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见------------------------------------------,落在脸上凉凉的。,三个小时后终于抵达了湖南中部那个在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地方。车窗外的景色从高楼变成农田,从宽阔的柏油路变成蜿蜒的水泥路。油菜花开得正旺,****的金**从车窗外掠过,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说不清那是什么味道,但鼻子知道,心也知道。。一条主街从东头望到西头,两边是两层楼的砖房。街上有几个老人坐在门槛上晒太阳,看到她这个城里打扮的女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那个地址已经在心里默念了无数遍,顺着主街往东走,过了小桥,右拐,再走两百米,就能看到一棵老樟树,树下就是王家小院。,她的脚步却停住了。,漆皮剥落,露出一块一块发白的木头。门环是铁的,已经生了锈。门楣上贴着褪色的春联,红纸泛成了粉色。院墙不高,能看见里面的屋檐和那棵老樟树的树冠。阳光从枝叶间漏下来,在地上洒了一地碎金。,又深吸了一口气。心跳得太快了,手心全是汗,行李箱的拉杆滑溜溜的,几乎握不住。,院门从里面打开了。。他穿着深蓝色的工装,袖子卷到手肘,露出晒得黝黑的小臂。脸上有很深的皱纹,头发花白了大半。他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女人,愣住了,脚步顿了一下,然后眯起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她。“你……你是……”他的声音在发抖,像冬天里被风吹动的树叶。。她想说话,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半天才挤出一句:“我是……我是林晓芸……”。他快步走过来,粗糙的大手一把攥住了她的手。那双手上有厚厚的老茧,指节粗大,虎口处还有一道旧伤疤。他的手在抖,抖得很厉害。“真的是你……真的是你……”他反反复复地说着同一句话,眼眶里蓄满了泪,终于兜不住了,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林晓芸看着他哭,自己也哭。她张了张嘴,那个在心里叫了无数遍的称呼终于冲口而出:“三哥……”
王建军浑身一震,然后猛地张开双臂,一把将她搂进了怀里。他的胳膊很有力,箍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她靠在三哥的肩膀上,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味和泥土的气息。
“妹妹,妹妹,你终于回来了……”王建军哭得像个孩子,肩膀一耸一耸的,“三十七年了……三十七年了啊……”
院子里传来一声响动。
一个穿浅色衣服的女人从屋里跑了出来。她四十多岁的样子,头发花白,脸上有深深的法令纹,围裙上沾着面粉。手里还拿着一个簸箕,簸箕里装着黄豆。她看到院门口的场景,簸箕“啪”地掉在了地上,黄豆撒了一地,金灿灿的,滚得到处都是。
“建军,怎么了?”女人的声音已经变了调,她瞪大了眼睛,嘴唇哆嗦着。
“建芳!”王建军松开林晓芸,转过身来,脸上还挂着泪,“这是明珠!明珠回来了!”
女人的眼泪在那一瞬间就飙了出来。她几乎是扑过来的,一把抱住林晓芸,哭得撕心裂肺:“妹妹!妹妹!我们找了你三十七年啊!”
