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语亓官珩与仲孙晞互为替身,互相伤害后分道扬*。两年后发现彼此才是真正的白月光,从此深情难收,破镜重圆。
(一)重逢·雨夜
亓官珩第三次把烟掐灭在阳台栏杆上。
落地窗外是京城繁华的夜景,霓虹如河流般铺展到天际,而他身后的宴会厅里觥筹交错,每一声笑都像是精心排练过的。他不喜欢这种场合,从来不喜欢。但作为亓官集团唯一的继承人,他没有任性的资格。
“亓官少爷怎么一个人躲在这儿?”
声音从身后传来,清冽如玉石相击,带着一点淡淡的疏离。亓官珩转过身,烟雾还没散尽,隔着那层薄薄的灰白色,他看见一个人。
那人穿一身黑色西装,剪裁考究,衬得他肩宽腰窄,身量极高。最引人注意的是那双眼睛,狭长,微挑,瞳色极淡,像冬天结了薄冰的湖面,倒映着宴会厅的灯光,却没有一丝温度。他嘴角挂着一抹礼貌而矜贵的笑,整个人像一柄藏在丝绒剑鞘里的利刃,优雅,但危险。
亓官珩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
不是因为对方的气场,而是因为那张脸。那张脸的五官轮廓,那双眼睛的神态,甚至唇角那抹似笑非笑的弧度,都让他想起一个人。
一个他找了七年的人。
“仲孙晞。”那人已经走到他面前,修长的手指夹着一张名片递过来,语气随意得像在谈论天气,“仲孙集团,仲孙晞。”
亓官珩接过名片,指腹摩挲过烫金的字。仲孙晞。京城豪门圈子里如雷贯耳的名字,仲孙家族的长孙,未来的掌舵人。他听说过这个人,却从没见过。圈子里的人说仲孙晞性情冷淡,手腕狠厉,是只披着人皮的狐狸。
可亓官珩此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太像了。
七年前,他在伦敦的一家小酒馆里听到一段钢琴即兴曲。那个弹琴的少年坐在昏暗的灯光下,侧脸线条冷峻而优美,眉心微蹙,像是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亓官珩站在门口,手里还攥着刚买的黑胶唱片,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原地。他听过无数钢琴演奏,但从没有哪一次像那样,音符像针一样扎进心脏最深处,疼得他喘不过气。
他想上前搭话,想问问那少年的名字,可一阵嘈杂的人群涌过,等他再看时,钢琴前已经空了。只留下一张揉皱的便签纸,上面写着一行清瘦的字:“他年若相逢,不识故人来。”
亓官珩把那张便签纸带了七年,塑封好,锁在书房的抽屉里。他动用了所有能用的关系去查那个少年,却只找到一个模棱两可的结果——有人说那是仲孙家一个旁支的孩子,后来出了国,下落不明。他派人去找过,没有下文。
而此刻,仲孙晞就站在他面前。
不是旁支,是嫡长孙。不是下落不明,是京城最炙手可热的继承人。
亓官珩压下心底翻涌的潮水,面上依旧是那副惯常的冷淡:“亓官珩。久仰。”
“久仰。”仲孙晞笑了笑,那笑容没有到达眼底。
他不知道的是,仲孙晞此刻心里也掀着惊涛骇浪。
因为亓官珩站在阳台灯光下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人。
那是七年前的冬天,仲孙晞在瑞士的圣莫里茨滑雪场出了事故。他在一片野雪道上偏离了路线,雪板卡在岩石缝里,整个人摔出去,左腿以一种诡异的角度扭曲着。风雪越来越大,能见度不到十米,他以为自己会死在那里。
然后一个人出现了。
那个人穿着深蓝色的滑雪服,护目镜推到额头上,露出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焦急,有冷静,还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强势。陌生人二话不说脱下自己的外套裹住他,用应急绷带固定他的腿,然后把他背起来,在暴风雪里走了整整四十分钟。
仲孙晞记得那人的背很宽,很温暖,隔着滑雪服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上灼热的温度。他迷迷糊糊地靠在那人肩头,听见对方粗重的喘息声,听见风雪呼啸,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大得像擂鼓。
到了救援站之后他就失去了意识。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医生说他左腿胫骨骨折,但处理得很及时,不会留后遗症。他想找那个救他的人,护士说那个人把他
(一)重逢·雨夜
亓官珩第三次把烟掐灭在阳台栏杆上。
落地窗外是京城繁华的夜景,霓虹如河流般铺展到天际,而他身后的宴会厅里觥筹交错,每一声笑都像是精心排练过的。他不喜欢这种场合,从来不喜欢。但作为亓官集团唯一的继承人,他没有任性的资格。
“亓官少爷怎么一个人躲在这儿?”
