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去了,大概是拿不定主意,去找陆锵商量了。
我一骨碌爬起来,想要逃出这个房间。他俩在门口,我肯定不能从那里走,可再一看窗子,不禁暗暗叫苦,医院的窗子都装了限位器,跳窗逃走也是行不通的……
对了,呼叫铃!
护士收到呼叫,就会赶过来,那样的话,我不是就得救了吗?
我扑过去,猛拍呼叫铃……
很快,护士赶到了病房。
我激动地拉住护士,想要向她求救 ,可看了看她身后的陆锵和易玲珑,我又不禁犹豫了……
别人会相信我的话吗?我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啊!
「什么事?」护士瞪着我,像是瞪着一条毒蛇。
这双眼神,已经给出了答案。
在所有人眼里,我已经是个弑父的**了!
「没事。」
我缩回了抓着她衣襟的手,决定继续装傻。
「我就是想问问,我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5
心因性失忆症,是医生给我的诊断结果。
一个人在经历了某件事后,受到了极其强烈的刺激和震撼,大脑便会启动这种自我保护机制,说白了就是逃避。
这种失忆症,什么时候好全看心情。可能很快,可能很慢,也有一种可能,从此丧失所有的记忆。
医生给我开了药,让易玲珑按时给我吃。易玲珑却把药给丢了,换成了一些吃不死人的维生素片。
我苏醒的事已经为人所知,那就失去了除掉我的最佳时机。至少在短期内,他们不敢对我轻举妄动。父女俩接踵而死的话,势必会引起怀疑的!
就这样,我又一次虎口逃生,而为了活下去,我不得不一直假装失忆,甚至背负着那个莫须有的罪名——***!
幸运的是,我今年才十二岁。我国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或由**收容教养。
易玲珑作贼心虚,自然不想让我脱离她的掌控,于是以监护人的身份,将我带回了家。
6
对我失忆的事,她和陆锵始终不放心,为了保险起见,便对我展开了各种测试……
我怕狗,他们就故意弄了一只狗来,尽管我怕的要死,还是强迫自己装出很喜欢的样子……
我吃虾过敏,他们就故意拿虾给我吃,而我不得不逼着自己吃了,然后起了一身密密麻麻的疹子……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带我去打高尔夫!
当陆锵在我面前优雅地挥舞着球杆时,那晚的画面登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父亲的血,再次染红了我的眼。
「陆叔叔,你打得好棒哦!」
我一边笑,一边拍巴掌。只有我自己知道,内心正经历着怎样的煎熬!
「想学吗,我教你。」陆锵回眸问道。
「好呀!」我雀跃。
他教得很认真。
我学得也很认真。
呵,那真是特别的一天!
那一天的感受,令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每一次挥杆的时候,我都咬着牙对自己发誓,总有一天,我会跟他们清算这笔血债!
7
我演的很好,终于打消了他们的疑虑。
可能不会有人想到,一个孩子会有这么深的心机。
就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不被逼到绝境,你不会知道自己身上有多少潜力。
就这样,我一直装失忆到现在。
你们能够想象,我这些年来过的什么生活吗?
把真正的自己隐藏起来,小心翼翼地戴着面具,日复一日如履薄冰地,在锋利的刀尖上行走,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刺得肠穿肚烂……
人生如戏步步惊心,这两个词,好像是专门为我发明的!
从医院回来后不久,父亲的御用律师找来了,原来父亲早就立有遗嘱,将遗产全都留给了我,而在我大学毕业之前,可由继母易玲珑暂代管理。
只是有个条件,一旦易玲珑再婚,就会失去这个资格,其权力将移至公司旗下的基金会,直到我正式接管。
父亲再婚前,跟易玲珑签了个婚前财产协议,因此她能继承的部分,真的很有限。
最令她如鲠在喉的,还是再婚的那个条件——至少在我大学毕业之前,她都别想改嫁了!除非她搬出这栋房子,放弃掌管遗产的资格……
她当然不愿意。
如果我死了,那么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她可以顺理成章地继
我一骨碌爬起来,想要逃出这个房间。他俩在门口,我肯定不能从那里走,可再一看窗子,不禁暗暗叫苦,医院的窗子都装了限位器,跳窗逃走也是行不通的……
对了,呼叫铃!