林晓芸被她抱得几乎站不稳,但也紧紧回抱住了四姐。她感受到四姐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感受到她的眼泪滴在自己脖子上,滚烫滚烫的。
“四姐……”她哭着喊了一声。
三个人在院门口抱头痛哭,哭了很久。村里有人路过,停下来看,也有人悄悄抹眼泪。王家丢了三十七年的小女儿找回来了,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
后来还是王建军先止住了哭。他用袖子擦了擦脸,拉着林晓芸的手说:“进来说,进来说,别站在门口了。”
院子不大,地面铺着水泥,扫得很干净。墙角种着一畦青菜,几棵葱,还有一架丝瓜,藤蔓刚刚爬上架子。那棵老樟树很大,树干要两个人才能合抱,树冠遮住了半个院子。阳光从枝叶间漏下来,在地上画出斑驳的光影。
王建军领着她进了堂屋。屋子很简朴,一张八仙桌,两把木椅,一个老式柜子,墙上贴着一张黑白照片。林晓芸的目光落在那张照片上——那是一个中年男人,国字脸,浓眉毛,笑起来很和善。
“这是爸爸。”王建军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种沉重的悲伤,“他走了三年了。”
林晓芸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了一下。她来晚了,她没有见到父亲。她站在照片前,眼泪又流了下来。照片里的父亲微笑着,仿佛在看她,又仿佛在说:明珠,你终于回来了。
“爸走之前,还一直念叨你。”王建军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拉着我的手说,建军,一定要找到明珠,只有找到明珠,***病才能好。你要找不到,我死不瞑目。”
林晓芸捂住嘴,哭出了声。她跪了下来,跪在父亲的遗像前,额头抵着冰凉的水泥地,肩膀剧烈地抖动着。
“爸,我回来了。”她对着照片轻声说,声音碎成了几瓣,“女儿不孝,回来晚了。”
林建芳走过来,蹲下身,轻轻拍着她的背。王建军也蹲了下来,大手放在她的肩上,用力按了按。
哭了很久,林晓芸才抬起头。她的眼睛已经哭红了,鼻尖也红红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我想……我想去看看爸爸的坟。”
“好。”王建军扶她起来,“我带你去。”
父亲的坟在屋后的山坡上,是一座很普通的土坟,坟头长满了青草。墓碑是青石的,上面刻着“先父王明远之墓”,落款是三个子女的名字——建军、建芳、明珠。
明珠,那应该是她的名字吧。
在她还不知道这个地方存在的时候,她的名字就已经刻在了父亲的墓碑上。
林晓芸跪在坟前,烧了纸钱,磕了三个头。山风吹过来,纸灰打着旋儿飞起来,像灰色的蝴蝶。她跪了很久,膝盖都麻了,才站起来。
“爸,我回来了。”她对着墓碑说,声音被风吹得有些散,“女儿不孝,回来晚了。但您放心,妈我来照顾,哥和姐我也会照顾好。您安息吧。”
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王建军搬了三把竹椅放在樟树下,兄妹三人坐在树荫里说话。林建芳去厨房烧水泡茶,林晓芸看着她忙前忙后的背影,心里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感。
“三哥,”林晓芸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我有个事想跟你们商量。”
“你说。”王建军看着她。
“我想……跟你们去做个DNA检测。”林晓芸的声音很轻,像是怕伤害到谁,“我不是不相信你们,你们一看就是我的亲人,我的心认得你们。但是……我想有一个确凿的东西,一个科学的东西,拿给妈看,也拿给我自己看。我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就是我的亲哥哥、亲姐姐。”
王建军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很深,但眼睛很亮:“傻妹妹,你说得对。做,咱们去做。不光是给你自己看,也是给村里人看,给所有人看。你回来了,就是堂堂正正回来的。”
林建芳端着茶走出来,听到这话也点了点头:“做吧。这些年,我们做梦都在想,要是能找到你,一定要把所有的证明都做全了,再也不让任何人说你是假的。”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公鸡才叫了头一遍,王建军就起来热了车——一辆半新不旧的面包车,是他平时拉货用的。他把后座擦了一遍又一遍,还铺了一块干净的布。
林晓芸和林建芳出来的时候,晨雾还没散,远处的山像罩了一层白纱。空气里有露水的味道,凉丝丝的。
“上车吧。”王建军拉开了车门。
面包车在乡间的公路上颠簸着。林晓芸坐在后排,看着窗外的景色一点点从村庄变成小镇,从小**成县城。三哥开车很稳,但时不时地从后视镜里看她一眼,像是在确认她还在。四姐坐在她旁边,一直握着她的手,没有松开过。
