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选丧尸!------------------------------------------:本书主打末世爽文,轻松看个乐子,认真你就赢了~~“呼……呼……我这是在哪儿?”。“等等,我被人爆头了!”,试图弄清眼前的状况。一个女人在他的旁边睡觉,**丰满圆润,大约是D罩杯左右……房间里面很乱,地上散落着空乘制服、黑色**和**等等。“等一下......这不是一个月前跟我下飞机的那个空姐吗!?”。屏幕上的时间为凌晨0点01分。日期是:11月1日!!!林夜震惊地盯着手机。他踉跄着走进了浴室,在镜子里面看向自己。、年轻的面孔、有活力的肌肤,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一个疯狂的念头在脑海中浮现。他呆呆地看着镜子,看着那张年轻而鲜活的脸。“我...复活了?我回到了丧尸末日游戏开始前的十五天?”,一个冰冷的机械声音传入了他的耳中。叮!恭喜你,幸运者。你得到了一次重生的机会,并获得SSS级空间储物戒。,一枚戒指就戴在了林夜的手指上。戒指上面的红宝石发出耀眼的红色光芒,而且光芒越来越盛。他的心跳加快。
强烈的光芒使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在此之后,一个宽广得像星空一样大的空间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仿佛一个可以容纳万物的维度。
“我这是拿到系统了?还有储物戒?"
他不禁兴奋起来。对于末日生存来说,这就是最好的能力了。
叮!请选择:加入人类阵营,或加入丧尸阵营。
“又是阵营选择?”
“但现在距离末日开始还有十五天,也就是说,我可以提前准备?”林夜小声的对自己说,脸上露出了一丝狡猾的笑容。
过了一会儿,脑海中闪过一幅幅画面:如果他是个普通人的话,那么他就能够凭借前世的记忆来储存物资、修建避难所,在末日后生存下去。
也许还能在那些孤独的日子里和那些孤独的女人一起生活,当末日之王啊,那还不错。
所以,请选择你的阵营。
“好吧,这一次,我选丧尸!”
...
“这个蠢货!他为什么要选丧尸?!”遥远的天堂之上,上帝看着这一幕,气得不行。
他抓起旁边的咖啡杯。那就是他最喜爱的一个杯子,在上面写着“全世界最好的上帝”。杯子摔在地上,摔得粉碎了。
上帝眼中闪过一丝后悔,自言自语道:“早知道就该把这次重生机会给别人!”
......
三天后。屠宰场的院子里,工人们正忙着搬运新鲜肉类。奇怪的是,除了肉之外,还有一罐罐鲜红的血液被小心地装进玻璃容器里。
早上阳光洒下来,那些罐子泛着猩红的光泽,几乎像上好的红酒。
“老周,老板这是怎么了?农场不是经营得很好的吗,为什么突然要宰掉十几万只牲畜?”有一个工人禁不住好奇地问道。
另一名工人也表示赞同:“是啊,而且他要这么多血干什么?”工头老周皱起了眉头。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不希望工人面前自己显得无知。
“不该问的不要问。干好自己的活。”
“哦,知道了。”
工人们继续忙碌。他们戴着口罩,戴着白手套,甚至把头发也严严实实地罩了起来。老周再次提醒道:“都给我保持干净。
别让任何东西掉进肉里。老板特别讲究卫生。肉里要是有一根头发,他都会扣你们工资。”
“好了,知道了。”
工人们点头,是私下里却都在窃窃私语。
“你们有没有发现?老板最近好像有点怪。”
“哪里怪?我觉得他挺正常的。”
“他有洁癖,讨厌脏东西。昨天他看见我工作时抽烟,有点烟灰掉在砧板上,他看我的眼神……像是想杀了我。”
“哦,原来如此!我还在想他为什么……”
“嘘!别说了。”
其中一个工人清了清嗓子,打断了谈话。远处,一个身材高挑修长的年轻男人正朝他们走来。
他穿一件笔挺的白衬衫,整个人都很整洁干练,好像身上一点灰尘都没有。五官非常精致,英俊的脸庞使人们无法移开目光。
但是那双狭长的眼睛里有一丝寒意,与它温润如玉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工头老周马上跑过来迎接。
“老板,九千六百头牛、四千只鸭、两万头猪、五万多只鸡,还有七千只羊,都已经宰好了。”
林夜点头表示赞同,在看到摆放得非常整齐的肉和一罐罐血液之后,他很满意。
“去领工资吧”
“谢谢老板。能为您工作很愉快。”