护士收到呼叫,就会赶过来,那样的话,我不是就得救了吗?
我扑过去,猛拍呼叫铃……
很快,护士赶到了病房。
我激动地拉住护士,想要向她求救 ,可看了看她身后的陆锵和易玲珑,我又不禁犹豫了……
别人会相信我的话吗?我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啊!
「什么事?」护士瞪着我,像是瞪着一条毒蛇。
这双眼神,已经给出了答案。
在所有人眼里,我已经是个弑父的**了!
「没事。」
我缩回了抓着她衣襟的手,决定继续装傻。
「我就是想问问,我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5
心因性失忆症,是医生给我的诊断结果。
一个人在经历了某件事后,受到了极其强烈的刺激和震撼,大脑便会启动这种自我保护机制,说白了就是逃避。
这种失忆症,什么时候好全看心情。可能很快,可能很慢,也有一种可能,从此丧失所有的记忆。
医生给我开了药,让易玲珑按时给我吃。易玲珑却把药给丢了,换成了一些吃不死人的维生素片。
我苏醒的事已经为人所知,那就失去了除掉我的最佳时机。至少在短期内,他们不敢对我轻举妄动。父女俩接踵而死的话,势必会引起怀疑的!
就这样,我又一次虎口逃生,而为了活下去,我不得不一直假装失忆,甚至背负着那个莫须有的罪名——***!
幸运的是,我今年才十二岁。我国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或由**收容教养。
易玲珑作贼心虚,自然不想让我脱离她的掌控,于是以监护人的身份,将我带回了家。
6
对我失忆的事,她和陆锵始终不放心,为了保险起见,便对我展开了各种测试……
我怕狗,他们就故意弄了一只狗来,尽管我怕的要死,还是强迫自己装出很喜欢的样子……
我吃虾过敏,他们就故意拿虾给我吃,而我不得不逼着自己吃了,然后起了一身密密麻麻的疹子……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带我去打高尔夫!
当陆锵在我面前优雅地挥舞着球杆时,那晚的画面登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父亲的血,再次染红了我的眼。
「陆叔叔,你打得好棒哦!」
我一边笑,一边拍巴掌。只有我自己知道,内心正经历着怎样的煎熬!
「想学吗,我教你。」陆锵回眸问道。
「好呀!」我雀跃。
他教得很认真。
我学得也很认真。
呵,那真是特别的一天!
那一天的感受,令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每一次挥杆的时候,我都咬着牙对自己发誓,总有一天,我会跟他们清算这笔血债!
7
我演的很好,终于打消了他们的疑虑。
可能不会有人想到,一个孩子会有这么深的心机。
就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不被逼到绝境,你不会知道自己身上有多少潜力。
就这样,我一直装失忆到现在。
你们能够想象,我这些年来过的什么生活吗?
把真正的自己隐藏起来,小心翼翼地戴着面具,日复一日如履薄冰地,在锋利的刀尖上行走,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刺得肠穿肚烂……
人生如戏步步惊心,这两个词,好像是专门为我发明的!
从医院回来后不久,父亲的御用律师找来了,原来父亲早就立有遗嘱,将遗产全都留给了我,而在我大学毕业之前,可由继母易玲珑暂代管理。
只是有个条件,一旦易玲珑再婚,就会失去这个资格,其权力将移至公司旗下的基金会,直到我正式接管。
父亲再婚前,跟易玲珑签了个婚前财产协议,因此她能继承的部分,真的很有限。
最令她如鲠在喉的,还是再婚的那个条件——至少在我大学毕业之前,她都别想改嫁了!除非她搬出这栋房子,放弃掌管遗产的资格……
她当然不愿意。
如果我死了,那么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她可以顺理成章地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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