到了县医院,王建军去挂号,林建芳陪着林晓芸坐在走廊的长椅上。走廊里人来人往,有抱着孩子的年轻妈妈,有拄着拐杖的老人,有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匆匆走过。消毒水的味道弥漫在空气里,有些刺鼻。
“妹妹,”林建芳突然开口,声音有些哽咽,“你知道吗,以前每次来医院,不管是给妈拿药还是自己看病,我都会想,要是有一天能跟你一起来医院,该多好。哪怕是生病,能跟你一起来看病,我也愿意。”
林晓芸的眼泪又涌了上来。她侧过身,把头靠在四姐的肩膀上,没有说话。
王建军拿着挂号单回来,三个人一起走进了采血室。采血室的窗帘是浅蓝色的,护士让林晓芸撸起袖子,在肘弯处绑了一根橡皮管。针尖刺入皮肤的那一下,她几乎没有感觉。暗红色的血液顺着细管流进真空采血管,发出轻微的“嘶嘶”声。
她盯着那管血看了很久。
这管血要送去实验室,和旁边那两个采血**的血做比对。那两个采血管上贴着的标签,写着王建军和王建芳的名字。
“结果大概需要五个工作日。”护士贴上一块棉球,让她按住。
走出医院的时候,太阳已经很高了。阳光照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亮得有些晃眼。林晓芸站在台阶上,左手按着右臂肘弯处的棉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走吧,回家。”王建军拍了拍她的肩膀。
等待结果的那五天,林晓芸就住在王家小院里。她睡的是母亲隔壁那间房,床单和被褥都是林建芳新换的,晒得蓬蓬松松,有一股阳光的味道。
每天早上,她会帮四姐做早饭。灶台是柴火灶,林建芳烧火,她炒菜。油烟呛得她直咳嗽,但那种烟火气让她觉得踏实。吃完饭,她会和三哥一起扶着母亲到院子里晒太阳。母亲大多数时候是糊涂的,不认识她,只是不停地问“明珠什么时候回来”,但偶尔清醒的时候,会突然抓住她的手,喊一声“明珠”,然后又开始哭。
每次母亲喊她的名字,她的心都会揪一下。
那五天里,她翻遍了家里的老照片。有一张照片已经泛黄了,边角都卷了起来,上面是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一个穿红色棉袄的小女孩。女人的笑容很灿烂,小女孩扎着两个羊角辫,嘴里**一颗糖。
“这是你和妈。”王建军指着照片说,“你三岁那年过年,在集市上拍的。那时候有个照相的师傅来摆摊,妈舍不得花钱,但看你眼馋,就咬牙拍了一张。”
林晓芸把照片贴在胸口,哭了很久。
第五天下午,王建军的面包车又停在了院子里。三个人再次去了县医院。走廊还是那条走廊,消毒水还是那个味道,但这一次,林晓芸的脚步比上次更沉。
她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虽然她心里已经认定了,虽然三哥和四姐就是她失散三十七年的亲人,但那张纸上的****,好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分量。
护士把报告递给她的那一刻,她的手在发抖。
“根据基因检测结果,林晓芸与王建军、王建芳确认具有全同胞关系。累积全同胞指数大于10的6次方。”
她的目光落在那行字上,来来回回看了三遍。
全同胞关系。
亲哥哥,亲姐姐。
林晓芸转过身,发现三哥和四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她身后。她把报告递给他们看,王建军接过去,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他识字不多,但“全同胞”三个字他还是认得的。
他的手开始抖,报告纸被他攥出了褶皱。
“真的是……”他的声音哽住了,“真的是亲的……”
林建芳一把抢过报告,看了又看,然后猛地抱住林晓芸,哭得浑身发抖:“妹妹!妹妹!我们是亲的!你是我亲妹妹!”
三个人在医院的走廊里抱成一团,哭得像个孩子。路过的护士停下脚步,看了一眼,没有过来劝,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了。
回家的路上,面包车里很安静。王建军开着车,时不时地用手背擦一下眼睛。林建芳坐在后排,一直握着林晓芸的手,握得很紧,像是怕一松手她就会消失。林晓芸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景色一点一点往后退,眼泪无声地流了满脸。
到了村口,王建军把车停了下来。
“妹妹,”他转过身,声音沙哑,“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王家的人了。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说,不管户口本上怎么写,你是我王建军的亲妹妹,谁也改变不了。”
林晓芸点了点头,泪如雨下。
那天晚上,林建芳又做了一大桌子菜。***、清炒时蔬、**炒蒜薹、一锅土鸡汤。菜端上桌的时候,林晓芸发现那盘***摆在了最中间,糖色炒得油亮油亮的。
“四姐,”她的声音有些发抖,“你怎么知道我爱吃***?”
