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离谱的一天从早起开始
早上六点十五分,我被一阵“哐哐哐”的声音吵醒。不是闹钟,不是装修,是我的猫在拆家。
我的猫叫端午,一只五岁的橘猫,体重十二斤,体型接近一个标准篮球。它每天早上准时在六点左右开始它的晨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把我的拖鞋从卧室叼到客厅,把客厅的纸巾从盒子里抽出来撕成雪花,把厨房的垃圾桶推倒然后翻出一张昨天扔掉的鸡骨头包装袋,叼着它在屋里狂奔,包装袋在它身后像一面胜利的旗帜猎猎作响。
我睁开眼睛,看见端午正蹲在我的枕头旁边,用一只爪子拍我的脸。它的表情很严肃,眼神里写着一句话——“两脚兽,你该起床给我添粮了。”我翻了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端午不依不饶,开始用脑袋顶我的后脑勺,一下,两下,三下,每一下都带着誓不罢休的决心。它的头很硬,顶在头骨上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像有人在敲木鱼。
“端午,我再睡五分钟。”我的声音从被子底下传出来,闷闷的。
端午听不懂“五分钟”,它只听得懂“喵”。但它理解了我的意思——这个人不想起床。于是它换了一种策略,它不再顶我,从我身上踩过去,走到床边,跳上窗台,用爪子拍打百叶窗。哗啦、哗啦、哗啦,百叶窗在它的爪下痛苦地**。隔壁房间传来我**声音:“乔晚!把你的猫管好!才几点就噼里啪啦的!”
我认输了。我掀开被子坐起来,端午“喵”了一声,跳下窗台,迈着胜利的步伐走向它的食盆。我光着脚踩在地板上,拖着还在梦游的身体走出卧室。端午蹲在食盆前面,仰着头看着我,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像一个在餐厅等位等了很久的顾客,眼神里全是“你终于来了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吗”。
我倒猫粮,它埋头吃,连谢谢都顾不上说。我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它狼吞虎咽的侧影,忽然想起一个严重的问题。今天是周六——我定了早上七点半的**,回老家。现在已经六点二十了,我还没洗漱,没收拾行李,没吃早饭,而从这里到**站,打车至少要四十分钟。
“完蛋。”
我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妈曾经评价我是一个“火烧眉毛都不着急”的人,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是恨铁不成钢的,我却把它当成了一种赞美。
我用二十五分钟完成了所有出门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刷牙、洗脸、化妆、收拾行李、吃了一个粽子。行李箱是昨晚就收拾好的,但我昨晚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把充电器放进包里。我在屋里翻箱倒柜找了五分钟,最后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找到了它,塞在几本旧书下面,像是被端午叼进去的。我怀疑它在报复我今天早上没有立刻起床给它添粮。
六点五十,我拖着行李箱出了门。端午蹲在门口送我,它的表情里没有不舍,只有“终于走了,这个家是我的了”的释然。
我在路边等了十分钟才打到车。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叔,车里放着凤凰传奇的歌,音量开得很大,震得车门都在颤抖。我坐在后排,抱着行李箱,看着窗外的风景从城市变成郊区,从郊区变成田野。阳光很好,照在稻田上金灿灿的,天空蓝得不像话。我在想,这次回家,我妈会不会又给我安排相亲?上次回去她给我介绍了一个在县城供电局上班的,加了微信聊了三天,对方发来一条消息:“你平时有什么爱好?”我说:“撸猫。”对方说:“我对猫毛过敏。”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我妈对此的评价是:“你就不能说你爱好读书写字什么的文化人爱好?非要说撸猫?”我说:“可我就是喜欢撸猫啊。”我妈气得挂了电话。
七点二十五,我到了**站。巨大的电子屏上滚动着列车时刻表,我找到自己的车次,G1372,检票口在A7。离检票还有十五分钟,我决定先去上个厕所。女厕所永远在排队,这是宇宙的真理,比牛顿定律还靠谱。我排了八分钟,上了厕所,洗了手,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施施然走向A7检票口。
走到A7的时候
