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无耻之徒南区蟒蛇  |  作者:也还好少年  |  更新:2026-04-27
埋钱------------------------------------------,哈德曼靠在车门上抽烟,旁边站着两个光头壮汉。,手一直揣在腰上,另一个裹着件军绿色棉袄,手始终插在口袋里,口袋鼓鼓囊囊的,轮廓分明是一把锯短了的霰弹枪。,洛克斯跳下车。,秃顶,留着乱糟糟的络腮胡,肚子上挂着个松垮的游泳圈,但胳膊粗得像常人的大腿。,胸口口袋上别着一把老虎钳,不知道是工具,还是某种防身的装饰。“洛克斯。”,咧嘴笑了,露出一口因为常年嚼**而发黄的牙齿:“你小子长高了。钱呢?急什么,让我先看看货。”,掀开防水布。,马库斯已经醒了,眼睛瞪得像乒乓球,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闷响,身体在拼命挣扎。,其中一个太阳穴上肿了个大包,像长了个畸形的角。,伸手掰开马库斯的嘴,看了看牙齿,又翻了翻他的眼皮,捏了捏他的胳膊和腿。,像在菜市场挑待宰的生猪。“这个牙口不太好。”
哈德曼拍了拍马库斯的脸:“有烟渍,估计肺不行,肝脏可能也有问题。”
“那两个看着还行。”
“三十万,你说了的。”
洛克斯的手指在管钳的防滑纹上慢慢摩挲了一下,目光落在哈德曼胸口别着的老虎钳上。
哈德曼笑了一声。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牛皮信封,扔给洛克斯。
洛克斯接住,拆开看了一眼——一沓一百美元的钞票,用橡皮筋扎着,一万一沓,整整三十沓。
他飞快地数了一遍,没错,三十张百元钞一沓,三十沓正好三十万。
更重要的是,全是旧钞,冠字号不连号。
他悬着的那口气松了半分,哈德曼做脏生意的讲究,全在这叠钱里了。
“成交。”
两个壮汉上前,把三个人从车斗里搬下来,像搬三袋水泥一样扔进了白色厢式货车的后厢。
马库斯在最后一刻挣开了嘴上的胶带,破了音的大喊冲了出来:“我认识人!我认识——”
穿棉袄的壮汉回身一拳砸在他脸上,声音戛然而止。
厢式货车的后厢门哐当一声锁死,发动机发动,暗红色的尾灯亮起,驶出了废弃加工厂。
拐上大路,很快就消失在了凌晨的黑暗里。
哈德曼没有马上走。
他站在原地,又点了一根烟,看着洛克斯。
“你在芝加哥那个赌场的事,我听说了。”
“嗯。”
“联邦调查局干的,你运气好,没在里头。”
“不过你那个老板,老亨特,估计要蹲个十年八年。”
“他活该。”
洛克斯扯了扯嘴角:“他上个月还扣了我一千二的提成。”
哈德曼愣了两秒,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烟蒂都差点从手里抖掉:“你小子还是这副德行。”
“你接下来什么打算?在南区待着?”
“暂时。”
“你要是想找活儿干,我这边——”
“不了。”洛克斯打断他:“我不碰你那摊子。”
哈德曼耸了耸肩,也没勉强,拉开车门上了驾驶座,发动了那辆同样破旧的雪佛兰。
车尾灯很快也消失在了夜色里,加工厂的院子里只剩下洛克斯和他的锈皮卡,以及夜风里那股散不去的**和铁锈味。
洛克斯回到车上,发动引擎,调头往华莱士街开。
他开得很慢,路过一个深坑的时候颠了一下,副驾驶座上的信封滑到了脚垫上。
他弯腰捡起来,掂了掂,沉甸甸的。
三十万。
加上之前从芝加哥赌场带出来的六万七千三百块,一共三十六万七千三百块。
这笔钱在南区能买一套带院子的房子,或者一百把柯尔特蟒蛇,或者三千个麦当劳巨无霸。
但洛克斯想的不是这些。
他想的是,这笔钱不能放在屋里。
南区的房子,哪天被人一把火烧了都不稀奇。
也不能存银行——他十七岁,没有正经的***明,格伦麦尔给他办的出生证明是假的,上面的日期全是瞎编的。
而且三十万的现金存款,银行一定会报给国税局,国税局一定会问钱从哪来,他总不能说“卖了三个人”。
只能埋了。
皮卡停在家门口,洛克斯把车上的铁锹拿下来,又从工具棚里翻出了一把镐头。
他站在院子里,借着手机闪光灯的光,打量着这片巴掌大的空地。
院子里有一棵枯了一半的苹果树,格伦麦尔种的,自打洛克斯记事起,就从没结过果。
树根旁边有一块地方,土质松软,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平时没人会去碰。
洛克斯把镐头抡起来,一镐下去,土翻起来,里面全是扭动的蚯蚓,还混着个生锈的.22口径弹壳,
是他十岁那年,格伦麦尔第一次教他打枪时留下的。
洛克斯捡起来,用衣角擦了擦锈迹,放进了外套口袋里。
他挖了将近两个小时。
从凌晨五点半挖到七点半,天都亮透了。
坑挖了将近一米深,宽约六十公分,底部先铺了一层碎石子。
挡住地下的潮气和乱钻的老鼠,再垫了两层从厨房翻出来的加厚防水塑料布。
洛克斯从信封里数出了十万块,塞进外套内兜。
十万块,够他在南区安安稳稳活一年,就算出了天大的事,也够他买一张去迈阿密的单程票,再也不回这个鬼地方。
剩下的二十万,他用保鲜膜裹了三层,又套了两层加厚的垃圾袋,严严实实连一点缝隙都没留,连同那枚旧弹壳一起放进了坑里。
他先盖了一层薄土踩实,再铺了一层碎砖头和玻璃碴子。
防着有人乱挖,再盖土、再踩实,最后把挖出来的草皮原样铺回去,连草根的朝向都和原来一模一样。
他直起腰,天已经完全亮了。
太阳从密歇根湖的方向升起来,金红色的光铺在南区灰扑扑的屋顶上,居然有那么一点好看。
风从湖面吹过来,混着清晨的潮气,盖过了南区常年不散的酸腐味。
苹果树上落了一只乌鸦,歪着黑溜溜的眼睛看他。
洛克斯把铁锹和镐头靠墙放好,拍了拍手上的泥,从兜里掏出从马库斯他们身上搜来的烟,点了一根,吸了一口,呛得直咳嗽。
这烟又是那种最便宜的劣质货,呛得要命。
他把烟掐了,扔在地上,用脚碾灭。
然后走进屋里,把那十万块钱用塑料袋裹好,塞进了二楼卧室的墙洞里。
那块松动的墙砖,从他小时候就在那儿,以前是他藏弹珠和漫画书的秘密基地。现在里面装的不是弹珠了。
洛克斯躺回床上,浑身是土,头发里都是土腥味。
他的手臂酸得抬不起来,手心磨出了两个水泡,一碰就疼。
但他睡不着。
外面街上有人在吵架,一个女人的尖叫刺破清晨的空气:“你把我电视卖了去买粉你疯了是不是”。
一个男人的怒吼混着摔东西的脆响,和他从小到大听了无数遍的喧嚣一模一样。
可这一次,那些声音变得像远处的蚊子叫,再也惊不醒他了。
他闭上眼睛,后背贴着墙洞的方向,地下的二十万隔着一层楼板,像一块沉甸甸的压舱石。
嘴角扯出一点极淡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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