林建芳笑了,笑容里有泪光:“你小时候最爱吃我做的***。那时候家里穷,一年也吃不上几回肉。每次我做***,你就在灶台边转来转去,馋得直流口水。有一次我把肉盛出来,你伸手就去抓,烫得哇哇哭,我心疼得要命。”
林晓芸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带着一丝甜味。
和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
“好吃。”她哽咽着说,“四姐,真的好吃。”
林建芳转过身去,假装擦灶台,用袖子飞快地抹了一把脸。
王建军给林晓芸盛了一碗鸡汤,放在她面前:“多喝点,你太瘦了。”
三个人围坐在八仙桌前,灯光昏黄,照得每个人的脸上都暖融融的。窗外蛙声一片,远处有狗在叫,空气里有樟树叶的清香。
林晓芸端着那碗鸡汤,眼泪一颗一颗地掉进汤里。她喝了一口,是咸的,也是甜的。
她把那份DNA检测报告从包里拿出来,轻轻放在八仙桌上。报告的第一页朝上,那行字清清楚楚——
“确认具有全同胞关系。”
她看着那行字,又看了看对面坐着的三哥和四姐,眼泪又一次涌了上来。
她找了三十七年,等了三十七年,盼了三十七年。
现在,她终于有了一个家,有了一群亲人,有了一张可以证明这一切的****。
深夜,林晓芸和母亲睡在一个房间。母亲已经睡着了,呼吸平稳而绵长。林晓芸侧躺着,借着窗外的月光,看着母亲的脸。睡着的母亲看起来那么安详,皱纹都舒展开了,像个孩子。
她伸出手,轻轻握住了母亲的手。母亲的手很凉,骨节突出,皮肤像薄纸一样脆弱。林晓芸把那只手贴在自己的脸上,感受着那一点点微弱的温度。
窗外月亮很圆,月光洒在院子里,把老樟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她想起了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晚,在陌生人的家里,她也是这样躺着,也是这样看着窗外的月亮。那时候她不知道自己在哪,不知道妈妈在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现在她知道了。家就在这里,妈妈就在身边,哥哥姐姐就在隔壁。
她闭上眼睛,把母亲的手贴得更紧了一些。
那份DNA报告就放在床头的柜子上,月光照在上面,白色的纸张泛着淡淡的银光。上面那行字她其实早就背下来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又看了一眼——
全同胞关系。
不是“疑似”,不是“高度可能”,是确确实实的、科学证明的、谁也夺不走的“全同胞关系”。
她轻轻笑了一下,眼角又渗出了泪。
“妈,”她在黑暗里轻声说,“我回来了。再也不走了。”
林晓芸看着他哭,自己也哭。她张了张嘴,那个在心里叫了无数遍的称呼终于冲口而出:“三哥……”
王建军浑身一震,然后猛地张开双臂,一把将她搂进了怀里。他的胳膊很有力,箍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她靠在三哥的肩膀上,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味和泥土的气息。
“妹妹,妹妹,你终于回来了……”王建军哭得像个孩子,肩膀一耸一耸的,“三十七年了……三十七年了啊……”
院子里传来一声响动。
一个穿浅色衣服的女人从屋里跑了出来。她四十多岁的样子,头发花白,脸上有深深的法令纹,围裙上沾着面粉。手里还拿着一个簸箕,簸箕里装着黄豆。她看到院门口的场景,簸箕“啪”地掉在了地上,黄豆撒了一地,金灿灿的,滚得到处都是。
“建军,怎么了?”女人的声音已经变了调,她瞪大了眼睛,嘴唇哆嗦着。
“建芳!”王建军松开林晓芸,转过身来,脸上还挂着泪,“这是明珠!明珠回来了!”
