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天神
父亲的散文诗------------------------------------------。,点一杯果汁,坐在最前排,听林笙唱歌。她不玩手机,不聊天,就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在笔记本上写几笔。,打烊之后,胖子照例炒了两个菜,三个人坐在一起喝酒。“我说小雨,”胖子夹了一筷子回锅肉,嚼得满嘴流油,“你一个大学生,不在学校好好待着,跑丽江来干嘛?逃课啊?”。“休学了。休学?”胖子筷子停在半空,“为啥?想出来走走。走走?”胖子看了看林笙,又看了看苏小雨,“走了一个星期,就天天泡在我这破酒吧里?”,低头喝了一口果汁。。她低着头,刘海遮住了半边脸,看不清表情。但他注意到她的手——握着杯子的手指微微发白,像在用力。“**,”林笙忽然开口,“他叫什么?”,看了他一下。“苏远山。远山,”胖子念叨了一句,“好名字。他是中学音乐老师,”苏小雨说,声音很轻,像怕吵醒谁,“在我们那个小县城,教了一辈子音乐。”
她顿了顿。
“说是音乐老师,其实什么都教。语文、数学、历史,哪个老师请假了他就去顶课。但只有音乐课,他从来不让给别人。”
“为什么?”胖子问。
“因为他觉得,音乐比什么都重要。”
苏小雨的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忍什么。
“小时候我不懂。觉得他就是个普通的老师,工资不高,也没什么出息。别的同学爸爸开好车、住大房子,他连一辆电动车都买不起。每天骑着一辆破自行车上班,后座上夹着一把吉他。”
她低下头,手指在杯沿上画圈。
“后来我长大了,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爱音乐。”
她抬起头,看着林笙。
“因为音乐是他唯一能留下的东西。”
---
那天晚上,苏小雨讲了她父亲的故事。
苏远山,湖南某小县城中学音乐老师。师范大学毕业,本来可以去省城的学校,但他选择了回家。问他为什么,他说:“省城不缺好老师,但我的老家缺。”
他在那所学校待了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里,他教了三千多个学生。大多数学生毕业后去了外地打工、做生意、嫁人,很少有人再回来。但苏远山不在乎,他说:“我教他们唱歌,不是为了让他们记住我。是为了让他们记住,这世上还有好听的东西。”
他最喜欢的两首歌,一首是《南山南》,一首是《父亲写的散文诗》。
“《南山南》他弹得最多,”苏小雨说,“他说这首歌像一杯凉茶,入口苦,回味甜。”
她顿了顿。
“《父亲写的散文诗》他从来不唱。”
“从来不唱?”胖子问。
“不唱。只弹。弹的时候一句话不说,弹完了就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抽烟。”
苏小雨的声音有些哑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不敢唱。因为那首歌写的就是他自己。”
她低下头,双手捧着杯子。
“他走的那天,我在他枕头底下找到一本笔记本。是他写的歌,几十首,全是给学生的。最后一页写着一句话——”
她停了一下,吸了吸鼻子。
“写着:‘小雨,爸爸这辈子没给你留下什么。只有这些歌。你要是觉得孤单了,就唱一唱。’”
酒吧里安静极了。
胖子别过头去,假装在看墙上的菜单。林笙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拨着吉他的弦,发出低沉的嗡嗡声。
“所以你休学了?”他问。
“嗯,”苏小雨擦了擦眼睛,“我想出来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我爸总说,音乐在路上,不在教室里。他一直想去丽江看看,一直没去成。”
她笑了,笑容里有眼泪,也有释然。
“所以我来了。替他看看。”
胖子沉默了半天,忽然举起啤酒瓶。
“来,敬苏老师一杯。”
三只酒瓶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
那天之后,苏小雨成了胖子酒馆的“编外人员”。
她不驻唱,不打杂,就坐在最前排,安安静静地听歌。但她做的事比谁都多——她把林笙唱过的每一首歌都记了下来,歌词、调式、节奏型、甚至林笙在哪个地方停顿、哪个地方换气,都记得清清楚楚。
笔记本很快写满了一本,她又买了一本。
“你这是写论文呢?”胖子看着密密麻麻的笔记本,眼睛都直了。
“比论文重要,”苏小雨头也没抬,“这是民谣。”
胖子咂了咂嘴,不说话了。
林笙看着她写字的样子,忽然想起李教授说过的话。
“好的民谣,是值得被记录的。”
他走过去,坐在她对面。
“你记这些,有用吗?”