早上六点十五分,我被一阵“哐哐哐”的声音吵醒。不是闹钟,不是装修,是我的猫在拆家。
我的猫叫端午,一只五岁的橘猫,体重十二斤,体型接近一个标准篮球。它每天早上准时在六点左右开始它的晨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把我的拖鞋从卧室叼到客厅,把客厅的纸巾从盒子里抽出来撕成雪花,把厨房的垃圾桶推倒然后翻出一张昨天扔掉的鸡骨头包装袋,叼着它在屋里狂奔,包装袋在它身后像一面胜利的旗帜猎猎作响。
我睁开眼睛,看见端午正蹲在我的枕头旁边,用一只爪子拍我的脸。它的表情很严肃,眼神里写着一句话——“两脚兽,你该起床给我添粮了。”我翻了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端午不依不饶,开始用脑袋顶我的后脑勺,一下,两下,三下,每一下都带着誓不罢休的决心。它的头很硬,顶在头骨上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像有人在敲木鱼。
“端午,我再睡五分钟。”我的声音从被子底下传出来,闷闷的。
端午听不懂“五分钟”,它只听得懂“喵”。但它理解了我的意思——这个人不想起床。于是它换了一种策略,它不再顶我,从我身上踩过去,走到床边,跳上窗台,用爪子拍打百叶窗。哗啦、哗啦、哗啦,百叶窗在它的爪下痛苦地**。隔壁房间传来我**声音:“乔晚!把你的猫管好!才几点就噼里啪啦的!”
我认输了。我掀开被子坐起来,端午“喵”了一声,跳下窗台,迈着胜利的步伐走向它的食盆。我光着脚踩在地板上,拖着还在梦游的身体走出卧室。端午蹲在食盆前面,仰着头看着我,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像一个在餐厅等位等了很久的顾客,眼神里全是“你终于来了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吗”。
我倒猫粮,它埋头吃,连谢谢都顾不上说。我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它狼吞虎咽的侧影,忽然想起一个严重的问题。今天是周六——我定了早上七点半的**,回老家。现在已经六点二十了,我还没洗漱,没收拾行李,没吃早饭,而从这里到**站,打车至少要四十分钟。
“完蛋。”
我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妈曾经评价我是一个“火烧眉毛都不着急”的人,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是恨铁不成钢的,我却把它当成了一种赞美。
我用二十五分钟完成了所有出门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刷牙、洗脸、化妆、收拾行李、吃了一个粽子。行李箱是昨晚就收拾好的,但我昨晚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把充电器放进包里。我在屋里翻箱倒柜找了五分钟,最后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找到了它,塞在几本旧书下面,像是被端午叼进去的。我怀疑它在报复我今天早上没有立刻起床给它添粮。
六点五十,我拖着行李箱出了门。端午蹲在门口送我,它的表情里没有不舍,只有“终于走了,这个家是我的了”的释然。
我在路边等了十分钟才打到车。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叔,车里放着凤凰传奇的歌,音量开得很大,震得车门都在颤抖。我坐在后排,抱着行李箱,看着窗外的风景从城市变成郊区,从郊区变成田野。阳光很好,照在稻田上金灿灿的,天空蓝得不像话。我在想,这次回家,我妈会不会又给我安排相亲?上次回去她给我介绍了一个在县城供电局上班的,加了微信聊了三天,对方发来一条消息:“你平时有什么爱好?”我说:“撸猫。”对方说:“我对猫毛过敏。”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我妈对此的评价是:“你就不能说你爱好读书写字什么的文化人爱好?非要说撸猫?”我说:“可我就是喜欢撸猫啊。”我妈气得挂了电话。
七点二十五,我到了**站。巨大的电子屏上滚动着列车时刻表,我找到自己的车次,G1372,检票口在A7。离检票还有十五分钟,我决定先去上个厕所。女厕所永远在排队,这是宇宙的真理,比牛顿定律还靠谱。我排了八分钟,上了厕所,洗了手,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施施然走向A7检票口。
走到A7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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