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那场车祸后,我只活七天  |  作者:时雨归会  |  更新:2026-05-11
完了。相信是水,得一滴一滴地渗进土里,才能长出根来。
客厅的相框摆了一整面墙。她和程越在海边,浪花打湿了她的裙摆,他蹲下来帮她卷裤脚;在山顶,她的头发被风吹得像疯子,他站在她身后笑,眼睛里有雪山和云海;在厨房里,两人身上沾着面粉,她手里捏着一个歪歪扭扭的饺子,他正把面粉抹在她鼻尖上。
每一张照片角落里都用马克笔标注了日期。时间跨度从三年前到今天。最早的几张里,她的笑容有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那种刚认识一个人时特有的“我不知道能不能相信你,但我很想试一下”的表情。越往后,笑容越松弛,像一根拧紧的弦慢慢松开。
有人说,照片是时间的**。可如果你的时间每七天就要被清空一次,这些**到底属于谁?
冰箱上贴满了便利贴,密密麻麻,像一面彩色的旗子。全是她的字迹——“周二去超市买牛奶,买回来记得拍照,不然下周一会忘周三给客厅绿萝浇水,浇三杯,别浇多,上次浇多烂根了周四程越要做红烧鱼,他做的鱼很好吃,记得夸他周五交电费,户号贴在冰箱侧面周六……”
最后一张便利贴是红色的,用加粗的记号笔写着:
“不要质疑程越。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你每个周一都会怀疑他,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你。——来自周日的晚晚”
她的眼眶有些热,像有人往眼睛后面倒了一杯温水。
程越从厨房端出两碗面。一荤一素——荤的那碗放在她面前,牛肉切得薄而匀,码在面条上像一把扇子;素的那碗他自己吃,只有几根青菜和几片香菇。
“你不吃肉?”陆晚晚问。
“我吃素。”程越用筷子把面条拌开,动作很慢,像在完成一个仪式,“但你吃肉。你说过,没有肉的面条是没有灵魂的。”
陆晚晚低头看着碗里的牛肉片。每一片的大小几乎一样,刀工好得不像一个普通人——不,不像一个普通人。她拿起筷子夹了一片放进嘴里,牛肉炖得软烂,酱香里透着一丝甜。
好吃。
但真正让她鼻子发酸的,不是牛肉的味道——是“他说过”这三个字。 一个被遗忘了四十七次的人,还在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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