苏小雨抬起头,认真地看着他。
“你唱歌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谁会记得你的歌?”
林笙愣了一下。
“你弹了一百遍,听众听了一百遍。但他们听完就走了,回头就忘了。只有被记下来的歌,才能活得更久。”
她低头看了看笔记本。
“我爸教了二十三年书,三千多个学生。现在还记得他的,可能不到十个。但他写的那些歌,只要还有人唱,他就还活着。”
她把笔记本推过来,翻到最新的一页。
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缝隙》的歌词,每一个字都写得认认真真,连标点符号都没落下。
“所以,”她说,“你的歌,我来记。”
林笙看了她很久。
“行,”他说,“那你记好了。”
---
又过了一周。
胖子酒馆的生意慢慢好了起来。
不是那种“一夜爆火”的好,是那种细水长流的好。每天多来几个人,多卖几瓶酒,胖子脸上的肉多了几分笑意。
“我跟你讲,”胖子一边擦杯子一边说,“照这个势头,下个月我就能把欠的电费交了。”
“才交电费?”林笙说。
“一步一个脚印懂不懂?”胖子瞪了他一眼,“先交电费,再交房租,然后换个大点的招牌,再然后——”
他掰着手指头算,越算越兴奋。
“再然后开分店,开连锁,上市!”
“你先把这杯擦干净再说。”林笙指了指他手里的杯子,上面还有一圈水渍。
胖子低头一看,“操”了一声,重新擦。
苏小雨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
---
第十天的时候,胖子酒馆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
赵总,“一米阳光”酒吧的老板。
那个第一天来砸场子、被林笙一首《成都》唱哭、第二天就买了票回成都的中年男人。
他站在门口,穿着一件大红色T恤,手里拎着两瓶五粮液,笑得满脸褶子。
“林老弟!胖哥!我回来了!”
胖子愣了一下。“赵哥?你不是回成都了吗?”
“回了,待了一个星期,又回来了。”
赵总把酒往吧台上一放,一**坐下来。
“我跟你们说,我这次回去,把我妈接来了。老**在丽江住了十天,高兴得不行,说这辈子没白活。”
他看了看林笙。
“林老弟,谢谢你。要不是你那首歌,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回去。”
林笙摇头。“是你自己想的,跟我没关系。”
“有关系,”赵总认真地说,“你那首歌,像一巴掌把我打醒了。我在外面漂了十几年,挣了点钱,但家没了。你说这钱挣得有什么意思?”
他打开一瓶五粮液,倒了三杯。
“来,我敬你们一杯。”
胖子看了看林笙,林笙点了点头。
三杯酒碰在一起。
“对了,”赵总喝了一口,忽然想起什么,“我这次回来,想跟你们商量个事。”
“什么事?”
“我看你这酒吧太小了,我那边地方大,要不——”赵总看了看胖子,“咱们合伙?”
胖子愣住了。
“合伙?”
“对,合伙。你这边有林老弟唱歌,我那边有场地。咱们合在一起,搞个大点的。”
胖子挠了挠光头,看了看林笙。
林笙想了想。
“赵哥,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我这个人,不喜欢太吵的地方。”
赵总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行,懂了。你是怕人多了,歌就变味了。”
林笙没说话,但点了点头。
赵总拍了拍桌子。“那就这样——场地不合并,但咱们可以互相推客人。你这边满了,往我那边推。我那边有人想听安静的,往你这儿推。”
“这个行,”胖子一拍大腿,“这个好!”
