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大佬装傻求包养
5
总点击
沈鹿,陆沉舟
主角
changdu
来源
小说《失忆大佬装傻求包养》是知名作者“霁月淼淼”的作品之一,内容围绕主角沈鹿陆沉舟展开。全文精彩片段:民政局门口,我抱着刚领的结婚证傻笑。身后台阶上坐着个浑身是伤的男人,眼神空洞得像死人——我刚花九块钱捡的“老公”。他攥着我的衣角小声问:“你会杀我吗?”我还没回答,他口袋里的手机震了,屏幕上弹出一条消息:“陆总,尸体已经处理好了,您什么时候回来?”1、民政局门口的台阶硌得我屁股生疼。三小时前,我以为今天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周鸣说要带我去看婚戒,我特意穿上了唯一那条没起球的连衣裙,还借了宋晚的口...
精彩试读
得了。”
“没事,”我把昨晚剩的半袋面包扔给他,“我也没指望你记得。吃吧,吃完我上班去了。”
他接过面包,没吃,而是掰了一半递给我。
“你也要吃。”
我看了他一眼,接过来塞进嘴里。说实话,我已经好几天没正经吃过东西了,这半块面包吃得我胃里泛酸。
出门前我给他留了张纸条:不要出门,等我回来。
新公司是一家小广告公司,工资三千,比之前还低。我坐在工位上处理了一整天表格,脑子里一直在想那个地下室里的男人。
下班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走回小区,远远就看见他站在巷口的路灯下,手里攥着一个塑料袋。
“你怎么出来了?”我跑过去。
他把塑料袋递给我,打开一看,是包子,已经凉了。
“你没吃饭,”他说。
我愣住了。他什么都不记得,不知道怎么坐地铁,不知道怎么用手机,但他记得我下班的时间,记得我没吃饭?
“你一直站在这儿等我?”
他点了点头,又补了一句:“我试过煮泡面,把鸡蛋连壳放进锅里了。水开了鸡蛋炸了,我收拾了很久。”
我的眼眶突然就红了。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委屈。三个月前我还以为自己要嫁给周鸣了,幻想过婚礼的样子、婚纱的样子、新房的样子。我从来没想过,我的婚姻会是这样——月租八百的地下室,一个连泡面都不会煮的失忆男人,还有我口袋里仅剩的两千块钱。
我蹲在地上哭了。
他慌了,手足无措地蹲下来,用袖子擦我的眼泪。他的动作很轻,像是在擦一件易碎品。
“别哭,”他说,“我学。你教我,我都会学的。”
我抬起头看着他。路灯把他的脸照得半明半暗,那双眼睛里没有**没有算计,只有一种笨拙的认真。
我心下微暖:真是个傻子了。
“我没事,谢谢你!”我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走,回家!”
他点了点头,跟着我重复了一遍:“回家。”
那两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分量。
3、
接下来的日子,我白天上班,他在家等我。
我教他用电磁炉,教他烧水,教他不要把鸡蛋连壳煮。他很认真地在学,但我每次回家都会发现新的灾难现场。有一次他把洗衣粉当盐撒进锅里,整锅面全是泡沫。有一次他炒菜忘了放油,锅底糊了一层黑炭。
我崩溃地坐在椅子上,看着那个蹲在地上擦锅底的男人,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
“我是不是很没用?”他抬起头问我,眼眶红红的。
我想说“是”,但看见他那双眼睛,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没有,”我说,“你慢慢学。”
从那以后,我每天回家都会发现一个变化。茶几上放着一杯水,温度刚好,不烫嘴也不凉。他试了无数遍——烧开,放凉,尝一口,不够热再加热,太烫了再放凉。我端起水杯喝了一口,他站在旁边紧张地看着我。
“刚好,”我说。
他笑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笑。不是那种礼节性的微笑,而是眼睛弯起来的、发自内心的笑。那一瞬间我觉得,就算他是个废物,我也认了。
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喂”。
“喂,把毛巾拿过来。”
“喂,你挡着我看电视了。”
“喂,你能不能别老盯着我看?”
每次我叫他“喂”,他都会第一时间答应,然后跑过来问我需要什么。后来我发现他其实不喜欢这个称呼。有一次我加班到很晚,回家看见他在纸上写写画画。凑过去一看,他在练习写“沈鹿”两个字——我的名字。
“你写这个干嘛?”
