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她指了指最里面的铁皮柜,"自己翻吧,别弄乱了。"
铁皮柜里堆满了泛黄的牛皮纸档案袋。灰尘很大,我翻了一个多小时,手指头都搓黑了。
终于在一本装订松散的《1997年城西片区住宅竣工备案汇编》里,找到了**新村2号楼的原始建筑图。
蓝底白线的图纸,边缘已经卷了,有些线条晕开了。但那个关键标注清清楚楚——
标准层平面图上,301户型阳台外缘用虚线画着,旁边有一行小字:"承重柱外扩0.5米(经规划批复,批文号:城规建字第063号)。"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十几秒。
规划批复。批文号都有。
这零点五米,不是违建,不是偷偷加出来的。
它是这间房子出生证上****的一部分。
我用手机把这一页翻拍了下来,反复确认清晰度,连那个批文号都照了特写。
然后我又在手机上找到了市里去年公布的《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翻到第十七条:"征收范围内的合法建筑,应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三条:"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符合当时规定的合法建筑,应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充分考虑。"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考虑。
十二个字,像贴在墙上的标语一样冠冕堂皇。
我把这些条文也截了图。
从档案馆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照着人行道,我走了一段才想起来还没吃晚饭。买了个煎饼果子边走边啃,口袋里的手机装着那些照片,沉甸甸的。
有据**。有法可依。
可有什么用呢?我今天去了窗口,条例背得比他们都熟,人家连头都不抬。
讲道理讲不通。走正规渠道走不通。
那就得想别的路子。
第六章
事情的转折出现在一个很不起眼的时刻。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刷手机,习惯性地打开了自己那个匿名的摄影账号,账号名叫"无名造物"。
这个号是大学时注册的,平时发些我拍的建筑和街景,谈不上多火,三千来个粉丝,大部分是同行和老同学。
我顺手把前两天拍的几张照片传了上去。
其中有一张是我透过自家阳台的窗户拍的——灰蒙蒙的隔离板把视野切割成一个窄条,只露出头顶一小块天。我配了一行字:"城市的缝隙里,还住着人。"
发完就放下手机睡了。
第二天一早打开看,那条内容的转发量超过了我所有历史帖子的总和。
两百多个转发,六百多个收藏,底下一百多条评论。
"这是哪里?太压抑了。"
"拆迁剩下的钉子户?"
"不是钉子户。评论区有人说了,是补偿不给钱的。"
我划到评论区最底下,有个人发了条私信过来。
"你好,我在翠苑路那边的长青小区。我家的情况和你一模一样——房子多出了零点三米,被排除在征收范围外。你们也是城西快速路项目吧?"
我反复看了两遍这条私信。
长青小区。零点三米。同一个项目。
我又搜了一下本地论坛,果然在一个帖子里翻到了类似的抱怨,另一个小区,另一户,也是某个部位"超出"了零点几米,也被排除了。
我坐在床沿上,手机屏幕亮着,脑子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连成一条线。
一个小区排除一两户,可以说是技术原因。
两个小区都有同样的操作,巧合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这不是个案。
这是套路。
我关掉手机,在黑暗中躺了很久,想着那个窗口后面的年轻姑娘说过的话——"条例是条例,实际工作是实际工作。"
什么叫实际工作?
少赔一家就省一百七十万。
少赔四家就省六百八十万。
这笔账,不难算。
第七章
签了协议的住户陆续开始搬家。
张叔家走得最早。搬家那天是个大晴天,搬家公司的货车堵在楼下,三个工人抬着家具往车上装,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淌。
张叔专门上来敲了我家的门。
他拉着我爸的手使劲晃了两下:"老陆,保重啊。等安顿好了,过来坐。"
又转头看我,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包塞过来:"小远,拿着。张叔一点意思,**妈不容易。"
我推了两回,他硬往我手里按,然后转身匆匆下楼了。
红包
铁皮柜里堆满了泛黄的牛皮纸档案袋。灰尘很大,我翻了一个多小时,手指头都搓黑了。
终于在一本装订松散的《1997年城西片区住宅竣工备案汇编》里,找到了**新村2号楼的原始建筑图。
蓝底白线的图纸,边缘已经卷了,有些线条晕开了。但那个关键标注清清楚楚——
标准层平面图上,301户型阳台外缘用虚线画着,旁边有一行小字:"承重柱外扩0.5米(经规划批复,批文号:城规建字第063号)。"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十几秒。
规划批复。批文号都有。
这零点五米,不是违建,不是偷偷加出来的。
它是这间房子出生证上****的一部分。
我用手机把这一页翻拍了下来,反复确认清晰度,连那个批文号都照了特写。
然后我又在手机上找到了市里去年公布的《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翻到第十七条:"征收范围内的合法建筑,应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三条:"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符合当时规定的合法建筑,应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充分考虑。"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考虑。
十二个字,像贴在墙上的标语一样冠冕堂皇。
我把这些条文也截了图。
从档案馆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照着人行道,我走了一段才想起来还没吃晚饭。买了个煎饼果子边走边啃,口袋里的手机装着那些照片,沉甸甸的。
有据**。有法可依。
可有什么用呢?我今天去了窗口,条例背得比他们都熟,人家连头都不抬。
讲道理讲不通。走正规渠道走不通。
那就得想别的路子。
第六章
事情的转折出现在一个很不起眼的时刻。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刷手机,习惯性地打开了自己那个匿名的摄影账号,账号名叫"无名造物"。
这个号是大学时注册的,平时发些我拍的建筑和街景,谈不上多火,三千来个粉丝,大部分是同行和老同学。
我顺手把前两天拍的几张照片传了上去。
其中有一张是我透过自家阳台的窗户拍的——灰蒙蒙的隔离板把视野切割成一个窄条,只露出头顶一小块天。我配了一行字:"城市的缝隙里,还住着人。"
发完就放下手机睡了。
第二天一早打开看,那条内容的转发量超过了我所有历史帖子的总和。
两百多个转发,六百多个收藏,底下一百多条评论。
"这是哪里?太压抑了。"
"拆迁剩下的钉子户?"
"不是钉子户。评论区有人说了,是补偿不给钱的。"
我划到评论区最底下,有个人发了条私信过来。
"你好,我在翠苑路那边的长青小区。我家的情况和你一模一样——房子多出了零点三米,被排除在征收范围外。你们也是城西快速路项目吧?"
我反复看了两遍这条私信。
长青小区。零点三米。同一个项目。
我又搜了一下本地论坛,果然在一个帖子里翻到了类似的抱怨,另一个小区,另一户,也是某个部位"超出"了零点几米,也被排除了。
我坐在床沿上,手机屏幕亮着,脑子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连成一条线。
一个小区排除一两户,可以说是技术原因。
两个小区都有同样的操作,巧合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这不是个案。
这是套路。
我关掉手机,在黑暗中躺了很久,想着那个窗口后面的年轻姑娘说过的话——"条例是条例,实际工作是实际工作。"
什么叫实际工作?
少赔一家就省一百七十万。
少赔四家就省六百八十万。
这笔账,不难算。
第七章
签了协议的住户陆续开始搬家。
张叔家走得最早。搬家那天是个大晴天,搬家公司的货车堵在楼下,三个工人抬着家具往车上装,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淌。
张叔专门上来敲了我家的门。
他拉着我爸的手使劲晃了两下:"老陆,保重啊。等安顿好了,过来坐。"
又转头看我,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包塞过来:"小远,拿着。张叔一点意思,**妈不容易。"
我推了两回,他硬往我手里按,然后转身匆匆下楼了。
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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