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三国之暴君诞生  |  作者:182754935  |  更新:2026-05-19
魂穿九原------------------------------------------,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入目的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还有几根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枯草。,浑身像是被马车碾过一样,每一块骨头都在叫疼。脑子里乱糟糟的,最后的记忆停留在那个漆黑的夜晚——他带着小队突袭毒枭的营地,一枚火箭弹在身旁炸开,然后就是无尽的黑暗。,死了也正常。,也不像地狱。,陈冲低头一看,愣住了。,骨节分明,虎口有厚茧,是常年握兵器留下的痕迹。他穿了一身灰色的粗麻短褐,腰间系着一条破旧的皮绳,脚上蹬着露出脚趾的草鞋。。。,像有人拿烧红的铁棍在太阳**搅动。无数破碎的画面、声音、气味疯狂地灌进来——,那是“父亲”吕良。,那是“母亲”。,弯刀映着寒光,马蹄声如闷雷。。九原。吕布。,狠狠钉进他的意识。
陈冲——不,现在是吕布了——扶着身旁一块冰冷的石头,缓缓站起来。膝盖一软,差点又栽倒。他咬着牙稳住身形,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脑子里的记忆告诉他,这具身体的原主今年十七岁,父亲吕良是并州军中的一名军侯,几年前在与鲜卑人的战斗中阵亡。母亲伤心过度,加上常年饥寒交迫,去年冬天也没熬过去。
而他,吕布,现在是丁原帐下的一名亲兵。
说是亲兵,其实就是个跑腿的。丁原看在他父亲曾为自己挡过一刀的情分上,给他一口饭吃,平时做些传令、站岗的杂活。
“布哥儿!布哥儿!”
远处跑来一个瘦猴似的少年,十六七岁的样子,一边跑一边招手。吕布从记忆里搜出了这个名字——张狗儿,隔壁帐篷的伙伴,同样是孤儿,平日里跟他一块儿混饭吃。
“你怎么躺这儿了?”张狗儿跑到跟前,上气不接下气,“大人找你呢!快,快跟我回去,丁从事要见你。”
丁从事。
丁原现在的官职是并州从事,负责武备和征讨。这个人,吕布太熟悉了——前世读三国,谁不知道丁原?他是吕布的第一任义父,也是让吕布背上“三姓家奴”骂名的源头。
不过现在的丁原还没认他做义子,只是把他当个普通的阵亡遗孤照顾。
“走。”吕布没有多废话,跟着张狗儿往营地方向跑去。
他需要先搞清楚状况。
如果现在是诸侯讨董之前,那还有几年时间。如果虎牢关已过,那一切就来不及了。
一路上,他默默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九原城的军营建在城北的一片高地上,营帐简陋却结实,大多是用牛皮和厚麻布缝制的,能扛得住塞外的风雪。营地里弥漫着一股马粪、皮革和劣质麦粥混合的气味,这是边塞军营特有的味道。
来来往往的士兵大多面色黝黑、身材粗壮,眼神里带着狼一样的警惕。这是常年与匈奴、鲜卑人厮杀磨出来的杀气。
吕布心里微微松了口气。
这种环境,他喜欢。
特种兵最擅长的就是在恶劣环境中生存和战斗。如果让他穿越成一个洛阳城里的文官公子,他反而不知道怎么活。
到了中军大帐,门口的亲卫拦下了张狗儿,只让吕布一人进去。
吕布掀起厚重的牛皮门帘,一股炭火的热气扑面而来。
帐中陈设简单,一张粗糙的木案,几卷竹简,一盏油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坐在案后,身穿铁甲,面容刚毅,眉宇间带着边关**特有的沉肃和凌厉。
这就是丁原。
他抬眼看了吕布一眼,目光谈不上温和,但也算不上冷漠。
“吕良之子,吕布?”
“是。”吕布抱拳行礼,动作是从原主记忆里继承来的,还算标准。
丁原点了点头:“你父亲是个好汉,当年在白马坡,若不是他替我挡那一箭,我今天也坐不到这里。”
吕布沉默着没有说话。
这种场合,多说多错。原主本来就是个沉默寡言的少年,少说话反而符合人设。
“你今年十七了?”丁原问。
“是。”
“在营里当了一年的亲兵,可曾学到什么?”
