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房没我的份,我把他们全告上法庭
回到家,我没开灯。
月光照进来,地板上一层冷白。
我从床底拖出旧铁盒——铁的,边角生锈,锁扣松了。
我把它放在茶几上,“咔嗒”一声打开。
砖瓦水泥收据,二十三张。
钢筋**,铝合金窗单子,施工队工钱条。
一笔一笔,二十三万零八百块。
一张银行取款凭证,十二万现金。
最底下,一张泛黄的纸。
叠得整齐,边角磨破。
我小心翼翼地展开它。
《翻修出资协议》。
笔迹有点褪色,但每一笔都能看得清楚。
今有陈家祖宅翻修,由儿媳何苗出资三十五万元整。
若将来祖宅拆迁或出售,何苗享有补偿款百分之四十的优先分配权。
立约人:陈德茂(签字,按手印)。
见证人:何大山(我爹)。
见证人:陈大海(村长签字,按手印)
日期:2014年3月12日。
当年我刚结婚,就拿出那么大一笔钱给婆家翻新祖宅,我爸虽然不愿,但架不住我劝说。
后来特意拉着我公公去村长家签的这份协议,说是留个后手。
我公公以为占了天**宜——三十五万白得三层楼,签个字而已。
签完把协议往桌上一拍:“你爱留着就留着。”
他以为这破房子永远不会拆迁。
我留了十年。
我摸着那张纸,指尖在签名上游走。
手很稳,心里有一团火——烧了十年的火。
我把协议放进包里。
明天,该算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