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不曾寄出的爱恋  |  作者:扶风垂柳  |  更新:2026-04-29
1 老宅拾忆
我妈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对着电脑发呆,一个PPT改了四遍还没过。
“老房子下周一交钥匙,你那些破书破本子自己来收,别指望我。”
我请了半天假,开车回去。老房子在城东那条巷子里,路边槐树长疯了一样,枝条都快伸到二楼窗户了。推开门,一股子老房子的味道,灰尘混着木头和旧报纸。我妈翻出一个蛇皮袋,里面装着我妈年轻时的衣服,问我要不要。我说不要。
“那你自己的东西自己弄。”我妈指了指书柜。
书柜是最老式的那种,深棕色,玻璃推拉门涩得要用力才能拉开。最底层塞了一个鞋盒,淡蓝色的,什么牌子记不清了,挺沉。
2 尘封的信笺
打开。
里面全是纸。信纸,有些泛黄发脆,边角卷起来了。最上面一张,是我的笔迹,十七岁那种又丑又用力的钢笔字,蓝色的墨水褪成灰蓝色了:
“沈屿,今天月考成绩出来了,你又是第一。我数学只考了七十二分,但我发现第三大题最后一个小问你好像做错了……”
没写完。写到“做错了”那个“了”字,最后一笔拖出去,然后就没下文了,好像被什么打断了。可能是晚饭好了,也可能是不想写了。那时候的我,大概觉得反正是写给自己看的,停在哪都行。
往下翻。
“沈屿,学校门口那棵梧桐树掉叶子了。今天风大,你的头发被吹到我桌上。我假装没注意,但我用了一整节课在想,你的头发真好看。”
这张纸边上有水渍的痕迹,不知道是不是那时候喝水不小心洒的。
再翻。
“沈屿,我可能永远都不敢把这封信给你。”
这一张只有这一句。字写得很大,几乎占满了整页纸,像是一种宣告,又像是一种认命。
又一张。
“沈屿,我喜欢你。”
就这一句。写了三遍——第一遍太轻了,铅笔印子都看不清;第二遍写歪了,斜着朝右上角去了;第三遍用力很大,笔尖把纸戳了一个**,墨点洇开一小团。在那个**旁边,有一道长长的拖拽痕迹,像是写完之后,笔尖还搁在纸上,犹豫了很久才提起来。
我开始一页一页地翻。信纸大大小小,有的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有的就是普通的白纸。我粗略数了一下,大概一百三十多封。有的写得长,正反面写满,密密麻麻,像在写作文。有的只写了一两行,字迹潦草,像是在很匆忙或者很难过的时候写下的。
3 初遇的敬上
每封都有日期。从高二九月一直写到高考前一个月左右。越到后面,字越潦草,有些句子写到一半就断了,最后一个字后面的笔迹是一条歪歪扭扭的线,像是写到那里,手突然没力了。
我妈在卧室又喊了一声:“你快点!中介说两点钟带人来看!”
“知道了。”我把信一张一张叠好,码回鞋盒里。最底下压着一张照片,六寸的,塑封过。
毕业合影,高三(7)班。我们站在操场的看台上,六十三个人,我站第一排中间,扎马尾,笑得很傻,眼睛眯成一条缝。阳光太大,我的刘海贴在了额头上。他站最后一排最左边,刘海遮了半只眼睛,嘴角微微翘着,那种很淡很淡的笑,不仔细看以为他没笑。校服领口的扣子没扣,露出里面白T恤的领子,书包带子挂在肩上,站得很直,但整个人像是想把自己挤进照片的外面去。
我把照片翻过来。
背面有铅笔字,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出。我拿到窗户边,借着外面的光眯着眼辨认了很久:
“程迟,要是你拆掉了这整个青春,就能看到我了。”
时间太久,铅笔字已经有些花了,有一个字被蹭掉了半边,但整句话的意思我连蒙带猜读了出来。
我把照片翻回正面,又看了他一眼。说实话,他长得不算好看,眉骨高,眼睛不大,鼻梁边有一颗浅浅的痣。但在我们班,他属于那种——怎么说呢——你不会特意去记住他,但你知道有这么个人。他永远坐在最后一排,从不主动举手回答问题,课间操站在队伍最末尾,运动会永远当后勤,没有人起哄让他报项目。
那个人,那
阅读下一章(解锁全文)
点击即可畅读完整版全部内容
返回目录 下一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