老周脸上的笑容已经显露出来,下意识地把手伸出去和林夜相握。但是林夜站在那儿,冷眼看着他伸出的手指,并没有动。
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后,老周尴尬地把手收了回来,勉强笑了笑。
大家都知道林夜有很严重的洁癖,不喜欢和别人有身体上的亲密接触。这是在农场上公开的事情。
“那我们就先走了,老板。希望以后还能合作。”
老周干笑着,带着工人们离开院子。他们很快上了一辆小巴,驶离现场。林夜目送工人们离开,然后走到成堆的肉和一罐罐血液前。
他只是一挥手指,所有东西便瞬间消失。
当然,肉和血并没有真的消失,而是被林夜收进了自己的空间戒里。
戒指里的空间广阔无边,时间完全静止。放进去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永远保持原样。林夜的思绪又回到了前世末日丧尸游戏的时候。
游戏一开始,地球上百分之一的生命会随机变成丧尸。
人类可以选择加入丧尸阵营或人类阵营。如果选择成为丧尸的人不够,系统就会强行让随机个体异变。
但是死亡是真实的。末日中那些恐怖的场景,至今仍清晰地留在他的记忆里。丧尸在街上乱窜,变异怪兽四处横行,人们面临着严重的资源危机。
人们会为了抢一瓶干净的水,或一块发霉的面包而拼命厮杀。他们背叛了自己的朋友、亲人,在生存面前都撕下了文明的面具。
如果一个普通人到了末日之前被重生了,第一反应肯定是囤积物资,保证自己的生存。水、食物、药品等这些都会是选择人类阵营的人最优先准备的东西。
但是林夜走的是另外一条路。他更愿意囤积生肉和鲜血。因为他即将成为第一只丧尸。
对丧尸而言,血肉不但是食物,而且是力量之源。吃掉血肉之后,丧尸就可以吸取能量,并且会不断地进化,最终变成丧尸之王。
拥有足够血液供应的丧尸,其进化速度将会非常之快。丧尸进化的速度和它能够吃掉多少人的肉有关。
作为丧尸,林夜的成长潜力,直接取决于他能吃下多少血和肉。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来电的是宁夏,他超市里的一名员工。
“老板,您订的十万块冷冻牛排、五万份冷冻鸡翅,还有三万份冷冻肉丸,全都到了。”
“好。通知各地大型供应商,继续下单。如果其他城市的供应商能在十天内送达,也继续订。
林夜平和的说。
“等等,还要继续订?”
宁夏的声音里满是惊讶。“可是……老板,我们的流动资金已经用完了。连定金都付不起了。”
“钱我来想办法。你只管继续下单。”
你就可以接着下订单了
你就可以接着下订单了
“呃……好的”
宁夏应了下来,但是心里仍然很怀疑。都没钱了,还要继续订物资?到底囤什么?
世界末日?
......
林夜拥有一座农场、一家大型超市、一处庄园,以及几处房产。这就是父母给他的遗产。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父母。
他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的,成年后就承袭了父母留下的遗产。
这几年来,他一直努力扩张自己的生意,但是手上的流动资金却很少。
如今,他名下有价值的东西,几乎都已经被他收进了空间戒指里。
“距离末日开始只剩十二天了。我要想方设法赚更多的钱继续囤积血和肉。"
林夜正思索着下一步,抬头看见了农场外的路上驶来两辆车。一群混混从灰颜色的轿车里走出来,身上满是纹身,头发也是五颜六色的。
大多数人看到他们都会头疼,但是林夜的嘴角却微微上扬。
“没钱了,财来。饿了,饭来了……”
黑色的豪车停了下来之后,一个中年的男人走了出来。穿黑色西服、光头、脖子上挂一条粗大的黄金项链,腋下夹着一个皮质公文包。
那副架势一看就知道,他觉得自己掌控着局面。
这人叫王坤,在云海市很有名气的开发商。他一直盯着林夜的农场,并且认为只要把这块土地开发出来就可以得到一笔很大的收益。
但是不管王坤出什么样的价钱,林夜之前都是不卖的。既然劝说没有效果,那么王坤就只能用一些威胁的方式了。他带了一群混混过来,想吓唬林夜把地卖掉。
“林夜老弟,好久不见啊!”王坤咧嘴笑着喊道。
强烈的光芒使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在此之后,一个宽广得像星空一样大的空间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仿佛一个可以容纳万物的维度。
“我这是拿到系统了?还有储物戒?"
