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书名:热搜第一:我靠“抄自己”成了文坛神话  |  作者:丝柰子  |  更新:2026-05-08
达到签约标准,请查阅附件中的电子合同,并按要求填写返回……”

附件还在。

她下载,打开。

合同的最后一页,乙方签名处,是她亲笔签下的名字——林晚。

***号码,****,****,全是她的。

而合同的签署日期,是三年前的今天。

林晚盯着屏幕,忽然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又掉下来,砸在键盘上。

江屿,你算尽了一切,算到了改密码、停手机、甚至可能早就清空了“苏叶”账号**的所有稿件。

但你忘了。

忘了这份直接发到邮箱的合同。

忘了这个你从未知道存在的旧邮箱。

忘了——我林晚,从来都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她抹掉眼泪,坐直身体,新建邮件。

收件人:星阅网版权部、星阅网法务部、周姐、主编……以及,她列表里所有能找到的星阅网编辑的邮箱。

抄送:愤怒的章鱼,以及几位在事件中发声、但措辞相对客观的大神作者。

标题:关于《碧落仙门》与《剑影唐歌》雷同事件的说明及相关证据

她开始写正文。

每一个字,都冷静得像在写别人的故事。

“尊敬的星阅网,各位老师:

我是作者林晚,也是作者苏叶。

关于今日热搜所涉《碧落仙门》第一章与《剑影唐歌》雷同一事,现说明如下:

1. 《剑影唐歌》系我本人于三年前,以笔名‘苏叶’创作并签约的作品。证据见附件一:签约合同。
2. 《碧落仙门》第一章,系我本人根据三年前《剑影唐歌》的开篇废稿修改而成。我抄我自己,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证据见附件二:废稿创作时间截屏(与合同时间吻合)。
3. 该废稿之所以出现在《碧落仙门》中,系因我的前合伙人暨前男友江屿先生,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从我旧账号中盗取稿件,并谎称是其原创提供给我使用。证据见附件三:江屿登录我‘苏叶’账号的IP记录(与他的住址及公司地址吻合)。
4. 事件发生后,江屿先生诱导我签署‘情况说明’,试图将全部责任转嫁于我,并已着手以《剑影唐歌》版权方名义,向我发起侵权诉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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