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我以硬币赌穿诸天  |  作者:写文赚鸡腿  |  更新:2026-05-08
强行冠名------------------------------------------,用食指和中指夹着,在吧台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两下。“老规矩。”他说。,那个白眼翻得极为专业,从眼角到眉梢,力度、角度、持续时间都恰到好处,足以让任何人感受到她的态度。“你上次还欠我三杯酒的钱。”她说。“记在账上。你的账已经记了三百多杯了。那就记在**百杯上。凑个整,好看。”,但骂得很轻,轻到像是在自言自语。她还是从架子上取下一瓶暗绿色的酒,倒了一杯,重重地摔在年轻人面前。酒液溅出来几滴,落在吧台上,像绿色的血。,没有喝,而是侧过头看了游戊一眼。那个眼神很随意,像一个游客路过一个景点时顺便瞟了一眼——但游戊注意到,他的视线在自己光着的上身停了零点几秒,在那碗炖菜上停了零点几秒,然后在他空荡荡的肩膀上又停了零点几秒,像是在确认那件消失的外套去了哪里。“新来的?”他问。。“对。从哪儿来?东边。东边是骨头城。”年轻人把酒杯放回吧台上,转过身面朝游戊,右肘撑在吧台上,手掌托着下巴。“你去骨头城干什么?路过。”
年轻人笑了。不是礼貌的微笑,不是客套的轻笑,而是那种“你这**编得也太敷衍了,敷衍到我都不知道该从哪个槽点开始吐”的笑。嘴角弯了一个夸张的弧度,眼睛里全是“你在逗我”的光芒。
“骨头城不在任何人的路上。”他说,“你去骨头城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你专门去送死;第二,你迷路了。你选哪个?”
游戊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我迷路了。”
“从哪儿迷到骨头城的?”
“从西边。”
“西边是骰子沙漠。”年轻人歪了歪头,“你从骰子沙漠迷路到骨头城?这两个地方隔着整个**,中间还有一条河、两座山、三片森林,你知不知道?”
“我的方向感天生不太好。”
年轻人盯着他看了三秒。然后他突然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笑得整个人趴在吧台上,拳头捶着桌面,把那杯暗绿色的酒都震翻了。酒液在吧台上流成一条小溪,滴到了他的裤子上,他完全不在意,继续笑。整个酒馆的人又安静了一瞬,然后继续该干嘛干嘛——显然,这人的笑点低是常态。
他笑够了之后,抹了抹眼角的眼泪,拍了拍游戊的肩膀,力道大得像在拍一只沙袋。
“我他M喜欢你这张嘴。”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游戊。”
“游戊?”年轻人皱了皱鼻子,一脸嫌弃,“这名字太正经了,正经得像棺材板。不好听。我给你取一个。”
“不用——”
“色子。”
游戊的嘴角抽了一下。“什么?”
“色子。就是骰子的那个色子。”年轻人比划了一下,“好听吧?朗朗上口,还带着一股子赌徒的痞气,走到哪儿都有人记得住。你以后就叫色子了。”
“我说了不用——”
“就这么定了。”年轻人一拍吧台,震得游戊面前那碗炖菜都晃了三晃。“老板,给色子上杯酒!算我账上!”
“你的账已经——”
“记上!我说记上就记上!”
女人咬牙切齿地从架子上取下另一只杯子,倒了一杯同样的暗绿色酒,以一种“我真想把这杯酒泼你脸上但我是专业人士”的姿势推到游戊面前。游戊看着那杯酒,又看了看旁边这个莫名其妙给他改了名的疯子,陷入了深深的哲学沉思。
“你谁啊?”他终于问出了这个早就该问的问题。
年轻人把手伸进口袋,掏了半天——左口袋,右口袋,内口袋,外口袋,翻遍了全身,终于从某个角落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拍在吧台上。游戊低头一看,上面印着一行烫金大字:“新一代赌神”。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赌遍天下无敌手,输一局赔一万。”再下面是一行更小的字,小到几乎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注:本赌神目前没有一万块钱。”
游戊觉得自己的智商在这一刻受到了严重的侮辱。
“怎么样?帅不帅?”年轻人——新一代赌神——把那张名片又仔仔细细地叠好,塞回口袋,得意洋洋地扬了扬下巴。“我告诉你,在这个世界里,我说了算。我赌赢过骨头城的城主,赌赢过骰子沙漠的老妖怪,赌赢过透明山的守门人,还赌赢过——”他指了指酒馆的墙壁,“这家酒馆。”
“所以你是个赌徒。”
“不是赌徒。是赌神。”他纠正道,表情严肃得像在上一堂哲学课。“赌徒和赌神的区别在于,赌徒输了会哭,赌神输了会笑着哭。本质上差不多,但听起来高级很多,出场费也能多要一点。”
游戊端起那杯暗绿色的酒,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
然后他的脸变成了一个“痛苦面具”。这酒的味道像酒精兑了辣椒水,再加了一点洗洁精和半勺芥末,入口的瞬间他的舌头就**了,味蕾集体辞职,大脑收到了“这不是饮品这是****”的紧急警报。他强忍着咽了下去,眼泪被呛得哗哗直流,整张脸皱成了一团。
“你这什么破酒?!”他咳嗽着问,声音都变了调。
“破酒?”年轻人一脸受伤的表情,捂住了胸口,好像被人在心脏上捅了一刀。“这可是我用左眼赌来的秘方酒。你知道我为了这瓶酒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吗?我现在看东西都是重影的!”