他不禁兴奋起来。对于末日生存来说,这就是最好的能力了。
叮!请选择:加入人类阵营,或加入丧尸阵营。
“又是阵营选择?”
“但现在距离末日开始还有十五天,也就是说,我可以提前准备?”林夜小声的对自己说,脸上露出了一丝狡猾的笑容。
过了一会儿,脑海中闪过一幅幅画面:如果他是个普通人的话,那么他就能够凭借前世的记忆来储存物资、修建避难所,在末日后生存下去。
也许还能在那些孤独的日子里和那些孤独的女人一起生活,当末日之王啊,那还不错。
所以,请选择你的阵营。
“好吧,这一次,我选丧尸!”
...
“这个蠢货!他为什么要选丧尸?!”遥远的天堂之上,上帝看着这一幕,气得不行。
他抓起旁边的咖啡杯。那就是他最喜爱的一个杯子,在上面写着“全世界最好的上帝”。杯子摔在地上,摔得粉碎了。
上帝眼中闪过一丝后悔,自言自语道:“早知道就该把这次重生机会给别人!”
......
三天后。屠宰场的院子里,工人们正忙着搬运新鲜肉类。奇怪的是,除了肉之外,还有一罐罐鲜红的血液被小心地装进玻璃容器里。
早上阳光洒下来,那些罐子泛着猩红的光泽,几乎像上好的红酒。
“老周,老板这是怎么了?农场不是经营得很好的吗,为什么突然要宰掉十几万只牲畜?”有一个工人禁不住好奇地问道。
另一名工人也表示赞同:“是啊,而且他要这么多血干什么?”工头老周皱起了眉头。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不希望工人面前自己显得无知。
“不该问的不要问。干好自己的活。”
“哦,知道了。”
工人们继续忙碌。他们戴着口罩,戴着白手套,甚至把头发也严严实实地罩了起来。老周再次提醒道:“都给我保持干净。
别让任何东西掉进肉里。老板特别讲究卫生。肉里要是有一根头发,他都会扣你们工资。”
“好了,知道了。”
工人们点头,是私下里却都在窃窃私语。
“你们有没有发现?老板最近好像有点怪。”
“哪里怪?我觉得他挺正常的。”
“他有洁癖,讨厌脏东西。昨天他看见我工作时抽烟,有点烟灰掉在砧板上,他看我的眼神……像是想杀了我。”
“哦,原来如此!我还在想他为什么……”
“嘘!别说了。”
其中一个工人清了清嗓子,打断了谈话。远处,一个身材高挑修长的年轻男人正朝他们走来。
他穿一件笔挺的白衬衫,整个人都很整洁干练,好像身上一点灰尘都没有。五官非常精致,英俊的脸庞使人们无法移开目光。
但是那双狭长的眼睛里有一丝寒意,与它温润如玉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工头老周马上跑过来迎接。
“老板,九千六百头牛、四千只鸭、两万头猪、五万多只鸡,还有七千只羊,都已经宰好了。”
林夜点头表示赞同,在看到摆放得非常整齐的肉和一罐罐血液之后,他很满意。
“去领工资吧”
“谢谢老板。能为您工作很愉快。”
老周脸上的笑容已经显露出来,下意识地把手伸出去和林夜相握。但是林夜站在那儿,冷眼看着他伸出的手指,并没有动。
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后,老周尴尬地把手收了回来,勉强笑了笑。
大家都知道林夜有很严重的洁癖,不喜欢和别人有身体上的亲密接触。这是在农场上公开的事情。
“那我们就先走了,老板。希望以后还能合作。”
老周干笑着,带着工人们离开院子。他们很快上了一辆小巴,驶离现场。林夜目送工人们离开,然后走到成堆的肉和一罐罐血液前。
他只是一挥手指,所有东西便瞬间消失。
当然,肉和血并没有真的消失,而是被林夜收进了自己的空间戒里。
