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奴隶

记忆的奴隶

晨曦kj 著 玄幻奇幻 2026-07-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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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德斯,余见 主角
fanqie 来源
《记忆的奴隶》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晨曦kj”的创作能力,可以将拉德斯余见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以下是《记忆的奴隶》内容介绍:开端------------------------------------------,时间的河水奔腾涌动,空间的裂隙四处生长,至高无上的主于此间诞生,祂的身体是法则的集合,祂的思考是世界的破碎与凝合,祂将时间的长河分成无数段,分给了无数世界,祂将空间的裂隙用时间的长线缝合,由此形成了无数宇宙,最后祂为所有世界填补了陆地,海洋与无数物质,为宇宙填补了星云,祂将自己的身体分散,成为每个空间与时间的...

精彩试读

开端------------------------------------------,时间的河水奔腾涌动,空间的裂隙四处生长,至高无上的主于此间诞生,祂的身体是法则的集合,祂的思考是世界的破碎与凝合,祂将时间的长河分成无数段,分给了无数世界,祂将空间的裂隙用时间的长线缝合,由此形成了无数宇宙,最后祂为所有世界填补了陆地,海洋与无数物质,为宇宙填补了星云,祂将自己的身体分散,成为每个空间与时间的定理,祂将自己的思考分离,成为人类的本质。,人类行走于大地,用主的思考以生存,但有的人死于野兽之口,有的死于自然伟力,有的死于同类相残,但他们的灵留存于此,死于大地的人,他们的灵与地质相融,与天空相合,与海洋相交,至此经过百年积累,神话生物由此诞生,祂们拥有自然的强权,人类为力量,为信仰,将祂们奉为“神明”,不,就是现在。清晨的第一束光射在陆余见的头上,晚衬出耀眼的黑,“叮叮”闹吟的声音总是如此不悦,陆余见的手自然的落在了闹钟的正上方,“正烦着呢,你能不能消停会儿。啪嗒”,声音都在此刻凝滞了。,穿上标有“蓝海湖第一中学”字样的徽章的蓝纹白底校服,随后走至洗漱间,站至全身镜前,眼中唤出一个大概1米8左右的小伙,身形略显消瘦,但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金褐色的瞳孔熠熠生辉,白框的眼睛又带着一股书生气,长得可以称得上秀气。在整理了下衣领与裤了高度后,大步流星地走向离家不远的学校。,陆余见抬起左腕,表上显示出”7:40“的字样, “离上课还剩50分钟呢,这么爱学习。”,而是发现昨晚留的作业好像有些没带回家,赶着回来补呢。,门外写着, “高一(10)班”的标志性文字,“陆大学霸,又来补作业了!”从空荡荡的教室的门口传来一段好听的女声。“呵呵,什么叫补,还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来干什么的,自悠然同学。来干什么?我不知道啊。”眼前一团乌亮的黑发发出耀眠的光,精致的面庞被手撑扶着,脸上挂着一抹微笑,很是好看。,“你天天来的这么早就为了画个同人图?对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我爸妈管的那么严,你也体会过吧”白悠然伸了个懒腰疲懒地回答着。“也是”陆余见撇了撇嘴“你还不补作业吗?昨天作业有点多喔。我又不是完全不写,而是有些作业没带。”陆余见反驳道,并坐在旁边,拿出自己的书包,从桌子里拿出各色的练习册,并接着上句话继续问道:“昨天除了语文和数学还有啥作业?”白悠然露出无语的表情, “你看一看黑板。”
