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书名:我把公司告上法庭后,成了顶流带货博主  |  作者:星湖嵊泗  |  更新:2026-05-10

仲裁庭安静了五秒。
周律师试图反击:“录音证据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不合法。”
林晚棠早有准备:“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我没有**,没有胁迫,谈话发生在办公室,对话双方均在场——完全合法。”
刘仲裁员推了推眼镜,嘴角动了一下,像是在忍笑。
调解失败。
仲裁庭转入正式庭审。接下来的四十分钟,林晚棠像拆积木一样,把公司的每一个抗辩都拆得干干净净:
公司说“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她问:录用条件的书面依据在哪?公司拿不出来。
公司说“工作能力有问题”——她出示了领导连续派发任务的截图,反问:一个能力有问题的人,为什么被安排了最核心的项目?
公司说她“旷工”——她出示了离职当天的打卡记录和监控截图,证明是HR没收了工牌、禁止她进入公司。
最后,连周律师都不再争辩了。
他小声对苏茉莉说了句什么,苏茉莉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仲裁员宣布休庭,择日裁决。

走出仲裁庭的时候,林晚棠在走廊里遇到了公司那个行政小姑娘。
小姑娘偷偷塞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字:
“姐,你太牛了。我也想辞职。”
林晚棠把纸条收进口袋。
走廊尽头的雨停了,阳光从窗户斜照进来,落在一地水渍上,泛着亮晶晶的光。
小美举着手机迎上来:“拍到了拍到了!你怼律师那段,我眼泪都笑出来了。”
林晚棠拿过手机,看了一遍视频。她发现自己说话的时候,右手的食指会不自觉地敲桌子,像在打拍子。
她想了想,让闺蜜把视频剪辑一下,去掉公司方的正面镜头(避免侵权),只保留她的陈述片段。
“发抖音。”她说。
“确定?”
“确定。不是为了火,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被欺负了,别忍。”
视频发出后三小时,播放量破了50万。
评论第一条是:“这不是00后,这是普法战士。”
第二条:“我要是当年有这勇气,也不会被前公司克扣两万块。”
第三条,来自一个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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