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鹿鸣于江  |  作者:不临深溪  |  更新:2026-04-15
点抹平,假装自己没写过。
本子可以塞进书包最底层,但眼睛不听话。
我还是会看他。
上课的时候看他的后脑勺。下课的时候看他站起来伸懒腰。做操的时候看他在队伍里转体。放学的时候看他的背影。
再到后来,我能在几百个穿同样校服的人里一眼找到他。
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别。
是因为我的眼睛已经学会自动对焦到他身上了。
高二下学期,学校办艺术节。
每个班要出节目,三班出的是一首合唱,江临洲弹钢琴伴奏。消息传出来的时候,我们班女生沸腾了一半。
“江临洲会弹钢琴?!”
“你不知道吗?他钢琴十级,小学就过了。”
“天哪,长得好看,成绩好,还会弹钢琴。他是不是人类啊?”
我坐在座位上,假装在做数学题。
那道题我已经看了十分钟,一个字都没写进去。草稿纸上全是“江临洲”三个字,各种字体,各种大小,像一个人无聊时候的涂鸦。
艺术节那天是周五。
礼堂里坐满了人,我和同学挤在中间靠后的位置。舞台上的灯光很亮,照得人睁不开眼。
三班的节目是最后一个。
幕布拉开的时候,我看见他。
他穿了一件黑色西装,里面是白衬衫,领口解开了一颗扣子。他坐在三角钢琴前,侧脸被灯光切成明暗两半。
他弹的是《致爱丽丝》。
那首曲子我听过无数遍,但从没听过那样的版本。他弹得很慢,像在讲一个故事,讲到一半又不想讲完。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的时候,整个礼堂安静了三秒。
然后掌声响起来。
我没有鼓掌。
我的手在发抖,握不住。
旁边的同学推我:“你怎么哭了?”
我伸手摸了一下脸,才发现有水滴在下巴上。
“没有,”我说,“灯光太刺眼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把那个墨绿色本子从书包最底层翻出来。
我在最新的一页写:
“今天他弹了《致爱丽丝》。那是贝多芬写给他喜欢的***的。那个***后来嫁给了别人。”
“我不知道他弹的时候在想谁。”
“但我希望他谁都没想。因为如果他想的是某个人,那个人一定不是我。”
写完我把本子合上,压在枕头底下。
翻了个身,又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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