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听不见的情诗  |  作者:闲散懒人一  |  更新:2026-05-04
发言,新生代表发言。冗长的流程里,我始终竖着耳朵,不放过任何一个从话筒里传出的声音。每一个人的发言,我都认真听,认真比对,然后再默默摇头。
不是。不是。全不是。
直到——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一道清冽沉稳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遍整个体育馆。
只这一句。
我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心脏骤停了整整一拍,然后是疯狂的跳动,几乎要撞破胸腔。
林知意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猛地转头看向我。
“时欢……?”
我死死盯着**台上那个模糊的身影。距离太远,我只能看到一个人形的轮廓站在发言台后面,穿着白衬衫,站得笔直。看不清五官,看不清表情,甚至看不清他发丝的细节。
但我听到了。我听到了!
“是他……”
眼泪毫无预兆地涌出来,大颗大颗地滚落。
“时欢,你怎么了?别哭啊!”林知意慌了,连忙翻出纸巾塞到我手里。
“是他……知意,是他!”我抓住她的手,指甲不受控制地掐进她的皮肤,声音因为激动而发抖,“是那个声音!火场里的那个声音!我找到他了……我找到他了!”
林知意的眼睛也红了。“好好好,找到了就好。你哭什么呀……”她一边给我擦眼泪,一边自己的声音也哽咽了。
我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听完了他的整场发言。他谈吐从容,逻辑清晰,言语间满是少年意气,是那种被上天偏爱的、理所当然的优秀。台下的女生们在小声议论,声音飘进我的耳朵里——
“新生代表是叫慕斯礼吧?听说以省状元考进来的。”
“长得也太帅了吧,妥妥校园剧男主啊……”
“可惜有女朋友了,就是那个季沐暖,两个人青梅竹马呢。”
慕斯礼。
我在心里一遍遍默念这个名字,温柔又虔诚,像捧着失而复得的珍宝。
原来我的救命恩人,叫慕斯礼。
原来他如此耀眼,如此遥不可及。
原来他已经有了女朋友。
那又怎样呢。
我擦干眼泪,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个弧度。六年的寻找,六年的执念,今天终于有了答案。我从十二岁到十八岁的全部信仰,此刻就站在那个发言台后面,活得好好的,光芒万丈。
那场开学典礼的最后一个小时,我流着泪听完了他最后的那句话——
“愿我们都能在这里,成为更好的自己。谢谢大家。”
掌声雷动。
我在满堂的掌声里,对着那个模糊的身影,无声地说了两个字。
谢谢。
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谢谢你活得这样好。
谢谢你,让我找到你。
第三章
从那天起,慕斯礼成了我世界里唯一清晰的方向。
说“清晰”可能并不准确。我依旧看不清他的脸。在我眼里,他只是一团模糊的光影,一个身高一米八三的轮廓,一件永远整洁的白衬衫,和那股隔着三五米都能辨认的、干净清淡的皂角香气。
可他的声音,是我世界里最清晰的坐标。
他在人群中说话,我能第一时间捕捉到。他的尾音习惯微微下沉,像羽毛落在水面上,辨识度高得惊心动魄。他走路时步伐稳健,不紧不慢,带着一种天生的从容;左肩比右肩微微下沉,是高中三年单肩背包养成的习惯。他在食堂打饭永远只排最右边的窗口,在图书馆喜欢坐三楼靠窗的位置,每周三第七八节有羽毛球课。
这些信息,是我一点点收集起来的。
面孔失认症迫使我学会用其他方式去“看见”一个人。别人靠脸,我靠细节。而在华大的第一个月,慕斯礼是我唯一认真“看”过的人。
清晨,我会提前半小时起床,走过他上课必经的那条梧桐道,假装看手里的课本,实则竖起耳朵,等他从我身边走过时说一句“让一下”或“借过”。课间,我会待在他在的那栋教学楼楼下,只为等他出来时,听一段他和同学的交谈——哪怕只是讨论作业题,哪怕只是随口的寒暄。
傍晚,我会远远跟在他身后,保持着二十米的安全距离,走过那条落满梧桐叶的校园路。夕阳把一切都镀成暖金色,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我就踩着那道影子走,好像也在和他并肩一样。
这些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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