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五个男人一条狗带着公主到处走  |  作者:我爱背古诗  |  更新:2026-04-30
两个男人一条狗------------------------------------------,天光乍暖。,两旁野草翠**滴,竹影摇曳,风一吹便落了满肩清新。,大黄昂首挺胸走在最前,时不时回头瞥一眼两人,尾巴翘得像面小旗子;悟空和尚甩着佛珠慢悠悠跟在后面,肥嘟嘟的身影落在黄土路上,倒比沿途风光还要惹眼。、一狗、一和尚,步调不紧不慢,朝着北方而去。,沈怀安脚步忽然一顿,脸色微微沉了下来。,眯着眼笑问:“小施主,怎么不走了?可是累了?”,耳根微微发红,却难得挺直了脊背,神色认真地说到:“大师,在下…… 想先绕一段路,去一处地方拜别。哦?” 悟空挑眉。,有些落寞:“抚养我长大的方叔,便葬在前面不远的槐树林里。我此番**,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临行前,总想着要去磕个头,说几句话。”,眼底多了几分柔和,双手合十:“****!应当、应当。百善孝为先,古人说得是。贫僧陪你去便是。” “拜别” 二字,原本轻快的步子也慢了下来,安安静静走在他脚边,不再调皮闹腾。。。不多时,便走进一片清静的槐树林。林子里草木清幽,遍地青苔,最里面立着一座简朴的土坟,老方的坟是去年秋天堆的,土还是新的,草还没长满。,碑是沈怀安自己刻的,正中有“方公之墓”四个字,左下角刻着孝养怀安泣立,他没刻“沈”字——老方说过,沈这个字,以后尽量不要提了。,是沈怀安上次来留下的。
一见到这座坟,沈怀安的眼圈瞬间就红了。
他快步上前,“噗通” 一声跪倒在坟前,双膝落在泥土里。他伸出手,轻轻拂去墓碑上的浮尘,动作温柔得像是怕惊扰了长眠的人。
“方叔……” 他开口,声音微微发颤,“我来看你了。”
老方活着的时候说过:"等我死了,你就随便找个山坡埋了,别立碑,别烧纸,别让人知道。我这一辈子没什么正经亲戚,有个你给我磕个头就够了。"
沈怀安当时骂他:"你能不能别说死不死的?"
老方咧嘴笑,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我今年五十八了,活一天赚一天。你小子才十五,日子长着呢。"
他伸出枯瘦的手,在沈怀安脑袋上拍了一下:"记着,以后你也是活一天赚一天。别白活。"
别白活。
悟空站在不远处的山脚下,默默合十行礼。
大黄乖乖趴在沈怀安身后,尾巴轻轻扫着地面,安安静静陪着。
沈怀安跪在坟前,额头抵在冰冷的青石上,一字一句,说得缓慢而认真:
“方叔,我要走了,去京城。你生前盼我考功名,我记着;你让我好好活着,我记着;你让我别惹事、别出头,我也记着。”
他顿了顿:
“我此去,不是为了做官…… 是为了把该弄明白的事弄明白,把该还的公道还回来。你放心,我会小心,会活下去,一定会活着回来。”
说完这句,他停住了。
山坡上有风,从北边吹过来,把他膝盖下的草吹得伏下去又立起来。
远处清河镇的炊烟正在升,镇口那棵老槐树还看得见。
他从怀里掏出那卷残页。纸已经泛黄,边缘被磨起了毛边,折叠处的字迹有些模糊了。
他跪在坟前,把残页翻到第一页。天光渐亮,那些看不懂的阵纹在阳光里泛起一层暗金色——是纸太旧了,还是别的什么,他分不清。
他想起老方临终前的样子。
老方躺在炕上,脸已经瘦得脱了相,颧骨高高突起,眼窝深深陷进去。他拉着沈怀安的手,说:“少爷……” 老方的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老爷用命换来的东西…… 你收好。总有一天,你会用得上。”
他喘了几口粗气,又拼尽气力道:“老爷还说…… 你祖父不是疯子。他是对的。”
“我爹……” 沈怀安追问道,“我爹…… 当年还对你说了什么?”
