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林念棠在宋家的第一个夜晚,睡得并不踏实。
杂物间的木板床硬邦邦的,即便铺了两层褥子,依旧硌得骨头疼。窗外夜风穿过院墙,吹得那扇老旧的木门吱呀作响。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犬吠,在寂静的山村里格外清晰。
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月光从窗棂的缝隙漏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枕边,外婆留下的绣花针包静静躺着,深蓝色的粗布面上绣着一朵并蒂莲花——那是外婆当年绣的,针脚细密,栩栩如生,几十年过去依然鲜活如初。
林念棠伸手轻轻**那朵莲花。指尖触到粗糙的布面和细腻的绣纹,前世的记忆再次翻涌而来。
她记得自己第一次拿起绣花针,是六岁那年的冬天。外婆坐在炕上,手把手教她穿针引线。外婆的手很巧,一块普通的白布到了她手里,三两天就能变成一幅花鸟虫鱼。村里谁家嫁闺女、娶媳妇,都要来求外婆绣一对枕套或者一幅门帘。外婆从不收钱,只收几个鸡蛋或者一包红糖,笑眯眯地说“沾沾喜气”。
“念棠啊,”外婆一边绣花一边对她说,“咱们林家祖上可是出过绣**。你太姥姥当年绣的《百鸟朝凤》,连县太爷都来求过。这门手艺传到外婆这一代,不能断了。”
小念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低头跟自己手中那根不听话的针较劲。**破了手指,她瘪着嘴要哭,外婆就笑着把她的手指含在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不疼不疼,绣花哪有不扎手的。扎得多了,手就巧了。”
后来她真的扎了很多次。十根手指头轮流扎,扎完了结痂,痂掉了再扎。等到十二岁,她已经能独立完成一幅完整的绣品了。外婆拿着她绣的那幅《喜鹊登梅》,翻来覆去地看,眼眶都红了,嘴里不住地说“好,好,我家念棠出息了”。
外婆去世那年,她十四岁。老人临终前将绣花针包塞到她手里,断断续续地说:“念棠……手艺不能丢……这是咱们林家的根……”她跪在床前,握着外婆枯瘦的手,哭得说不出话来,只能拼命点头。
后来她跟着父亲和继母生活,绣花的手艺从没落下。刘春花嫌她“整天弄这些没用的”,她却知道,这不仅仅是绣花,这是外婆留给她唯一的东西。
再后来,她嫁给了高明远。高明远一开始也夸她“手巧”,说她的绣品“能卖钱”。她以为遇到了知音,绣得更卖力了。枕套、门帘、屏风、挂画……她的绣品被高明远拿去“送人”或“卖掉”,换来的钱却从没有一分落到她手里。有一次她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高明远当场变了脸,一巴掌扇过来:“你吃我的穿我的,绣几朵花还想要钱?”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问过。
但她依然在绣。夜深人静时,点一盏煤油灯,一针一线地绣。不是为了卖钱,只是觉得手里捏着那根针,心里就踏实。就好像外婆还坐在她身边,笑眯眯地看着她。
直到那幅《百鸟朝凤》。
那是外婆年轻时绣的,是林家的传**。外婆去世前将它交给了她,叮嘱她“好好收着,千万别卖”。她一直藏在箱底,连高明远都不知道。可后来高明远还是发现了。那天他翻箱倒柜找钱,无意中翻出了那幅绣品。他眼睛都直了,捧着那幅《百鸟朝凤》在灯下看了又看,然后兴奋地说:“念棠,这玩意值大钱了!南方有个老板专门收这种老绣品,咱们卖给他,能换一套房子!”
她扑上去抢,被高明远一把推开。她爬起来再抢,再被推开。争夺中,高明远恼羞成怒,狠狠推了她一把——
然后就是楼梯。坠落。后脑勺的剧痛。以及逐渐模糊的视线中,高明远那张惊慌失措的脸。
林念棠闭上眼睛,将绣花针包紧紧攥在手里。外婆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响:“手艺不能丢,这是咱们林家的根。”
这一世,她不会再让任何人夺走她的东西。
天刚蒙蒙亮,林念棠就醒了。不是自然醒,是被院中的动静惊醒的——有人在劈柴。
她起身穿好衣服,推开杂物间的门。晨光熹微中,宋知时序坐在轮椅上,手里握着一把柴刀,正在劈一堆码放整齐的木柴。他的动作很慢,每一刀都需要蓄力很久,落下时却稳而准。木柴应声裂开,散落在轮椅两侧。
他的额头上沁着一层薄汗,衬衫的后背也被汗水洇湿了一片。显然已经劈了有一会儿了。
林念棠快步走过去:“宋同志,这些粗活我来做就好。”
宋知时序头也不抬,手上的动作也没停:“你能劈?”
