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残魂归乡  |  作者:喜欢蝴蝶树的郭府  |  更新:2026-05-01
梦中梦------------------------------------------。。。。是有技巧的。要挑人,不能谁都拦。穿绸缎的不拦,拦了要挨踹。拎菜篮子的婆子可以拦,但得挑面相善的,嘴角往下耷拉的那种不行。最稳妥的是带小孩的女人,七八岁半大孩子最好,当**要积德,多少能给半块饼。。饭点前最好讨,家家户户正做饭,心还没被一天的破事磨硬。傍晚次之,天快黑了人心急着回家,扔一文钱打发你走。正午最难,日头毒,人燥,十次有八次空手。。粮铺门口不能蹲,挡人财路要挨打。药铺门口好蹲,来看病的心软。学堂巷子口最好,散学时孩子们往外跑,总有大人跟着,当着孩子的面不好不给。——或者说,怎么发出那种含混的、让人听不清但知道是在讨饭的声音。不用太清楚,太清楚反而吓人。就把嗓子压哑,喉咙里咕噜一声,把手伸出去,头低着,眼睛看地面。就行了。。他学会了这一切。,一个不少。刘爷收了,看了他一眼,没打他。,他当着刘爷的面吃完。这是规矩——讨来的饭可以当面吃,喝汤也行,生啃也行,但不能藏。藏了就是偷。。他在雨里趴了半日,浑身发抖,嘴唇乌青,讨来的东西比前一天少了一半。交到刘爷手上的时候他等着挨踹,但刘爷只是把铜板在手心里掂了掂,啐了口唾沫,转身走了。不是心软。是看出来了——这崽子淋了三天雨,发了烧,明天未必爬得起来。踹一脚万一踹死了,成本划不来。,裹紧那条从陈老憨那里分来的半张破棉被。后半夜烧得厉害,脑袋里像煮开了一锅粥,咕嘟咕嘟冒着泡。浑身滚烫,骨头缝里往外渗着酸冷,一阵冷一阵热。,嘴唇干裂,嗓子眼像堵了团棉花。想喝水。想睡觉。想死了算了。。。是在医院走廊里。
走廊很长,日光灯管有一根坏了,一跳一跳地闪。空气里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夹着病人身上透出来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是臭,是衰败。是身体一点一点在放弃自己的气味。
苏念坐在走廊尽头的一张塑料椅上,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灰蓝色外套。头发还在,扎着马尾,脸上没有血色,但还算精神。她手里捏着一张纸,没有看,折了又折,折成很小的一块,塞进外套口袋里。
他站在走廊的另一头,迈不开腿。
他知道那张纸上写着什么。胰腺癌。晚期。三个月,也许更短。
苏念抬起头看见了他,笑了一下。
“你站那么远干什么?过来。”
他的脚像被钉在地上。他想过去,想走过去抱住她,想跪下来把脸埋在她膝盖上,想说他不想让她死,想说他们还没去过大理,还没养过一只猫,还没在阳台上种过她说的那种红色的花。但他们住的那个出租屋连阳台都没有。
他一步都走不动。
然后苏念站了起来。她自己走过来了。
她站在他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脸。手有点凉,力道很轻,像拍一只犯了错的狗。
“沈清屿。你什么表情。”
他张了张嘴。
“就三个月。三个月你就这表情?”
他想说三个月太短了。想说他不怕死,但他怕她死。想说没有她的日子他一天都不想过。想说一大堆没出息的话,但喉咙像被人掐住了,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苏念看出来了。她把他的脸掰正,让他看着她。
“三个月不够?不够就活每一天,活到够了为止。你把日子过得跟扯卫生纸一样,一天撕一张,三个月可能还嫌多了。你要是把日子当成包子吃,咬一口是一口,三个月够你撑死。”
她说话就是这样。什么事到她嘴里都能说出一个怪比喻,不正经,但扎人。
“沈清屿。我还没哭,你哭什么。”
他没有哭。眼睛是干的。就是干得发涩,像进了沙子。
苏念把手放下来,在他胸口戳了一下,正中心口的位置。力道不轻不重,像按一个开关。
“你这里,给我留个位置。”
他低头看胸口。她的手指抵在那里,隔着衣服也让他觉得烫。
“不大。这么点。”她用拇指和食指比了个指甲盖大小,“省点地方给我。但别太大,大了你装不下别的。你要吃饭,要上班,要活着。实在装不下,我就在门口蹲着也行,我不挑。”
他终于说了第一句话。嗓子是哑的,声音难听,像砂纸磨铁皮。
“胡说八道。”
苏念笑了一下。不是那种笑着笑着就哭的笑。是真笑。眼睛弯弯的,里面有一点光,不大,但没灭。
“行了。去上班吧。”
他不想走。
“去。”
她推了他一把。
他往后退了两步。走廊变长了,日光灯管跳了一下,苏念站在走廊那头,身形缩成一个小灰点。他想跑过去,但腿不是他的。
然后他听见她说——
“清屿。你总得替我活到死那天吧。”
他醒了。
满头汗。烧退了还是烧得更重了,他分不清。只觉得自己躺在一摊汗里,破棉被潮透了,贴在身上又冷又黏。巷口的天空灰蒙蒙的,分不清是傍晚还是清晨,时间对他已经没有意义了。
他躺在那里,盯着铅灰色的天。
胸口有个地方在隐隐发烫。不是发烧的那种烫。是那个指甲盖大小的位置,被她戳过的地方。
他伸手按住胸口。心跳还在。快是快了点,但没停。
苏念还没死。苏念还没死,所以他还不能死。
这句话没有任何逻辑。他不在那个世界了,他连自己的身体都没有了,他只是一具瘦骨嶙峋的十四岁乞丐的身躯,躺在一条不知名的巷子里,裹着半张发霉的破棉被。他连苏念还剩多久都不知道。可能二十几天,可能十几天,可能她现在已经不在了。
但他不管。
阿九翻了个身,用手撑着地,膝盖跪在青石板上,一点一点往巷口爬。
陈老憨靠着墙根看他爬过去,嘴里嚼着半个菜饼,含含糊糊地说了句什么。
阿九没听清。他没理。
他爬到巷口,在老位置趴下来。额头贴着冰冷的青石板,两只手伸出去。街面上人还不多,早点铺子才卸了半扇门板,蒸笼里的热气被晨风一吹就往天上飘,像一场小小的炊烟梦。
他会活到死那天。他会活到苏念死的那天。然后在胸口那个指甲盖大小的位置,继续装着她往下活。
不是为了什么翻盘。没有什么金手指。只是苏念让他活着,他就活着。
哪怕活成一条烂泥里的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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