女人的眼泪在那一瞬间就飙了出来。她几乎是扑过来的,一把抱住林晓芸,哭得撕心裂肺:“妹妹!妹妹!我们找了你三十七年啊!”
林晓芸被她抱得几乎站不稳,但也紧紧回抱住了四姐。她感受到四姐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感受到她的眼泪滴在自己脖子上,滚烫滚烫的。
“四姐……”她哭着喊了一声。
三个人在院门口抱头痛哭,哭了很久。村里有人路过,停下来看,也有人悄悄抹眼泪。王家丢了三十七年的小女儿找回来了,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
后来还是王建军先止住了哭。他用袖子擦了擦脸,拉着林晓芸的手说:“进来说,进来说,别站在门口了。”
院子不大,地面铺着水泥,扫得很干净。墙角种着一畦青菜,几棵葱,还有一架丝瓜,藤蔓刚刚爬上架子。那棵老樟树很大,树干要两个人才能合抱,树冠遮住了半个院子。阳光从枝叶间漏下来,在地上画出斑驳的光影。
王建军领着她进了堂屋。屋子很简朴,一张八仙桌,两把木椅,一个老式柜子,墙上贴着一张黑白照片。林晓芸的目光落在那张照片上——那是一个中年男人,国字脸,浓眉毛,笑起来很和善。
“这是爸爸。”王建军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种沉重的悲伤,“他走了三年了。”
林晓芸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了一下。她来晚了,她没有见到父亲。她站在照片前,眼泪又流了下来。照片里的父亲微笑着,仿佛在看她,又仿佛在说:明珠,你终于回来了。
“爸走之前,还一直念叨你。”王建军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拉着我的手说,建军,一定要找到明珠,只有找到明珠,***病才能好。你要找不到,我死不瞑目。”
林晓芸捂住嘴,哭出了声。她跪了下来,跪在父亲的遗像前,额头抵着冰凉的水泥地,肩膀剧烈地抖动着。
“爸,我回来了。”她对着照片轻声说,声音碎成了几瓣,“女儿不孝,回来晚了。”
林建芳走过来,蹲下身,轻轻拍着她的背。王建军也蹲了下来,大手放在她的肩上,用力按了按。
哭了很久,林晓芸才抬起头。她的眼睛已经哭红了,鼻尖也红红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我想……我想去看看爸爸的坟。”
“好。”王建军扶她起来,“我带你去。”
父亲的坟在屋后的山坡上,是一座很普通的土坟,坟头长满了青草。墓碑是青石的,上面刻着“先父王明远之墓”,落款是三个子女的名字——建军、建芳、明珠。
明珠,那应该是她的名字吧。
在她还不知道这个地方存在的时候,她的名字就已经刻在了父亲的墓碑上。
林晓芸跪在坟前,烧了纸钱,磕了三个头。山风吹过来,纸灰打着旋儿飞起来,像灰色的蝴蝶。她跪了很久,膝盖都麻了,才站起来。
“爸,我回来了。”她对着墓碑说,声音被风吹得有些散,“女儿不孝,回来晚了。但您放心,妈我来照顾,哥和姐我也会照顾好。您安息吧。”
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王建军搬了三把竹椅放在樟树下,兄妹三人坐在树荫里说话。林建芳去厨房烧水泡茶,林晓芸看着她忙前忙后的背影,心里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感。
“三哥,”林晓芸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我有个事想跟你们商量。”
“你说。”王建军看着她。
“我想……跟你们去做个DNA检测。”林晓芸的声音很轻,像是怕伤害到谁,“我不是不相信你们,你们一看就是我的亲人,我的心认得你们。但是……我想有一个确凿的东西,一个科学的东西,拿给妈看,也拿给我自己看。我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就是我的亲哥哥、亲姐姐。”
王建军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很深,但眼睛很亮:“傻妹妹,你说得对。做,咱们去做。不光是给你自己看,也是给村里人看,给所有人看。你回来了,就是堂堂正正回来的。”