林念棠看着那堆比她胳膊还粗的木柴,诚实地摇了摇头。她在林家虽然不受待见,但毕竟是女孩子,劈柴挑水这些重活都是继母使唤她同父异母的弟弟去做——当然,弟弟做不做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可以学。”她说。
宋知时序终于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晨光中,他的侧脸轮廓分明,沾着汗水的碎发贴在额前,少了几分昨日的清冷疏离,多了几分人间烟火气。
“不用。”他低下头继续劈柴,“我做惯了。”
林念棠没有离开。她站在一旁,看着他一下一下地劈柴。他的动作虽然慢,却很有章法——不是靠蛮力,而是借力打力,找准木柴的纹理,一刀下去恰到好处。
这是一个很要强的男人。即便双腿废了,也不愿意被人当成废人。
林念棠忽然想起前世高明远说过的话——“那个姓宋的残废,断了腿还能爬回去,***邪门”。当时她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现在却有些明白了。一个连劈柴都不肯假手于人的男人,又怎么可能甘心被困在轮椅上?
她没再坚持帮忙,而是转身去了厨房。
厨房里冷锅冷灶,昨天她用过的砂锅还摆在灶台上。她翻看了一下橱柜,找到半袋子玉米面、几个红薯,还有一小罐咸菜。米缸里的白米已经见底,油瓶也快空了。
林念棠盘算了一下自己带来的钱——总共三十六块七毛,是她这些年在继母眼皮底下偷偷攒的。在1985年的农村,这笔钱不算少,但也撑不了太久。
得想办法挣钱了。
她用玉米面煮了一锅糊糊,将红薯切成片贴在锅边烤着。又从咸菜罐里夹出几根萝卜条,切碎了拌上一点辣椒油。不多时,厨房里便飘出了食物的香气。
宋知时序劈完柴,推着轮椅来到厨房门口。他看到灶台上摆着的早饭——金黄的玉米糊糊,烤得焦香的红薯片,还有一小碟拌好的咸菜。很简单,却让人看了就有食欲。
“宋同志,吃饭了。”林念棠将碗筷摆好,又给他盛了一碗糊糊。
宋知时序接过碗,低头喝了一口。糊糊煮得很稠,玉米面的香甜在口中化开。他又夹了一筷子咸菜——咸度刚好,辣椒油的香气很足,显然是自己炸的。
“你做的?”他问。
“嗯。”林念棠在他对面坐下,端起了自己的碗,“外公教过我,说女孩子要会做饭。不是因为要伺候谁,是因为自己做了,才知道什么好吃、什么养人。”
宋知时序没有接话,安静地吃着。一碗糊糊很快见底,林念棠又给他添了一碗。他也没有推辞,接过来继续吃。吃到一半,他忽然开口:“你的药膳,也是外公教的?”
“对。”林念棠点头,“外公是中医,在世时教了我不少。不过我只是学了点皮毛,真正深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学,他就……”
她没有说下去,低头喝了一口糊糊。
宋知时序沉默了几息,又问:“你外公叫什么名字?”
“林柏舟。”
宋知时序握着筷子的手微微一顿。林柏舟。这个名字他听说过——不是从医疗系统,而是从科研所的一位老同事口中。那位老同事年轻时曾在南方插队,得了一场怪病,当地医院束手无策,后来被一位游方老中医几副药救了回来。那位老中医的名字,就叫林柏舟。
“你外公,曾经在岭南一带行医?”他问。
林念棠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你怎么知道?外公年轻时确实在南方待过很多年,后来才回到老家定居。”
宋知时序没有解释,只是淡淡说了句:“听说过。”
他放下筷子,目光落在林念棠脸上,像是在打量,又像是在确认什么。林念棠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低下头继续吃饭。
“你的绣花针包,”宋知时序忽然又说,“昨晚你抱着它睡的。”
林念棠一愣,脸颊微微发热。她没想到他连这个都注意到了。
“那是我外婆留给我的。”她轻声说,“外婆是绣娘,手艺很好。我小时候跟着她学过几年,会一点皮毛。”
“只是皮毛?”
