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灭了全家,把弟弟送上了世子之位

我灭了全家,把弟弟送上了世子之位

喜欢大雁的紫月 著 现代言情 2026-04-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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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姜稚 主角
changduduanpian 来源
《我灭了全家,把弟弟送上了世子之位》是网络作者“喜欢大雁的紫月”创作的现代言情,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三两姜稚,详情概述:大荒年,祖母磨刀要和邻居换孩子吃。我一棍子把她敲上了灶台。爹娘卖我去青楼换束脩,我半夜一把火送他们上路。带弟弟逃命,救了个侯府私生子。他说等认祖归宗,就纳我当妾。我笑着把他的脸摁进墙里——从今起,我弟弟才是威远侯的世子。第一章我已经记不清上次吃饱是什么时候了。大荒年的冬天,整个姜家沟的人都在等死。先是吃树皮、草根、观音土,后来连观音土都没了,地冻得能裂出口子,铁锹下去只刨得出石头。祖母蹲在灶台边,...

精彩试读

食多,活下去的机会大。
——这是我摸走了娘缝在枕头里的六十文铜钱之后做出的判断。
六十文,买不了半斗米,但能换两个馒头。馒头掰成四份,一天一份,撑了四天。
第五天起,靠讨饭活着。
讨饭也有门道。带个瘦巴巴、脏兮兮的弟弟,往富户门口一跪,效果好。我让姜稚把脸抹得更脏些,把棉袄的袖子撕破一半,露出青一块紫一块的瘦胳膊。
他不用装。那是真的瘦。
有时候讨到半碗稀粥,有时候挨一脚——都是常事。
辗转了大半年。沿途换了七八个镇子。
最难的一顿饭,是在临州城外面。一个卖馒头的老板,非要我跪下学三声狗叫才肯给。
我跪了。叫了三声。
姜稚站在旁边,拳头攥紧了,嘴唇咬出血。
我拿了馒头,一分为二,大的给他。
"别心疼你姐。"我嚼着馒头,腮帮子上还沾着泥。"你姐脸皮比城墙厚,跪一下不掉肉。"
他没笑。
那之后他发了一场高烧,整个人烫得能烙饼。
我背着他赶到最近的镇子,找了个破庙。庙里的菩萨裂了半边脸,蛛网结得比帘子还厚。我把他放在稻草堆上,去镇上的药铺偷了一包退烧的草药——是真偷。药铺老板追了我三条街,我翻了两道墙才甩掉。膝盖蹭掉一层皮,血珠子顺着小腿往下淌。
熬了药灌下去,烧退了些。
那天夜里,我守在他身边,一宿没睡。
我什么都不怕。**不怕,放火不怕,**也就那回事。
可我怕他死。他死了,我活着就没有意思了。
——
裴砚舟,是第二天在镇外的河沟里捡到的。
三个流民按着他打,扒他的衣服。他身上穿着一件半旧的棉布袄子,里头衬了一层薄绸。那种料子,我在镇上铺子里见过,摸一下都要被伙计骂。
薄绸。
我蹲在河沟上头,看了两眼。
流民下手不轻,拳头砸在他背上。他蜷成一团,双臂死死护着胸口——不是护心,是护着里头藏的什么东西。
我捡了块石头,掂了掂,照着最前面那个流民的太阳穴扔过去。
石头砸中,那人闷哼一声,歪倒在地。
另外两个抬头——一个十四岁的丫头,瘦得没胸,半脸泥巴,站在河沟上面,手里又捡了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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