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之城——彩色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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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点击
格里芬,上帝
主角
changduduanpian
来源
金牌作家“紫檀木牙签”的现代言情,《罪恶之城——彩色囚徒》作品已完结,主人公:格里芬上帝,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梗概:陈默,一个被裁员后借酒消愁的普通程序员,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只有黑白灰三色的肮脏巷子里。这个世界的天空是铅灰的,血液是墨黑的,唯有他——连同他的T恤、他的肤色、甚至他呼出的白气——带着不属于这里的、刺眼而鲜艳的色彩。很快他明白,在这座罪恶之城里,色彩不是恩赐,是原罪。黑帮想活剥他的皮研究神迹,警察想把他关进实验室,而那些挣扎在底层的边缘人却把他当作救赎的圣光。他遇到了妓女梅,她保护他,却也...
精彩试读
梗概:陈默,一个被裁员后借酒消愁的普通程序员,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只有黑白灰三色的肮脏巷子里。这个世界的天空是铅灰的,血液是墨黑的,唯有他——连同他的T恤、他的肤色、甚至他呼出的白气——带着不属于这里的、刺眼而鲜艳的色彩。很快他明白,在这座罪恶之城里,色彩不是恩赐,是原罪。**想活剥他的皮研究神迹,**想把他关进实验室,而那些挣扎在底层的边缘人却把他当作救赎的圣光。他遇到了**梅,她保护他,却也因此被卷入漩涡。陈默发现自己的情绪能操控色彩强度,进而影响周围人的善恶倾向——温暖的颜色能平息暴戾,但每一次使用都在燃烧他的生命。当梅被**绑架,要求他用色彩交换时,陈默做出了选择:他不再做被动的祭品,而是主动将色彩涂满全身,冲进敌人的巢穴。那一刻,他变成了这座黑白地狱里最鲜艳也最致命的魔鬼,而代价是,他永远失去了回到平凡世界的机会。
一
睁开眼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不是因为后脑勺的钝痛,也不是因为鼻腔里灌满的垃圾酸臭味,而是因为——我的右手,我的那只因为常年敲键盘而略带腱鞘炎的右手,此刻正散发着一种我从未在现实世界里见过的、饱和度爆表的鲜红色。
红得像刚泼上去的油漆,像被割开的动脉,像我那个倒霉的前公司logo。
可周围的巷子墙壁是灰色的,垃圾桶是黑色的,连天上飘下来的雨丝都是透明的白——或者说,没有颜色。我试着撑起身体,手掌按在地上,那种红色就印在了水洼里,像一滩额外的血。我低头看自己,蓝色的牛仔裤?不对,那蓝色亮得扎眼,亮得整个世界都在排斥它。我身上这件优衣库买的白色T恤,此时白得发光,比任何“白”都要白,白到让周围所有的灰都变成了肮脏的抹布。
我揉了揉眼睛,又拧了自己大腿一把,疼。
不是梦。
巷子尽头传来脚步声,两个人,穿着黑色风衣(黑得也很纯粹,但更像是黑白照片里的黑),边走边说话。他们的声音低沉、沙哑,带着一种戏剧化的腔调,就像电影里的旁白。
“……格里芬老大
一
睁开眼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不是因为后脑勺的钝痛,也不是因为鼻腔里灌满的垃圾酸臭味,而是因为——我的右手,我的那只因为常年敲键盘而略带腱鞘炎的右手,此刻正散发着一种我从未在现实世界里见过的、饱和度爆表的鲜红色。
红得像刚泼上去的油漆,像被割开的动脉,像我那个倒霉的前公司logo。
可周围的巷子墙壁是灰色的,垃圾桶是黑色的,连天上飘下来的雨丝都是透明的白——或者说,没有颜色。我试着撑起身体,手掌按在地上,那种红色就印在了水洼里,像一滩额外的血。我低头看自己,蓝色的牛仔裤?不对,那蓝色亮得扎眼,亮得整个世界都在排斥它。我身上这件优衣库买的白色T恤,此时白得发光,比任何“白”都要白,白到让周围所有的灰都变成了肮脏的抹布。
我揉了揉眼睛,又拧了自己大腿一把,疼。
不是梦。
巷子尽头传来脚步声,两个人,穿着黑色风衣(黑得也很纯粹,但更像是黑白照片里的黑),边走边说话。他们的声音低沉、沙哑,带着一种戏剧化的腔调,就像电影里的旁白。
“……格里芬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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