戒指里的空间广阔无边,时间完全静止。放进去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永远保持原样。林夜的思绪又回到了前世末日丧尸游戏的时候。
游戏一开始,地球上百分之一的生命会随机变成丧尸。
人类可以选择加入丧尸阵营或人类阵营。如果选择成为丧尸的人不够,系统就会强行让随机个体异变。
但是死亡是真实的。末日中那些恐怖的场景,至今仍清晰地留在他的记忆里。丧尸在街上乱窜,变异怪兽四处横行,人们面临着严重的资源危机。
人们会为了抢一瓶干净的水,或一块发霉的面包而拼命厮杀。他们背叛了自己的朋友、亲人,在生存面前都撕下了文明的面具。
如果一个普通人到了末日之前被重生了,第一反应肯定是囤积物资,保证自己的生存。水、食物、药品等这些都会是选择人类阵营的人最优先准备的东西。
但是林夜走的是另外一条路。他更愿意囤积生肉和鲜血。因为他即将成为第一只丧尸。
对丧尸而言,血肉不但是食物,而且是力量之源。吃掉血肉之后,丧尸就可以吸取能量,并且会不断地进化,最终变成丧尸之王。
拥有足够血液供应的丧尸,其进化速度将会非常之快。丧尸进化的速度和它能够吃掉多少人的肉有关。
作为丧尸,林夜的成长潜力,直接取决于他能吃下多少血和肉。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来电的是宁夏,他超市里的一名员工。
“老板,您订的十万块冷冻牛排、五万份冷冻鸡翅,还有三万份冷冻肉丸,全都到了。”
“好。通知各地大型供应商,继续下单。如果其他城市的供应商能在十天内送达,也继续订。
林夜平和的说。
“等等,还要继续订?”
宁夏的声音里满是惊讶。“可是……老板,我们的流动资金已经用完了。连定金都付不起了。”
“钱我来想办法。你只管继续下单。”
你就可以接着下订单了
你就可以接着下订单了
“呃……好的”
宁夏应了下来,但是心里仍然很怀疑。都没钱了,还要继续订物资?到底囤什么?
世界末日?
......
林夜拥有一座农场、一家大型超市、一处庄园,以及几处房产。这就是父母给他的遗产。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父母。
他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的,成年后就承袭了父母留下的遗产。
这几年来,他一直努力扩张自己的生意,但是手上的流动资金却很少。
如今,他名下有价值的东西,几乎都已经被他收进了空间戒指里。
“距离末日开始只剩十二天了。我要想方设法赚更多的钱继续囤积血和肉。"
林夜正思索着下一步,抬头看见了农场外的路上驶来两辆车。一群混混从灰颜色的轿车里走出来,身上满是纹身,头发也是五颜六色的。
大多数人看到他们都会头疼,但是林夜的嘴角却微微上扬。
“没钱了,财来。饿了,饭来了……”
黑色的豪车停了下来之后,一个中年的男人走了出来。穿黑色西服、光头、脖子上挂一条粗大的黄金项链,腋下夹着一个皮质公文包。
那副架势一看就知道,他觉得自己掌控着局面。
这人叫王坤,在云海市很有名气的开发商。他一直盯着林夜的农场,并且认为只要把这块土地开发出来就可以得到一笔很大的收益。
但是不管王坤出什么样的价钱,林夜之前都是不卖的。既然劝说没有效果,那么王坤就只能用一些威胁的方式了。他带了一群混混过来,想吓唬林夜把地卖掉。
“林夜老弟,好久不见啊!”王坤咧嘴笑着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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