余见将头一抬,看见一黑板的作业后,又将头埋下,“我刚才…看到了什么?九科?我昨天应该来上课了吧?”
“昨天看你在晚自习睡得太好,没忍心叫醒你。”
“啊?昨天自习没老师吗?我就说昨天一闭一睁怎么就放学了。”余见一边看着黑板一边翻找着对应的作业。
在艰难的三十分钟后,余见终于连抄带写地补完了作业。
“你说你是怎么做到天天这个样子还能在年级五十名左右。虽然一个年级就一千人左右。”白悠然,叹了一口气,并一脸幽怨地望着陆余见
“额,没准我还挺努力的?,不说这个了,你吃早餐了吗?”
“没有”
余见将手上的一个饭盒递给自悠然,“这是我妈给我做的,顺便给你带了一份。”
余见与白悠然是自***就打过照面的,两家人也因此结了缘,很巧妙的是他们小学、初中,以至于高中都在一个学校的一个班,所以说他们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青梅竹马,关系一直非常好。
忽地场景瞬息变化,余见向着学院后山跑去,直到跑到林子深处,四周寂静无人的时候才停下,然后从单肩包中拿出一个杯表,这个杯表通体银白,表盖处有一块红色的宝石,在幽暗的密林中发出妖异的红光。
翻开表盖:内部有着精巧的齿轮结构与一根充满密纹的银针,它并没有类似于发条的任何东西
余见,眼中染上了血色,不属于他的灵在这具躯壳中流窜,拿着怀表的手不由自主的抬了起来,表链蜿蜒地缠上手腕
“滴嗒”,水滴落下的声音响起,银制杯表开始左右摇摆,一下,两下,三下,周围的颜色褪去,线条开始揉杂到一块 ,周围碎裂。
“真是奇怪的梦” 拉德斯从床上坐了起来,睁开了血色的双眼,破碎的记忆碎片将梦织成了一段不太完整的故事。
“为什么‘银灯‘会出现在里面,那些颜色是怎么回事?钢笔出问题了吗?”他从手上取下银色的戒指,上面镶着一块腥红色的宝石,逐渐溶解,在空中逐渐后,变成一块精致的杯表,其上篆刻着“拉德斯·卡莫斯”几个银白色的符号。
拉德斯从鹅绒制成的床褥上起身,走至洗漱间中,一面全身镜将拉德斯的身影映照出来,银白的头发与血色的瞳孔交相映衬,惨白的皮肤黏在骨头上,其余样貌与陆余见几乎一样
“卡莫斯少爷,已经12点了,该用午餐了。”从精致的红木门后传来一段沉稳的女声
“知道了,卡姆。”卡莫斯懒散地回答着,并将“银灯”融入了身体之内
拉德斯走到了卡莫斯的专用餐厅,余见推开门厅,一股可可西海大龙虾下的气味飘散而来,“卡姆夫人,今天的香气很是浓厚啊。” 拉德斯面带笑容走向这个餐厅的厨师,
“卡莫斯少爷愿天使的圣剑保佑您。”卡姆夫人自头顶到胸前点了两下
“你也是“拉德斯做出与卡姆同样的动作
见从玻璃厨柜中 拿出钢制叉子与白瓷盘,再从自助餐柜上用夹子取出今天的主食,可可悔大龙虾,龙虾头已经被去掉,肉从虾颈处绽开,油从虾的表壳处缓缓流出,冒着飞腾的热气,非常**。
拉德斯回身坐在红檀木椅上,将自己的黑皮革大衣脱下,露出里面高领衬衣,并在脖子上围起鲜的一次性防污围巾。开始品尝今天的餐食。
回忆伴随着鲜滑的口感一同涌出
我自第六纪705年也就是我13岁时,被**商关在位法兰特帝国的莫黑克市,是个并不繁华的小城市,卡莫斯们不知为何带走我,说我是他们中的一员,拥有与31名继承人争夺家主的资格,并告诉我是现任卡莫斯公爵的儿子,走失了,但是我没有什么感觉,对这之前的记忆比较模糊,也不想争夺什么家主,就这么悠哉悠哉了3年,吃得好,玩的好,唯一让我疑虑的就是‘银灯’,在我出生到游走贫民窟被人贩子抓走,都一直在我身旁,叫银灯因为最开始它的形态是一个银质手提灯,然后可能是因为卡莫斯的家族天赋,还是别的,我能让银灯改变形状藏到我的身体里,但必须用银彻底包裹住宝石才能融入我的身体,就是因为这个本领所以他们都发现不了。
拉德斯吃饱喝足,起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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