吕布略一思索,答道:“习了刀马,能开弓。”
丁原站起身来,走到吕布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少年身材已经比同龄人高出半个头,肩膀宽厚,胳膊粗壮,站姿沉稳,的确是个好苗子。
“光有蛮力不够。”丁原转身从兵器架上取下一把长刀,丢给吕布,“在边塞,要活下去,靠的是脑子。你去校场,和我的亲卫长魏仲过几招,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吕布接住刀,手腕一沉。
这刀少说有二十斤,比他前世用的任何冷兵器都重。但原主的身体底子极好,握在手里并不觉得吃力。
他知道这是个机会。
丁原是在试探他的价值。如果只是个普通遗孤,最多给口饭吃,以后当个炮灰。但如果表现出足够的潜力,丁原会培养他,给他兵权,甚至——在未来收他为义子。
可吕布并不想走那条老路。
什么义父义子,都是笑话。他知道历史的走向,知道董卓会来,知道吕布最终会杀了丁原,然后被骂千年。
他要改变这一切。
但不是现在。
现在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没有兵权、没有地盘、没有声望的穷小子。他需要时间,需要力量,需要在暗处悄悄地布局。
“是。”吕布平静地应了一声,提着刀走出营帐。
校场上已经围了一圈看热闹的士兵。
魏仲是个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满脸横肉,虎背熊腰,手里拿着一杆铁枪,站在场中央,不耐烦地看着吕布。
“丁大人让我掂量掂量你?”魏仲咧嘴一笑,露出几颗黄牙,“小崽子,别说我欺负你,让你先出手。”
吕布没有废话。
他提着刀,一步一步走向魏仲。
步伐不快不慢,身体微微前倾,重心放在前脚掌,这是标准的格斗准备姿态。这个动作不是这个时代任何武术流派里的,而是前世特种部队的近身格斗基础——随时可以向前突进,也随时可以向两侧闪避。
魏仲看到这个姿势,眉头微微一皱。
他杀过很多人,见过很多种出手前的姿态。那些新兵蛋子要么紧张得浑身僵硬,要么热血上头猛冲猛打。但这个少年不同,他冷静得像一块冰,眼睛里什么表情都没有。
“有点意思。”魏仲收起轻视,握紧了铁枪。
吕布动了。
他猛然前冲,速度快得惊人,校场的泥地上被他蹬出一个浅浅的坑。二十多斤的长刀在他手里像没有重量一样,自下而上斜劈向魏仲的左肋。
这是战场刀法,没有花哨,只有效率。
魏仲反应极快,铁枪一横,架住了这一刀。
“铛——”
金属碰撞声刺耳地炸开,火星四溅。
魏仲脸色一变。
这一刀的力量远**的预料。他的虎口被震得发麻,铁枪差点脱手。更可怕的是,那个少年根本没有停下,第一刀被架住的同时,刀已经顺势收回,第二刀紧跟着劈向他的脖颈。
连环劈斩。
每一刀都砍在同一个位置,速度快得像暴风骤雨。
魏仲连退五步,铁枪上的缺口越来越深。
周围观战的士兵从最初的嬉笑变成了沉默,又从沉默变成了倒吸冷气的声音。
“好快的刀……”
“这真是吕良的儿子?”
“他才十七岁啊!”
丁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出了营帐,背着手站在校场边,面无表情地看着场中的比试。但他的眼神已经变了,变得专注而凝重。
三十招后,魏仲再也撑不住了。
吕布一刀劈在他的枪杆上,铁枪“咔嚓”一声断成两截。刀锋在距离魏仲咽喉三寸的地方稳稳停住,纹丝不动。
魏仲额头上的汗珠顺着鼻尖滴下来,一滴都不敢动。
“我输了。”他干涩地说。
吕布收刀,后退一步,抱拳道:“承让。”
校场上安静了一瞬,然后爆发出震天的叫好声。这些边塞汉子最敬重的就是强者,不管年龄大小,能打就是爷。
丁原慢慢走到场中,看了吕布一眼,又看了断成两截的铁枪一眼,沉默了片刻。
“你父亲的刀法,没有这么好。”丁原说,语气平淡,但每一个字都像是秤砣一样砸下来。
吕布心中一凛。
他知道丁原起了疑心。原主的父亲吕良虽然是军中悍将,但刀法刚猛有余、变化不足,没有刚才自己使出来的那种连绵不绝的压迫感。
“回大人,”吕布面不改色,“这一年来,我每日在营中观武,将几位教头的长处融在一起,又自己琢磨了一些东西。边塞苦寒,没有什么可消遣的,只有习武。”
这个解释说得通。
丁原点了点头,没有继续追问。他转身走回营帐,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
“明日卯时,到中军帐来。我给你安排个新差事。”
吕布抱拳:“是。”
等丁原的身影消失在营帐里,张狗儿第一个冲上来,眼睛亮晶晶的,像看到了神仙一样。
“布哥儿!你也太猛了!魏头儿那可是咱们营里最能打的,你都能打赢!”