三个人又碰了一杯。
苏小雨在旁边看着,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
“第十天,胖子酒馆有了第一个合作伙伴。”
---
那天晚上,林笙唱了一首新歌。
是写给苏小雨的。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写给苏小雨父亲的。
他弹的是《父亲写的散文诗》。
李健翻唱过的那个版本,许飞原唱,但李健的版本更安静,更适合深夜。
“一九八四年,庄稼还没收割完。女儿躺在我怀里,睡得那么甜。”
林笙的声音很轻,像怕吵醒谁。
苏小雨的手抓紧了杯子。
“今晚的露天电影,没时间去看。妻子提醒我,修修缝纫机的踏板。”
胖子的手停在半空,筷子上的花生米掉回了盘子里。
“明天我要去,邻居家再借点钱。孩子哭了一整天哪,闹着要吃饼干。”
苏小雨的眼泪掉下来了。
一滴,两滴,落在笔记本上,墨水晕开了几个字。
“蓝色的涤卡上衣,痛往心里钻。蹲在池塘边上,给了自己两拳。”
林笙的声音开始发抖。
他想起了父亲。想起父亲在工地上唱这首歌,想起父亲说“有一天我要带你去看看山那边的海”。
“这是我父亲,日记里的文字。这是他的生命,留下,留下来的散文诗。”
苏小雨趴在桌上,肩膀一抽一抽的。
“几十年后,我看着泪流不止。可我的父亲已经,老得像一个影子。”
胖子别过头去,用袖子擦了擦眼睛。
“这是我父亲,日记里的文字。这是他的生命,留下,留下来的散文诗。”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
酒吧里安静了很久。
赵总坐在角落里,手里的酒杯端了半天,一口没喝。
“几十年后,我看着泪流不止。可我的父亲在风中,像一张旧报纸。”
林笙唱完了。
苏小雨抬起头,脸上全是泪痕。但她笑了。
“我爸要是在这儿,一定很高兴。”
“为什么?”
“因为你唱得比他好。”
林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不可能。**比我强。”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是他的女儿。”
苏小雨看着他,眼泪又流下来了。但这次她没擦,让它流。
“谢谢你,林笙。”
“不客气。”
那天晚上,苏小雨在笔记本上写了一整页。
不是歌词,是一段话。
她写了很久,写完了又划掉,划掉了又重写。
最后留在纸上的只有一句话:
“爸,我找到了。那个替你唱歌的人。”
---
第二天一早,林笙在储物间的折叠床上醒来的时候,听到楼下有人在弹吉他。
他迷迷糊糊地爬下来,看到苏小雨坐在酒吧的角落里,抱着一把吉他——不是他那把,是胖子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一把旧琴。
她弹得很生疏,**按得歪歪扭扭,但她在弹。
弹的是《父亲写的散文诗》。
林笙靠在楼梯口,听了一会儿。
她弹错了三个**,节奏也不稳,但她唱得很好。
声音很小,像怕被人听见。
“几十年后,我看着泪流不止。可我的父亲已经,老得像一个影子。”
唱到这句的时候,她停了。
林笙从楼梯口走出来。
“唱得不错。”
苏小雨吓了一跳,差点把吉他扔了。“你、你什么时候下来的?”
“有一会儿了。”
“你都听见了?”
“嗯。”
苏小雨的脸红了。“弹得不好,你别笑。”
“没笑,”林笙走过去,坐在她旁边,“你弹得很好。”
“骗人。”
“真的。**要是听到,一定很高兴。”
苏小雨低下头,看着手里的吉他。
“我想学。”
“学什么?”
“学弹吉他。”
林笙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吉他。
“行。我教你。”
“真的?”
“真的。但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教我写歌词。”
苏小雨抬起头,看着他。
“你一个中文系的,写歌词肯定比我强。我负责弹,你负责写。怎么样?”