“我想记住你的名字,”他说,“你的名字好听。”
我把那张纸抽走了,心跳快得不像话。我警告自己:沈鹿,你别犯花痴,这个男人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你们之间什么都不是。
但我的心不听我的话。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养得起他吗?三千块工资,两千房租,剩下的钱连两个人都吃不饱。
我把脸埋进枕头里,听见他在旁边翻身的声音。
“喂,”我小声说。
“嗯?”
“你睡了吗?”
“没有。我在记住你的呼吸声。
“没事,”我把昨晚剩的半袋面包扔给他,“我也没指望你记得。吃吧,吃完我上班去了。”
他接过面包,没吃,而是掰了一半递给我。
“你也要吃。”
我看了他一眼,接过来塞进嘴里。说实话,我已经好几天没正经吃过东西了,这半块面包吃得我胃里泛酸。
出门前我给他留了张纸条:不要出门,等我回来。
新公司是一家小广告公司,工资三千,比之前还低。我坐在工位上处理了一整天表格,脑子里一直在想那个地下室里的男人。
下班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走回小区,远远就看见他站在巷口的路灯下,手里攥着一个塑料袋。
“你怎么出来了?”我跑过去。
他把塑料袋递给我,打开一看,是包子,已经凉了。
“你没吃饭,”他说。
我愣住了。他什么都不记得,不知道怎么坐地铁,不知道怎么用手机,但他记得我下班的时间,记得我没吃饭?
“你一直站在这儿等我?”
他点了点头,又补了一句:“我试过煮泡面,把鸡蛋连壳放进锅里了。水开了鸡蛋炸了,我收拾了很久。”
我的眼眶突然就红了。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委屈。三个月前我还以为自己要嫁给周鸣了,幻想过婚礼的样子、婚纱的样子、新房的样子。我从来没想过,我的婚姻会是这样——月租八百的地下室,一个连泡面都不会煮的失忆男人,还有我口袋里仅剩的两千块钱。
我蹲在地上哭了。
他慌了,手足无措地蹲下来,用袖子擦我的眼泪。他的动作很轻,像是在擦一件易碎品。
“别哭,”他说,“我学。你教我,我都会学的。”
我抬起头看着他。路灯把他的脸照得半明半暗,那双眼睛里没有**没有算计,只有一种笨拙的认真。
我心下微暖:真是个傻子了。
“我没事,谢谢你!”我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走,回家!”
他点了点头,跟着我重复了一遍:“回家。”
那两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分量。
3、
接下来的日子,我白天上班,他在家等我。
我教他用电磁炉,教他烧水,教他不要把鸡蛋连壳煮。他很认真地在学,但我每次回家都会发现新的灾难现场。有一次他把洗衣粉当盐撒进锅里,整锅面全是泡沫。有一次他炒菜忘了放油,锅底糊了一层黑炭。
我崩溃地坐在椅子上,看着那个蹲在地上擦锅底的男人,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
“我是不是很没用?”他抬起头问我,眼眶红红的。
我想说“是”,但看见他那双眼睛,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没有,”我说,“你慢慢学。”
从那以后,我每天回家都会发现一个变化。茶几上放着一杯水,温度刚好,不烫嘴也不凉。他试了无数遍——烧开,放凉,尝一口,不够热再加热,太烫了再放凉。我端起水杯喝了一口,他站在旁边紧张地看着我。
“刚好,”我说。
他笑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笑。不是那种礼节性的微笑,而是眼睛弯起来的、发自内心的笑。那一瞬间我觉得,就算他是个废物,我也认了。
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喂”。
“喂,把毛巾拿过来。”
“喂,你挡着我看电视了。”
“喂,你能不能别老盯着我看?”
每次我叫他“喂”,他都会第一时间答应,然后跑过来问我需要什么。后来我发现他其实不喜欢这个称呼。有一次我加班到很晚,回家看见他在纸上写写画画。凑过去一看,他在练习写“沈鹿”两个字——我的名字。
“你写这个干嘛?”
“我想记住你的名字,”他说,“你的名字好听。”
我把那张纸抽走了,心跳快得不像话。我警告自己:沈鹿,你别犯花痴,这个男人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你们之间什么都不是。
但我的心不听我的话。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养得起他吗?三千块工资,两千房租,剩下的钱连两个人都吃不饱。
我把脸埋进枕头里,听见他在旁边翻身的声音。
“喂,”我小声说。
“嗯?”
“你睡了吗?”
“没有。我在记住你的呼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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