周围的士兵也纷纷围上来,七嘴八舌地夸赞。吕布应付了几句,便找了个借口离开了。
他需要独处,好好理一理思路。
走出营地,来到九原城北的一处土坡上。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军营,也能看到远处连绵起伏的阴山山脉。夕阳把天边染成暗红色,草原上的风从西边吹来,带着一股干燥的土腥味。
吕布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来,闭上眼睛。
脑子里两个世界的信息在不断整合。
原主的记忆告诉他,现在是汉灵帝光和六年。按照历史时间线,距离黄巾**还有三年,距离董卓**还有六年,距离诸侯讨董还有七年。
七年的时间。
对普通人来说,七年很短,弹指一挥间。但对一个穿越者来说,七年足够做很多事情了。
他睁开眼睛,看着远方被晚霞染红的天际线,嘴角慢慢浮起一个微不**的弧度。
“七年后,十八路诸侯会盟虎牢关。”他低声自语,“到那个时候,你们都会认识我。”
他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在丁原手下站稳脚跟,拿到实权。不能只是一个小亲兵,至少要做到军侯或者司马,有自己的部曲。
第二件事,是寻找那些未来会大放异彩的人物。
张辽应该在雁门郡,现在大概还是个少年。高顺可能已经在并州军中,只是还没有崭露头角。这两个人,是吕布未来霸业最重要的基石。
第三件事,是积攒资源。
并州虽然苦寒,但这里有最好的战马,有最悍勇的边塞汉子。只要有钱、有粮、有兵器,他就能拉起一支真正的铁军。
而钱和粮,他脑子里有成百上千种方法可以搞到。
比如炒钢法、高炉炼铁,比如简易的水力锻锤,比如更高效的屯田**,再比如——**的粗制配方。
他前世是特种兵,对于简易***的**了如指掌。硫磺、硝石、木炭,三样东西混合起来,就能产生远超这个时代认知的破坏力。
但这张底牌不能轻易亮出来。
必须等到最关键的时刻,一击定乾坤。
“布哥儿?布哥儿你在哪?”远处传来张狗儿的呼喊声。
吕布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大步向营地走去。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营地里燃起了一堆堆篝火,士兵们围坐在火边,烤着干硬的麦饼,喝着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粥。
吕布从炊事兵那里领了一份食物,蹲在火堆旁边慢慢地嚼着。麦饼硬得像石头,粥里只有几粒米和一星半点儿的咸味,但在边塞能吃饱就已经是福气了。
张狗儿凑过来,压低声音说:“布哥儿,你有没有听说,最近北边的鲜卑人不太平。”
吕布吃着饼,没有抬头:“怎么不太平?”
“说是檀石槐死了以后,他的儿子和连镇不住场面,鲜卑各部为了抢草场打起来了。有些部落打不过就跑,流窜到咱们边境上来抢粮食。”张狗儿说着,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前几天有个村子被劫了,十几户人家全被杀光,牛羊也被抢走了。”
吕布手里的饼停了一下。
鲜卑内乱,边患加剧。
这个信息在历史上不重要,但对他个人来说,却是一个机会。
战事越频繁,军功越容易拿。只要他能带队打几个胜仗,丁原就会越来越倚重他。
“狗儿,”吕布忽然说,“你帮我打听一件事。”
“什么事?”
“营里有没有一个叫高顺的?”
张狗儿歪着脑袋想了想:“高顺?好像听说过,是隔壁营的一个屯长,带兵很厉害,但人特别闷,不怎么跟人说话。”
吕布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高顺。
统领陷阵营的那个高顺,每所攻击无不破的那个高顺。
他现在就在并州军中。
“想办法帮我约他见一面。”吕布说。
张狗儿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要见一个闷葫芦屯长,但还是点头应了。
篝火烧得噼啪作响,火星子飞上夜空,像微缩的烟花。
吕布仰头看着满天的星辰。
这片星空和前世看到的不一样,更加清澈,更加璀璨,仿佛伸手就能摘到。但他知道,这片星空下的土地充满了杀机,随时会吞噬掉任何不小心的人。
好在他不是不小心的人。
他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特种兵,是经历过现代战争洗礼的杀戮机器。
那些三国名将们,恐怕还没见识过什么叫真正的战争。
吕布把最后一口麦饼塞进嘴里,拍了拍手,站起身来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帐篷里很简陋,只有一张铺了干草的地铺和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旧军服。角落里放着一把缺口的长刀,是父亲吕良留下来的遗物。
吕布躺下来,闭上眼睛。
穿越的第一天,总算平稳度过了。
明天卯时,他要去见丁原。
后天,他要找到高顺。
大后天,他要开始他的第一步计划——
在虎牢关那场举世瞩目的战役打响之前,先在这片边塞之地,磨利他的爪牙。
帐外的风还在呼啸,像是无数狼在嚎叫。
吕布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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