苏小雨笑了。那种笑不是礼貌性的,是真正的、从心底里涌上来的笑。
“成交。”
她伸出手。林笙也伸出手。
两只手握在一起。
胖子从厨房里探出头,看到这一幕,嘴角咧到了耳根。
“**,”他小声嘀咕,“这剧本写得,比我炒的回锅肉还香。”
他缩回头,继续颠勺。
锅里的油噼里啪啦地响着,和楼上传来的吉他声混在一起,像一首乱七八糟但很好听的歌。
窗外,丽江古城的阳光照在青石板路上,亮闪闪的。
又是新的一天。
她顿了顿。
“说是音乐老师,其实什么都教。语文、数学、历史,哪个老师请假了他就去顶课。但只有音乐课,他从来不让给别人。”
“为什么?”胖子问。
“因为他觉得,音乐比什么都重要。”
苏小雨的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忍什么。
“小时候我不懂。觉得他就是个普通的老师,工资不高,也没什么出息。别的同学爸爸开好车、住大房子,他连一辆电动车都买不起。每天骑着一辆破自行车上班,后座上夹着一把吉他。”
她低下头,手指在杯沿上画圈。
“后来我长大了,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爱音乐。”
她抬起头,看着林笙。
“因为音乐是他唯一能留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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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苏小雨讲了她父亲的故事。
苏远山,湖南某小县城中学音乐老师。师范大学毕业,本来可以去省城的学校,但他选择了回家。问他为什么,他说:“省城不缺好老师,但我的老家缺。”
他在那所学校待了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里,他教了三千多个学生。大多数学生毕业后去了外地打工、做生意、嫁人,很少有人再回来。但苏远山不在乎,他说:“我教他们唱歌,不是为了让他们记住我。是为了让他们记住,这世上还有好听的东西。”
他最喜欢的两首歌,一首是《南山南》,一首是《父亲写的散文诗》。
“《南山南》他弹得最多,”苏小雨说,“他说这首歌像一杯凉茶,入口苦,回味甜。”
她顿了顿。
“《父亲写的散文诗》他从来不唱。”
“从来不唱?”胖子问。
“不唱。只弹。弹的时候一句话不说,弹完了就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抽烟。”
苏小雨的声音有些哑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不敢唱。因为那首歌写的就是他自己。”
她低下头,双手捧着杯子。
“他走的那天,我在他枕头底下找到一本笔记本。是他写的歌,几十首,全是给学生的。最后一页写着一句话——”
她停了一下,吸了吸鼻子。
“写着:‘小雨,爸爸这辈子没给你留下什么。只有这些歌。你要是觉得孤单了,就唱一唱。’”
酒吧里安静极了。
胖子别过头去,假装在看墙上的菜单。林笙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拨着吉他的弦,发出低沉的嗡嗡声。
“所以你休学了?”他问。
“嗯,”苏小雨擦了擦眼睛,“我想出来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我爸总说,音乐在路上,不在教室里。他一直想去丽江看看,一直没去成。”
她笑了,笑容里有眼泪,也有释然。
“所以我来了。替他看看。”
胖子沉默了半天,忽然举起啤酒瓶。
“来,敬苏老师一杯。”
三只酒瓶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
那天之后,苏小雨成了胖子酒馆的“编外人员”。
她不驻唱,不打杂,就坐在最前排,安安静静地听歌。但她做的事比谁都多——她把林笙唱过的每一首歌都记了下来,歌词、调式、节奏型、甚至林笙在哪个地方停顿、哪个地方换气,都记得清清楚楚。
笔记本很快写满了一本,她又买了一本。
“你这是写论文呢?”胖子看着密密麻麻的笔记本,眼睛都直了。
“比论文重要,”苏小雨头也没抬,“这是民谣。”
胖子咂了咂嘴,不说话了。
林笙看着她写字的样子,忽然想起李教授说过的话。
“好的民谣,是值得被记录的。”
他走过去,坐在她对面。
“你记这些,有用吗?”