林建芳端着茶走出来,听到这话也点了点头:“做吧。这些年,我们做梦都在想,要是能找到你,一定要把所有的证明都做全了,再也不让任何人说你是假的。”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公鸡才叫了头一遍,王建军就起来热了车——一辆半新不旧的面包车,是他平时拉货用的。他把后座擦了一遍又一遍,还铺了一块干净的布。
林晓芸和林建芳出来的时候,晨雾还没散,远处的山像罩了一层白纱。空气里有露水的味道,凉丝丝的。
“上车吧。”王建军拉开了车门。
面包车在乡间的公路上颠簸着。林晓芸坐在后排,看着窗外的景色一点点从村庄变成小镇,从小**成县城。三哥开车很稳,但时不时地从后视镜里看她一眼,像是在确认她还在。四姐坐在她旁边,一直握着她的手,没有松开过。
到了县医院,王建军去挂号,林建芳陪着林晓芸坐在走廊的长椅上。走廊里人来人往,有抱着孩子的年轻妈妈,有拄着拐杖的老人,有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匆匆走过。消毒水的味道弥漫在空气里,有些刺鼻。
“妹妹,”林建芳突然开口,声音有些哽咽,“你知道吗,以前每次来医院,不管是给妈拿药还是自己看病,我都会想,要是有一天能跟你一起来医院,该多好。哪怕是生病,能跟你一起来看病,我也愿意。”
林晓芸的眼泪又涌了上来。她侧过身,把头靠在四姐的肩膀上,没有说话。
王建军拿着挂号单回来,三个人一起走进了采血室。采血室的窗帘是浅蓝色的,护士让林晓芸撸起袖子,在肘弯处绑了一根橡皮管。针尖刺入皮肤的那一下,她几乎没有感觉。暗红色的血液顺着细管流进真空采血管,发出轻微的“嘶嘶”声。
她盯着那管血看了很久。
这管血要送去实验室,和旁边那两个采血**的血做比对。那两个采血管上贴着的标签,写着王建军和王建芳的名字。
“结果大概需要五个工作日。”护士贴上一块棉球,让她按住。
走出医院的时候,太阳已经很高了。阳光照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亮得有些晃眼。林晓芸站在台阶上,左手按着右臂肘弯处的棉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走吧,回家。”王建军拍了拍她的肩膀。
等待结果的那五天,林晓芸就住在王家小院里。她睡的是母亲隔壁那间房,床单和被褥都是林建芳新换的,晒得蓬蓬松松,有一股阳光的味道。
每天早上,她会帮四姐做早饭。灶台是柴火灶,林建芳烧火,她炒菜。油烟呛得她直咳嗽,但那种烟火气让她觉得踏实。吃完饭,她会和三哥一起扶着母亲到院子里晒太阳。母亲大多数时候是糊涂的,不认识她,只是不停地问“明珠什么时候回来”,但偶尔清醒的时候,会突然抓住她的手,喊一声“明珠”,然后又开始哭。
每次母亲喊她的名字,她的心都会揪一下。
那五天里,她翻遍了家里的老照片。有一张照片已经泛黄了,边角都卷了起来,上面是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一个穿红色棉袄的小女孩。女人的笑容很灿烂,小女孩扎着两个羊角辫,嘴里**一颗糖。
“这是你和妈。”王建军指着照片说,“你三岁那年过年,在集市上拍的。那时候有个照相的师傅来摆摊,妈舍不得花钱,但看你眼馋,就咬牙拍了一张。”
林晓芸把照片贴在胸口,哭了很久。
第五天下午,王建军的面包车又停在了院子里。三个人再次去了县医院。走廊还是那条走廊,消毒水还是那个味道,但这一次,林晓芸的脚步比上次更沉。
她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虽然她心里已经认定了,虽然三哥和四姐就是她失散三十七年的亲人,但那张纸上的****,好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分量。
护士把报告递给她的那一刻,她的手在发抖。
“根据基因检测结果,林晓芸与王建军、王建芳确认具有全同胞关系。累积全同胞指数大于10的6次方。”
她的目光落在那行字上,来来回回看了三遍。
全同胞关系。
亲哥哥,亲姐姐。
林晓芸转过身,发现三哥和四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她身后。她把报告递给他们看,王建军接过去,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他识字不多,但“全同胞”三个字他还是认得的。
他的手开始抖,报告纸被他攥出了褶皱。
“真的是……”他的声音哽住了,“真的是亲的……”
林建芳一把抢过报告,看了又看,然后猛地抱住林晓芸,哭得浑身发抖:“妹妹!妹妹!我们是亲的!你是我亲妹妹!”
