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了所谓的“彻底改写的人生轨迹”,如果他的生命确实因此而“毁灭”,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更多的信息?为什么不告诉我沈渡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毁掉我的人生?为什么不告诉我具体应该怎么做,而只是发出一句空洞的“不惜一切代价避免遇见她”?
一个七十七岁的人,耗费了巨大的代价——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封信送回来的,但光是想一想就知道这不可能容易——却只写了这么一封含糊其辞的信?
不。
除非,他知道有些事情我不能提前知道。或者说,他知道我只有在一个特定的信息量下,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又或者,这封信本身就不是一个警告。
我盯着电视屏幕上楚门推开那扇写着“出口”的门,心跳突然加速了。
如果这封信不是警告,而是诱因呢?
如果我本来根本不会遇到沈渡,但因为收到了这封信,我开始在意,开始关注,开始下意识地走向那家咖啡店,最终反而促成了这次相遇呢?
那就意味着,五十年后的我写信不是为了阻止相遇,而是为了促成相遇。他真正的目的隐藏在了“避免”这个指令之下,而真正的意图是要我反向操作——也就是说,他其实希望我遇到沈渡。
但这又回到了那个悖论。如果他希望我遇到沈渡,为什么要在信里说沈渡会毁掉我的人生?除非沈渡毁掉我的人生这件事本身,就是某种更大图景的一部分。
我想得脑子都要炸了。
周六。
雷阵雨。
从早上开始天就阴沉沉的,空气闷得像蒸笼。我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把房间打扫了一遍,洗了衣服,甚至还给阳台上那盆快死了的绿萝浇了水。我做这些事的时候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要不要出门?
理智告诉我,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待在房间里。门一关,窗帘一拉,外面的世界就与我无关了。那家咖啡店就在巷口,离我家不过三百米,但这三百米我可以不走。
但另一个声音在说:你待在家里,就永远不知道这封信是真是假。你会一直活在疑惑里,每天都会想“如果那天我出去了呢”,这个问题会像一颗蛀牙一样,时不时地疼一下,提醒你它的存在。
我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这是我的优点,也是我的致命伤。
中午十二点,我出门了。
我带了伞。
一把很大的黑色长柄伞,大到就算下暴雨也不至于被淋湿。我的计划很简单:去巷口的便利店买瓶可乐,然后回来。途中会经过那家叫“栖迟”的咖啡店,但只要我不进去就行。我甚至可以绕路走,从旁边的小巷子里穿过去,完全避开那家店的门口。
一切都很顺利。我买了可乐,从小巷子绕了回来,全程没有经过那家店,也没有淋到雨。回到家,我坐在沙发上,打开可乐喝了一口,觉得自己真是聪明极了。
下午三点,雨停了。
我站在阳台上抽烟,看着巷口的方向。那家咖啡店的招牌是原木色的,在一排霓虹灯招牌中显得格外安静。隔着三百米的距离,我看不清店里的情况,只隐约看到一个身影在窗户后面移动。
那个身影就是沈渡吗?
我不知道。我也不打算知道。
我掐灭了烟,回到屋里,打开电脑决定写点什么。那封信还锁在床头柜里,但我已经决定不再去想它了。今天是周六,我还有一整个周末可以挥霍,我打算看两部老电影,煮一锅热可可,好好睡一觉。
周五晚上剩下的半瓶可可粉在厨房的柜子里,我拿了出来,倒了三勺进锅里,加了牛奶,开小火慢慢煮。最后加一小撮盐,这是我自己发明的配方,盐能中和可可的苦味,让口感变得更加柔和。
煮好的可可冒着热气,我端着杯子走到客厅,刚要在沙发上坐下,门铃响了。
门铃响了三声。
我从猫眼看出去,走廊里没有人。
我犹豫了几秒钟,还是打开了门。门口的地面上放着一个信封,同样是牛皮纸,同样是没有任何标记,和三天前一模一样。
但这次不一样的是,信封的封口处有一小片水渍,像是被雨水打湿过。
而外面的雨,两点钟就停了。
一个七十七岁的人,耗费了巨大的代价——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封信送回来的,但光是想一想就知道这不可能容易——却只写了这么一封含糊其辞的信?