游戊擦了擦眼泪,仔细看了看他的眼睛。确实,他的两只瞳孔正往不同的方向缓缓转动,像两条迷路的金鱼在各自的水族箱里游荡。
“你左眼不是好好的吗?能看能眨,还会转。”
“那是假眼。”年轻人把左眼珠子抠了出来。
对,抠了出来。他就那么随手一抠,那颗灰色的眼珠子就从眼眶里脱落了,落在他的掌心里。游戊这才发现那确实不是真眼睛——那是一颗骰子,三点朝上,表面还带着一圈金属边框,边框上刻着细密的花纹。眼眶里露出一个黑洞洞的窟窿,但窟窿深处有什么东西在发光,银白色的,像远处的一颗星。
“看到了吗?”年轻人把那颗骰子眼珠在指尖转了一圈,“赌输了,左眼换成了这个。三点永远朝上,看什么都像三。一个美女走过来,我看她有三条腿。一碗面端上来,我看有三根筷子。烦得很。”
他重新把骰子塞回眼眶,转了转眼珠,调整了一下角度。
“你抠眼珠子就为了给我看?”游戊问。
“对。酷不酷?”
“你他M有病。”
“很多人都这么说。”年轻人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笑得挺开心。“说正事。你饭吃完了,外套没了,晚上住哪儿?”
游戊沉默了。这是个好问题。
“这个世界没有旅馆。”年轻人继续说,语气像在念一本旅游指南的“注意事项”章节。“只有赌场。赌场里有床,但要**。你没有**,没有外套,全身上下只剩一条裤衩和——”他的目光在游戊身上扫了一圈,突然停在了某个位置,“等等,你口袋里还有什么?”
游戊的手不自觉地按了一下裤袋。那枚硬币还在。但他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什么都没有。”
“你按口袋了。”年轻人的眼睛亮了起来,像两条迷路的金鱼突然找到了方向。
“我习惯性按一下。”
“你按口袋的时候,你的瞳孔缩小了零点三毫米。”年轻人凑了过来,脸上写满了“我抓到你了”的兴奋。“这说明你口袋里有什么东西,而且你不想让我知道。是什么?值钱吗?好吃的?还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游戊心里一沉。这个人的观察力不是狗,是警犬,是缉毒犬,是那种能从一百个行李箱里精准闻出***的**级警犬。
“没什么。”他说。
“你让我看一眼。”
“不行。”
“就一眼。我保证不摸。”
“不行。”
“我拿东西跟你换。”年轻人开始在身上翻找起来,像在搞一场即兴的以物易物。“你看我这颗假眼,多酷啊,戴上去你就是整个酒馆最靓的仔。我拿假眼换你口袋里的东西。”
“不换。”
“那我拿我的名字跟你换。虽然我没有名字,但‘新一代赌神’这个头衔很值钱的。你戴上这个头衔,走到哪儿都有人给你端茶倒水。”
“不换。”
“那我拿这家酒馆跟你换!”
“你不换。”女人在吧台后面冷冷地插了一句嘴。
年轻人假装没听见。
游戊站起来。“我走了。”
“别别别别别!”年轻人一把抓住他的袖子,力道大得像在抓一只逃跑的猫。“我不看了,不看了还不行吗?你口袋里的东西是你的,我不碰,我发誓。但你得跟我赌一局。”
“不赌。”
“为什么?”
“我不喜欢**。”
“不喜欢**你进‘赌徒的世界’?”年轻人一脸难以置信,眼睛瞪得溜圆,假眼差点又掉出来。“你是来旅游的?报的纯玩团?”
“我迷路了。”
“放屁。”
“真的。”
“你再说一遍?”
“我迷路了。”
年轻人张了张嘴,又闭上了。他深吸一口气,胸膛鼓得像只青蛙,然后缓缓吐出来。然后他又笑了,笑得比刚才还大声,笑得整个人趴在吧台上,拳头捶着桌面,把游戊面前那碗炖菜都震得溅出了汤汁。他笑了整整十五秒,然后抬起头,眼角挂着笑出来的泪花。
“行。你迷路迷到赌徒的世界来了。你是个人才。我服了。”他擦了擦眼泪,从高脚凳上跳下来,站在游戊面前。他比游戊高出小半个头,低头看他的时候,那双灰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光芒,不是恶意,不是算计,而是——好奇。像一个孩子发现了一只从没见过的昆虫。“但不管你是迷路还是专程来的,你既然进了我的酒馆,吃了我的饭,喝了我的酒——虽然你只喝了一口——你就得跟我赌一局。这是规矩。”
“谁定的规矩?”
“我定的。就在刚才。”
游戊想骂人。但他忍住了。他环顾四周——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那些赌徒们的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像是在看一场期待已久的好戏。那个擦杯子的女人终于放下了杯子,双手撑着吧台,嘴角带着一丝幸灾乐祸的笑。连那只活鸡都抬起了头,绿豆大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
他跑不掉了。
“赌什么?”他问。
“冠名权。”年轻人说,语气轻快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赢了,你的名字归我。你赢了,我把‘新一代赌神’的头衔给你。顺便附赠这颗假眼。”
“我不要你的假眼。”
“那你要什么?”
“我要楼上的空房睡一晚。”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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