三个人在医院的走廊里抱成一团,哭得像个孩子。路过的护士停下脚步,看了一眼,没有过来劝,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了。
回家的路上,面包车里很安静。王建军开着车,时不时地用手背擦一下眼睛。林建芳坐在后排,一直握着林晓芸的手,握得很紧,像是怕一松手她就会消失。林晓芸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景色一点一点往后退,眼泪无声地流了满脸。
到了村口,王建军把车停了下来。
“妹妹,”他转过身,声音沙哑,“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王家的人了。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说,不管户口本上怎么写,你是我王建军的亲妹妹,谁也改变不了。”
林晓芸点了点头,泪如雨下。
那天晚上,林建芳又做了一大桌子菜。***、清炒时蔬、**炒蒜薹、一锅土鸡汤。菜端上桌的时候,林晓芸发现那盘***摆在了最中间,糖色炒得油亮油亮的。
“四姐,”她的声音有些发抖,“你怎么知道我爱吃***?”
林建芳笑了,笑容里有泪光:“你小时候最爱吃我做的***。那时候家里穷,一年也吃不上几回肉。每次我做***,你就在灶台边转来转去,馋得直流口水。有一次我把肉盛出来,你伸手就去抓,烫得哇哇哭,我心疼得要命。”
林晓芸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带着一丝甜味。
和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
“好吃。”她哽咽着说,“四姐,真的好吃。”
林建芳转过身去,假装擦灶台,用袖子飞快地抹了一把脸。
王建军给林晓芸盛了一碗鸡汤,放在她面前:“多喝点,你太瘦了。”
三个人围坐在八仙桌前,灯光昏黄,照得每个人的脸上都暖融融的。窗外蛙声一片,远处有狗在叫,空气里有樟树叶的清香。
林晓芸端着那碗鸡汤,眼泪一颗一颗地掉进汤里。她喝了一口,是咸的,也是甜的。
她把那份DNA检测报告从包里拿出来,轻轻放在八仙桌上。报告的第一页朝上,那行字清清楚楚——
“确认具有全同胞关系。”
她看着那行字,又看了看对面坐着的三哥和四姐,眼泪又一次涌了上来。
她找了三十七年,等了三十七年,盼了三十七年。
现在,她终于有了一个家,有了一群亲人,有了一张可以证明这一切的****。
深夜,林晓芸和母亲睡在一个房间。母亲已经睡着了,呼吸平稳而绵长。林晓芸侧躺着,借着窗外的月光,看着母亲的脸。睡着的母亲看起来那么安详,皱纹都舒展开了,像个孩子。
她伸出手,轻轻握住了母亲的手。母亲的手很凉,骨节突出,皮肤像薄纸一样脆弱。林晓芸把那只手贴在自己的脸上,感受着那一点点微弱的温度。
窗外月亮很圆,月光洒在院子里,把老樟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她想起了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晚,在陌生人的家里,她也是这样躺着,也是这样看着窗外的月亮。那时候她不知道自己在哪,不知道妈妈在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现在她知道了。家就在这里,妈妈就在身边,哥哥姐姐就在隔壁。
她闭上眼睛,把母亲的手贴得更紧了一些。
那份DNA报告就放在床头的柜子上,月光照在上面,白色的纸张泛着淡淡的银光。上面那行字她其实早就背下来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又看了一眼——
全同胞关系。
不是“疑似”,不是“高度可能”,是确确实实的、科学证明的、谁也夺不走的“全同胞关系”。
她轻轻笑了一下,眼角又渗出了泪。
“妈,”她在黑暗里轻声说,“我回来了。再也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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