苏小雨抬起头,认真地看着他。
“你唱歌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谁会记得你的歌?”
林笙愣了一下。
“你弹了一百遍,听众听了一百遍。但他们听完就走了,回头就忘了。只有被记下来的歌,才能活得更久。”
她低头看了看笔记本。
“我爸教了二十三年书,三千多个学生。现在还记得他的,可能不到十个。但他写的那些歌,只要还有人唱,他就还活着。”
她把笔记本推过来,翻到最新的一页。
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缝隙》的歌词,每一个字都写得认认真真,连标点符号都没落下。
“所以,”她说,“你的歌,我来记。”
林笙看了她很久。
“行,”他说,“那你记好了。”
---
又过了一周。
胖子酒馆的生意慢慢好了起来。
不是那种“一夜爆火”的好,是那种细水长流的好。每天多来几个人,多卖几瓶酒,胖子脸上的肉多了几分笑意。
“我跟你讲,”胖子一边擦杯子一边说,“照这个势头,下个月我就能把欠的电费交了。”
“才交电费?”林笙说。
“一步一个脚印懂不懂?”胖子瞪了他一眼,“先交电费,再交房租,然后换个大点的招牌,再然后——”
他掰着手指头算,越算越兴奋。
“再然后开分店,开连锁,上市!”
“你先把这杯擦干净再说。”林笙指了指他手里的杯子,上面还有一圈水渍。
胖子低头一看,“操”了一声,重新擦。
苏小雨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
---
第十天的时候,胖子酒馆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
赵总,“一米阳光”酒吧的老板。
那个第一天来砸场子、被林笙一首《成都》唱哭、第二天就买了票回成都的中年男人。
他站在门口,穿着一件大红色T恤,手里拎着两瓶五粮液,笑得满脸褶子。
“林老弟!胖哥!我回来了!”
胖子愣了一下。“赵哥?你不是回成都了吗?”
“回了,待了一个星期,又回来了。”
赵总把酒往吧台上一放,一**坐下来。
“我跟你们说,我这次回去,把我妈接来了。老**在丽江住了十天,高兴得不行,说这辈子没白活。”
他看了看林笙。
“林老弟,谢谢你。要不是你那首歌,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回去。”
林笙摇头。“是你自己想的,跟我没关系。”
“有关系,”赵总认真地说,“你那首歌,像一巴掌把我打醒了。我在外面漂了十几年,挣了点钱,但家没了。你说这钱挣得有什么意思?”
他打开一瓶五粮液,倒了三杯。
“来,我敬你们一杯。”
胖子看了看林笙,林笙点了点头。
三杯酒碰在一起。
“对了,”赵总喝了一口,忽然想起什么,“我这次回来,想跟你们商量个事。”
“什么事?”
“我看你这酒吧太小了,我那边地方大,要不——”赵总看了看胖子,“咱们合伙?”
胖子愣住了。
“合伙?”
“对,合伙。你这边有林老弟唱歌,我那边有场地。咱们合在一起,搞个大点的。”
胖子挠了挠光头,看了看林笙。
林笙想了想。
“赵哥,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我这个人,不喜欢太吵的地方。”
赵总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行,懂了。你是怕人多了,歌就变味了。”
林笙没说话,但点了点头。
赵总拍了拍桌子。“那就这样——场地不合并,但咱们可以互相推客人。你这边满了,往我那边推。我那边有人想听安静的,往你这儿推。”
“这个行,”胖子一拍大腿,“这个好!”