林念棠犹豫了一下,起身回了杂物间,从枕头下取出那个绣花针包。她将针包打开,里面整整齐齐插着几十根粗细不一的绣花针,每一根都磨得锃亮。针包的内侧,夹着几缕彩色的丝线和一方巴掌大的绣片。
她将绣片取出来,递给宋知时序。
那是一朵海棠花。粉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嫩黄的花蕊点缀其间,栩栩如生,仿佛凑近了就能闻到花香。绣片的边角处,用极细的丝线绣着两个字——“念棠”。
宋知时序接过绣片,仔细端详。他不懂刺绣,但能看出这朵花的针脚细密而均匀,颜色过渡自然流畅,绝非“会一点皮毛”能绣出来的。
“你绣的?”他问。
“嗯。”林念棠点头,“外公给我取名念棠,我就绣了一朵海棠。绣得不好,让您见笑了。”
宋知时序没有接话。他将绣片翻过来,看到背面同样工整,没有一根线头。他又将绣片凑近鼻尖,隐约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不是丝线本身的味道,更像是绣制时被绣娘指尖的温度唤醒的某种气息。
他将绣片还给林念棠,说了两个字:“很好。”
林念棠接过绣片,嘴角忍不住弯了弯。这是她来到宋家后,从他口中听到的第一句认可。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很好”二字,却让她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
早饭后,林念棠收拾了碗筷,又将厨房里里外外擦洗了一遍。宋知时序坐在院中看书,偶尔抬头看她一眼,又很快低下头去。
临近中午,林念棠挎着竹篮准备去村口的河边洗衣。她带来的换洗衣服不多,但昨天打扫杂物间沾了一身灰,总要洗洗。临走前,她对宋知时序说:“宋同志,我去河边洗衣服,很快就回来。中午想吃什么?”
宋知时序头也不抬:“随便。”
林念棠也不恼,挎着篮子出了门。
宋家村不大,从村尾走到村口也就十来分钟。林念棠沿着土路往河边走,路上遇到几个扛着锄头的村民,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她。她不卑不亢地点头致意,继续走自己的路。
身后传来压低了声音的议论。
“那就是宋家那个残废娶的媳妇?”
“什么娶啊,听说那姑娘是自己送上门的,连彩礼都没要。”
“不要彩礼?怕不是有什么毛病吧?”
“长得倒是挺水灵,可惜了。”
“可惜啥呀,一个残废配一个没人要的,谁也别嫌弃谁。”
林念棠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这些闲言碎语她早就预料到了,前世她嫁给高明远时,村里人同样在背后嚼舌根——说她高攀,说她命好,说她麻雀变凤凰。后来她被家暴的事传出去,那些人又换了副嘴脸,说她“活该”,说她“当初就是图人家钱”。
嘴长在别人身上,她管不了。她能管的,只有自己的日子。
河边已经有几个妇人在洗衣了。看到林念棠走过来,几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其中一个大嗓门的妇女主动开口:“哟,这不是宋家新来的小媳妇吗?来来来,这边有空位。”
林念棠道了声谢,在那妇女旁边蹲下来,拿出衣服开始搓洗。
那妇女自称姓王,丈夫在村里种地,大家都叫她王婶。她一边洗衣服一边热络地跟林念棠搭话:“姑娘,你叫啥名字?今年多大了?家是哪里的?”
林念棠一一回答,态度温和却不热络。
王婶又问:“你咋想的,嫁给宋家那……”
她话说到一半,旁边一个年轻媳妇拽了拽她的袖子。王婶讪讪一笑,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转而说起了别的:“你会做饭不?宋家那大小子一个人住了好几年,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前年冬天我去给他送过一回饺子,那屋里冷得跟冰窖似的,他一个人坐在轮椅上,连个火炉都没生……”
林念棠手上的动作顿了顿。她想起今天早上,宋知时序劈柴时额头的薄汗,想起他说“我做惯了”时平淡的语气。一个人住了好几年。没有人帮他生火,没有人帮他做饭,没有人帮他去河边洗衣。他一个人,坐在轮椅上,把所有的苦都吞进了肚子里。
“以后不会了。”林念棠说。
王婶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你这姑娘,倒是个实心眼的。”
林念棠低下头继续搓衣服,嘴角却微微扬起。河水冰凉,阳光却暖。她用力搓洗着手中的衣物,一下,一下,像是在把前世所有的委屈和苦难,都揉进这清澈的河水里,让它们顺流而去,再也不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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