不。
除非,他知道有些事情我不能提前知道。或者说,他知道我只有在一个特定的信息量下,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又或者,这封信本身就不是一个警告。
我盯着电视屏幕上楚门推开那扇写着“出口”的门,心跳突然加速了。
如果这封信不是警告,而是诱因呢?
如果我本来根本不会遇到沈渡,但因为收到了这封信,我开始在意,开始关注,开始下意识地走向那家咖啡店,最终反而促成了这次相遇呢?
那就意味着,五十年后的我写信不是为了阻止相遇,而是为了促成相遇。他真正的目的隐藏在了“避免”这个指令之下,而真正的意图是要我反向操作——也就是说,他其实希望我遇到沈渡。
但这又回到了那个悖论。如果他希望我遇到沈渡,为什么要在信里说沈渡会毁掉我的人生?除非沈渡毁掉我的人生这件事本身,就是某种更大图景的一部分。
我想得脑子都要炸了。
周六。
雷阵雨。
从早上开始天就阴沉沉的,空气闷得像蒸笼。我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把房间打扫了一遍,洗了衣服,甚至还给阳台上那盆快死了的绿萝浇了水。我做这些事的时候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要不要出门?
理智告诉我,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待在房间里。门一关,窗帘一拉,外面的世界就与我无关了。那家咖啡店就在巷口,离我家不过三百米,但这三百米我可以不走。
但另一个声音在说:你待在家里,就永远不知道这封信是真是假。你会一直活在疑惑里,每天都会想“如果那天我出去了呢”,这个问题会像一颗蛀牙一样,时不时地疼一下,提醒你它的存在。
我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这是我的优点,也是我的致命伤。
中午十二点,我出门了。
我带了伞。
一把很大的黑色长柄伞,大到就算下暴雨也不至于被淋湿。我的计划很简单:去巷口的便利店买瓶可乐,然后回来。途中会经过那家叫“栖迟”的咖啡店,但只要我不进去就行。我甚至可以绕路走,从旁边的小巷子里穿过去,完全避开那家店的门口。
一切都很顺利。我买了可乐,从小巷子绕了回来,全程没有经过那家店,也没有淋到雨。回到家,我坐在沙发上,打开可乐喝了一口,觉得自己真是聪明极了。
下午三点,雨停了。
我站在阳台上抽烟,看着巷口的方向。那家咖啡店的招牌是原木色的,在一排霓虹灯招牌中显得格外安静。隔着三百米的距离,我看不清店里的情况,只隐约看到一个身影在窗户后面移动。
那个身影就是沈渡吗?
我不知道。我也不打算知道。
我掐灭了烟,回到屋里,打开电脑决定写点什么。那封信还锁在床头柜里,但我已经决定不再去想它了。今天是周六,我还有一整个周末可以挥霍,我打算看两部老电影,煮一锅热可可,好好睡一觉。
周五晚上剩下的半瓶可可粉在厨房的柜子里,我拿了出来,倒了三勺进锅里,加了牛奶,开小火慢慢煮。最后加一小撮盐,这是我自己发明的配方,盐能中和可可的苦味,让口感变得更加柔和。
煮好的可可冒着热气,我端着杯子走到客厅,刚要在沙发上坐下,门铃响了。
门铃响了三声。
我从猫眼看出去,走廊里没有人。
我犹豫了几秒钟,还是打开了门。门口的地面上放着一个信封,同样是牛皮纸,同样是没有任何标记,和三天前一模一样。
但这次不一样的是,信封的封口处有一小片水渍,像是被雨水打湿过。
而外面的雨,两点钟就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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