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他叫她名字的方式,跟叫一条听话的狗没什么区别。
"没考上就没考上,别垂头丧气的。"
他把玉米换了只手,腾出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录取通知书,确保那抹红色在她眼前晃了一下。
"等我毕业了,就把你接到城里去。"
前世的姜穗宁听到这句话,鼻子酸了,眼圈红了,走过去蹲在他旁边,声音发抖地问:"远志哥,你是认真的吗?你真的不嫌弃我?"
他摸了摸她的头。
"傻丫头。"
然后他又吃了三根玉米。
**高兴坏了,进屋把年底才舍得杀的**鸡抓出来,烧了一大锅。方远志吃得满嘴油光,临走还带了十个鸡蛋。
后来姜穗宁才知道——方远志在来她家之前,先去了隔壁村赵秋月家。
赵秋月家条件好,她爹是跑运输的。方远志去探过口风,赵家没看上他——一个穷小子,读师范,没前途。
被赵家撵走的第二天,他来了姜穗宁家。
蹲在灶台边,啃着人家的玉米,大度地宣布:"我娶你。"
他不是在施恩。
他是在投资。
投资一个考不上大学、没见过世面、老实巴交的乡下丫头,投资一个会乖乖给他打工供他读书、伺候**妈、给他生儿子的免费保姆。
姜穗宁什么都不知道。
她真心以为,一个大学生肯娶她这种姑娘,是祖坟冒了青烟。
所以她拼了命地对他好。
他在省城读书,她在县城纺织厂做工,工资一分不留全寄给他。他嫌她省城租的房子小,她就在出租屋里打三份工。**身体不好,她辞了活回村伺候。他在外头跟女同事喝咖啡,她在灶台边洗一家人的碗。
二十年。
她把自己活成了一头不知道叫唤的驴。
最后方远志当上了小学副校长,娶了教导主任的闺女,给她一张离婚协议书和一句"你又不会教孩子"。
净身出户。
孩子归他——因为她没有经济能力。
她回了村,身体已经垮了。厂里落下的职业病,长年营养不良,外加心脏出了毛病。村里人看她的眼神,比看条流浪狗好不了多少。
四十一岁,一个冬天的夜里,她死在县医院走廊尽头的加床上。
此刻——
她十九岁。
方远志还蹲在她家灶台边,嘴里嚼着玉米粒,施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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