三个人又碰了一杯。
苏小雨在旁边看着,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
“第十天,胖子酒馆有了第一个合作伙伴。”
---
那天晚上,林笙唱了一首新歌。
是写给苏小雨的。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写给苏小雨父亲的。
他弹的是《父亲写的散文诗》。
李健翻唱过的那个版本,许飞原唱,但李健的版本更安静,更适合深夜。
“一九八四年,庄稼还没收割完。女儿躺在我怀里,睡得那么甜。”
林笙的声音很轻,像怕吵醒谁。
苏小雨的手抓紧了杯子。
“今晚的露天电影,没时间去看。妻子提醒我,修修缝纫机的踏板。”
胖子的手停在半空,筷子上的花生米掉回了盘子里。
“明天我要去,邻居家再借点钱。孩子哭了一整天哪,闹着要吃饼干。”
苏小雨的眼泪掉下来了。
一滴,两滴,落在笔记本上,墨水晕开了几个字。
“蓝色的涤卡上衣,痛往心里钻。蹲在池塘边上,给了自己两拳。”
林笙的声音开始发抖。
他想起了父亲。想起父亲在工地上唱这首歌,想起父亲说“有一天我要带你去看看山那边的海”。
“这是我父亲,日记里的文字。这是他的生命,留下,留下来的散文诗。”
苏小雨趴在桌上,肩膀一抽一抽的。
“几十年后,我看着泪流不止。可我的父亲已经,老得像一个影子。”
胖子别过头去,用袖子擦了擦眼睛。
“这是我父亲,日记里的文字。这是他的生命,留下,留下来的散文诗。”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
酒吧里安静了很久。
赵总坐在角落里,手里的酒杯端了半天,一口没喝。
“几十年后,我看着泪流不止。可我的父亲在风中,像一张旧报纸。”
林笙唱完了。
苏小雨抬起头,脸上全是泪痕。但她笑了。
“我爸要是在这儿,一定很高兴。”
“为什么?”
“因为你唱得比他好。”
林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不可能。**比我强。”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是他的女儿。”
苏小雨看着他,眼泪又流下来了。但这次她没擦,让它流。
“谢谢你,林笙。”
“不客气。”
那天晚上,苏小雨在笔记本上写了一整页。
不是歌词,是一段话。
她写了很久,写完了又划掉,划掉了又重写。
最后留在纸上的只有一句话:
“爸,我找到了。那个替你唱歌的人。”
---
第二天一早,林笙在储物间的折叠床上醒来的时候,听到楼下有人在弹吉他。
他迷迷糊糊地爬下来,看到苏小雨坐在酒吧的角落里,抱着一把吉他——不是他那把,是胖子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一把旧琴。
她弹得很生疏,**按得歪歪扭扭,但她在弹。
弹的是《父亲写的散文诗》。
林笙靠在楼梯口,听了一会儿。
她弹错了三个**,节奏也不稳,但她唱得很好。
声音很小,像怕被人听见。
“几十年后,我看着泪流不止。可我的父亲已经,老得像一个影子。”
唱到这句的时候,她停了。
林笙从楼梯口走出来。
“唱得不错。”
苏小雨吓了一跳,差点把吉他扔了。“你、你什么时候下来的?”
“有一会儿了。”
“你都听见了?”
“嗯。”
苏小雨的脸红了。“弹得不好,你别笑。”
“没笑,”林笙走过去,坐在她旁边,“你弹得很好。”
“骗人。”
“真的。**要是听到,一定很高兴。”
苏小雨低下头,看着手里的吉他。
“我想学。”
“学什么?”
“学弹吉他。”
林笙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吉他。
“行。我教你。”
“真的?”
“真的。但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教我写歌词。”
苏小雨抬起头,看着他。
“你一个中文系的,写歌词肯定比我强。我负责弹,你负责写。怎么样?”
苏小雨笑了。那种笑不是礼貌性的,是真正的、从心底里涌上来的笑。
“成交。”
她伸出手。林笙也伸出手。
两只手握在一起。
胖子从厨房里探出头,看到这一幕,嘴角咧到了耳根。
“**,”他小声嘀咕,“这剧本写得,比我炒的回锅肉还香。”
他缩回头,继续颠勺。
锅里的油噼里啪啦地响着,和楼上传来的吉他声混在一起,像一首乱七八糟但很好听的歌。
窗外,丽江古城的阳光照在青石板路上,亮闪闪的。
又是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