟悉起来,是我二十七岁那年。
那时候我已经在上海工作了三年,做广告策划,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里当着不大不小的经理。工作不轻松,但胜在自由度高,收入也还过得去。我租了一套一居室的公寓,养了一只不黏人的猫,周末偶尔约朋友吃饭喝酒,日子过得说不上多精彩,但也不算差。
唯一算得上毛病的,大概是我爱喝酒。
不是酗酒。是喜欢那种微醺的感觉,喜欢三五好友围坐一桌,啤酒也好,白酒也罢,红酒也行,杯子碰在一起的清脆声响,总能让我觉得这兵荒马乱的人间还算有点意思。
那年的国庆长假,我回了老家。三姨婆过七十大寿,摆了好几桌酒席。我在长辈桌上坐了没一会儿,就被我妈推着去给各桌敬酒。进到年轻人那桌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的人。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毛衣,袖子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手腕。低着头在看手机,侧脸的轮廓像是被光削出来的,眉骨高,鼻梁直,下颌线利落得有些冷。
我愣了一下,然后想起来他是谁。
易礼。
他已经二十岁了,大三,念的是本省最好的大学。
他抬头看见我,站起来,比我高了整整一个头。那双眼睛比我记忆中更深了,瞳色很黑,像是深不见底的潭水。
“姐。”他叫我,声音不大,清清淡淡的,尾音微微上扬,带着一种介于少年和成年之间的质感。
“好久不见啊,”我笑着说,举了举手里的酒杯,“来,喝一杯?”
他看了我一眼,也笑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笑,嘴角只是微微弯了弯,笑意却一直蔓延到眼底,像是冰面下涌动的暖流,好看得不像话。
他拿起桌上的啤酒,跟我碰了一下。
“姐能喝多少?”他问我。
“那得看跟谁喝。”
后来那顿饭吃了很久,我们那一桌散得最晚。易礼喝酒很安静,不劝酒,也不躲酒,别人敬他他就喝,脸不红心不跳的,像个无底洞。我那天喝得有点多,说话的声音不自觉大了些,手舞足蹈地讲我在上海遇到的奇葩客户,他靠在椅背上听着,偶尔笑一下,偶尔插一句,每一句都说在点子上。
散场的时候他帮我拿了外套,很自然地披在我肩上,手指不经意地碰了碰我的肩头,又收了回去。
“姐,你住哪儿?我送你。”
“不用,我妈开车来的。”
他说“好”,然后站在那里,目送我上车。我从车窗里往外看,他站在路灯下,光影把他的轮廓勾得格外分明,黑毛衣融进了夜色里,只剩下一张脸和一双眼睛,亮得像两颗星。
车开出去很远,我还在想那个画面。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易礼怎么长成这样了。不是“好看”两个字能形容的。他那种好看带着一种让人心*的感觉,清冷的、疏离的,可偶尔流露出的那一点点温度,又让人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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