声音从身后传来,清冽如玉石相击,带着一点淡淡的疏离。亓官珩转过身,烟雾还没散尽,隔着那层薄薄的灰白色,他看见一个人。
那人穿一身黑色西装,剪裁考究,衬得他肩宽腰窄,身量极高。最引人注意的是那双眼睛,狭长,微挑,瞳色极淡,像冬天结了薄冰的湖面,倒映着宴会厅的灯光,却没有一丝温度。他嘴角挂着一抹礼貌而矜贵的笑,整个人像一柄藏在丝绒剑鞘里的利刃,优雅,但危险。
亓官珩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
不是因为对方的气场,而是因为那张脸。那张脸的五官轮廓,那双眼睛的神态,甚至唇角那抹似笑非笑的弧度,都让他想起一个人。
一个他找了七年的人。
“仲孙晞。”那人已经走到他面前,修长的手指夹着一张名片递过来,语气随意得像在谈论天气,“仲孙集团,仲孙晞。”
亓官珩接过名片,指腹摩挲过烫金的字。仲孙晞。京城豪门圈子里如雷贯耳的名字,仲孙家族的长孙,未来的掌舵人。他听说过这个人,却从没见过。圈子里的人说仲孙晞性情冷淡,手腕狠厉,是只披着人皮的狐狸。
可亓官珩此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太像了。
七年前,他在伦敦的一家小酒馆里听到一段钢琴即兴曲。那个弹琴的少年坐在昏暗的灯光下,侧脸线条冷峻而优美,眉心微蹙,像是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亓官珩站在门口,手里还攥着刚买的黑胶唱片,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原地。他听过无数钢琴演奏,但从没有哪一次像那样,音符像针一样扎进心脏最深处,疼得他喘不过气。
他想上前搭话,想问问那少年的名字,可一阵嘈杂的人群涌过,等他再看时,钢琴前已经空了。只留下一张揉皱的便签纸,上面写着一行清瘦的字:“他年若相逢,不识故人来。”
亓官珩把那张便签纸带了七年,塑封好,锁在书房的抽屉里。他动用了所有能用的关系去查那个少年,却只找到一个模棱两可的结果——有人说那是仲孙家一个旁支的孩子,后来出了国,下落不明。他派人去找过,没有下文。
而此刻,仲孙晞就站在他面前。
不是旁支,是嫡长孙。不是下落不明,是京城最炙手可热的继承人。
亓官珩压下心底翻涌的潮水,面上依旧是那副惯常的冷淡:“亓官珩。久仰。”
“久仰。”仲孙晞笑了笑,那笑容没有到达眼底。
他不知道的是,仲孙晞此刻心里也掀着惊涛骇浪。
因为亓官珩站在阳台灯光下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人。
那是七年前的冬天,仲孙晞在瑞士的圣莫里茨滑雪场出了事故。他在一片野雪道上偏离了路线,雪板卡在岩石缝里,整个人摔出去,左腿以一种诡异的角度扭曲着。风雪越来越大,能见度不到十米,他以为自己会死在那里。
然后一个人出现了。
那个人穿着深蓝色的滑雪服,护目镜推到额头上,露出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焦急,有冷静,还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强势。陌生人二话不说脱下自己的外套裹住他,用应急绷带固定他的腿,然后把他背起来,在暴风雪里走了整整四十分钟。
仲孙晞记得那人的背很宽,很温暖,隔着滑雪服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上灼热的温度。他迷迷糊糊地靠在那人肩头,听见对方粗重的喘息声,听见风雪呼啸,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大得像擂鼓。
到了救援站之后他就失去了意识。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医生说他左腿胫骨骨折,但处理得很及时,不会留后遗症。他想找那个救他的人,护士说那个人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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