老方望着屋顶,目光飘得很远,像是看见了十七年前那个火光冲天的夜晚。
“那天夜里,老爷把你塞进我怀里,启动阵法送我们走…… 他笑了。”
老方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他说 ——这孩子命不该绝。”
命不该绝。
沈怀安跪在坟前,心尖一阵阵发紧。
那天晚上,他那时尚在襁褓,什么都不记得。可老方一遍又一遍地讲,讲得久了,那些画面仿佛也成了他亲身经历的记忆 ——
襁褓里的他,被老方抱着,穿过一道青光的裂缝,从五百里外的沈家宅邸,落在这片荒山脚下。而五百里外,他父亲沈衍之死在了原地。
乾坤遁阵——施术者以自身精血为引,逆转空间,代价是施术者承受施法的反噬。他父亲不是不知道代价。
他选了。
后来老方就抱着襁褓中的他,隐姓埋名,逃到清河镇,一藏就是十七年。
他记事时,记得老方就在小镇上打更,夜夜穿行在冷风里,住漏雨的破屋,盖单薄的旧被,屋里除了一张塌、一口锅、几件缝补的旧衣,再无他物。
沈怀安八岁那年,老方攥着攒了几年的铜钱,咬着牙给他买了一身半旧的布衫,又跑到私塾门口,求先生收他读书。
先生摇头:“八岁才启蒙,太晚了,底子跟不上。”
老方便在门外蹲了一夜,抽完一整袋旱烟。天快亮时,他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只说了一句:
“晚就晚。能认一个字,便是一个字。”
从那天起,沈怀安白日去私塾念书,夜里回来,老方便教他打算盘。
他总说自己从前在清河镇也做过账房,后来手抖了,做不得细活,才来打更。
可沈怀安心里清楚,老方的手抖,是喝酒喝的。
他每夜打更归来,都要去镇尾小酒铺买一碗最便宜的烧刀子,蹲在墙角一口口喝完,冻得鼻尖通红,再摇摇晃晃摸回家。
有一回沈怀安忍不住问:“方叔,你为什么总喝酒?”
老方愣了愣,随即咧嘴笑,笑得眼角皱纹挤在一起:“喝酒好啊,喝了,就不想事了。”
“你想什么事?”
老方没答,只伸出粗糙的手掌,轻轻揉了揉他的头,声音轻得像叹息:
“你还小…… 长大了,就懂了。”
后来沈怀安才懂。
老方年轻时,原本也有家。
有妻子,有刚满三岁的儿子。
可那年风寒肆虐,孩子高热不退,一夜就没了。妻子受不了打击,不久也跟着去了。
家破人亡,孑然一身。
他曾是沈家管事,一手算盘打得滴水不漏,本该安稳度日。
从那以后,酒,成了他后半辈子唯一的伴。
若不是遇上沈家那场祸事,若不是受沈衍之临终所托,他或许会安安静静醉死一生。
可他偏偏接下了那个最重的承诺。
照看沈怀安长大**。
十七年。
他把残页翻到最后一页,那里有一行父亲沈衍之的笔迹,写在残页最边缘的地方,潦草,急促,像是匆匆写下的——他每次看到这一行字都会想——父亲写它的时候,是不是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写字。
“中卷藏于京城。具**置不明。但气运所引,必不相误。找到中卷,方可知全貌。”
他把残页合上。
他小心地收回怀里,贴近胸口的位置。
"我要去把它找回来。"他说,"不管在京城哪里,我都要找到。"
“方叔,我不白活。”
他说一句,便磕一个头,连磕三个,额头沾了泥污,却眼神清亮。
"你说别白活,我记着。我要是不去找,我这一辈子就是白活。"
“等我回来,再给你带酒,带热包子。”
风吹过槐树林,沙沙作响,像是有人在轻轻应和。
他说完这句话,站起来。
风从北边吹过来,把他膝盖上的草屑吹落。他最后望了一眼那座孤坟,握紧拳头,在心里默默立下誓言。
方叔,你看着。
我沈怀安,绝不白活。
转身离开槐树林时,他的神色已经平静许多,只是眼底多了几分从未有过的坚定。原先那个怯懦、社恐、遇事就慌的小秀才,在拜别亲人的这一刻,悄悄多了几分脊梁。
然后他转身,走下坡去。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等他回来的时候,这坟上的草应该更高了。
山下,和尚靠着树站着,手里掐着念珠。
“走吧。”沈怀安说。
和尚的念珠停了,他把珠子绕回手上,率先迈步。
大**起来,抖了抖毛,跟在和尚后面。
沈怀安走在最后面。
他再次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山坡上那座坟,朝南。
老方说过,他要埋在看得见镇子的地方——他这辈子没有家,但清河镇离沈家老宅只有五百里,是他这辈子能走到的最接近家的地方。
他把手伸进衣襟内侧,指甲轻轻掐了一下自己的虎口。
疼的。
不是在做梦。
老方已经死了,沈家已经没了,他脚下这条路是真的,他要走到京城去,找一卷被人藏了十七年的书,查清楚十七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悟空看在眼里,笑意深了些:“想通了?”
沈怀安点点头,郑重一揖:“让大师见笑了。”
“无妨。” 悟空摆了摆手,“有牵挂,才有归途;有归途,才走得远。”
两人一狗重新踏上官道。
再往前走不久,便是半山坡的望风亭。
亭子红漆斑驳,檐角挑着一支酒旗,写着“望风茶酒”,风一吹,猎猎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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