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天框。
最后一条消息,还是我发的。
今晚加油。
时间是六个小时前。
她没有回复。
大概是太忙了吧。忙着庆祝,忙着应酬,忙着和那些真正“重要”的人分享喜悦。
哪里还顾得上我这个见不得光的男朋友。
我把手机揣回兜里,看着窗外城市的璀璨灯火。
那些光,没有一盏是为我亮的。
心里有个地方,好像塌了。
第二章
第二天,我破天荒地请了半天假。
脱下穿了不知道多少个日夜的白大褂,换上了一件干净的T恤和牛仔裤。
周毅开车来接我,把一张印刷精美的门票塞到我手里。
“兄弟,给!”他拍拍我的肩膀,表情比我还紧张,“等会儿见机行事,千万别冲动。记住,我们是去解决问题的,不是去制造问题的。”
我看着门票上林溪月那张巧笑倩兮的脸,没说话。
粉丝见面会的场馆外,人山人海。
巨大的海报上,林溪月穿着获奖时的那身星光长裙,标题是“感谢月光,一路相伴”。
粉丝们举着灯牌,穿着统一的应援服,脸上洋溢着狂热和骄傲。
“溪月溪月,为你超越!”
“金曲歌后,实至名归!”
**声一浪高过一浪。
我混在人群里,像一滴水汇入大海,毫不起眼。
周毅在我旁边挤眉弄眼:“看看这阵仗,嫂子现在是真·顶流了。你小子,算是投资了支超级潜力股。”
我面无表情地被人群推着往前走。
潜力股?
或许吧。
但我这个最早的天使投资人,好像马上就要被踢出局了。
场馆内灯光炫目,音乐震耳欲聋。
我们的位置很好,第三排,正中间。
能清晰地看到舞台上的每一个细节。
主持人热场之后,伴随着粉丝们的尖叫,林溪月在一片干冰烟雾中升上舞台。
她今天换了一身白色连衣裙,长发披肩,妆容精致,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她笑着和台下挥手,每一个角度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我静静地看着她。
看着这个我熟悉又陌生的女人。
我想起四年前,她还是个在地下通道抱着吉他唱歌的小姑娘,一首歌唱完,抬头看到我,会羞涩地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她说:“同学,能给十块钱吗?我想吃个肉夹馍。”
那天,我把钱包里所有的现金都给了她,还请她吃了一顿豪华版的肉夹馍,加了两个蛋,一份里脊。
后来,她说,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肉夹馍。
再后来,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我陪着她写歌,陪着她跑各种不知名的小商演,在她被拒绝、被看轻的时候抱着她,告诉她“你是最棒的”。
我用我兼职家教挣来的钱,给她买了第一把像样的吉他。
她用那把吉他,写出了她的成名曲。
舞台上,她正在和粉丝互动,玩着游戏,笑得前仰后合。
每一个笑容,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标准,甜美,却毫无灵魂。
我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疏离感。
仿佛我和她之间,隔着一整个银河系。
“下面,是我们最期待的环节!签名互动!”主持人高声宣布,“我们会随机抽取幸运粉丝上台,获得溪月的亲笔签名和合影!”
大屏幕开始滚动粉丝的座位号。
周毅在我旁边紧张地搓手:“会抽到我们吗?能抽到吗?”
我没说话,只是盯着那个飞速滚动的屏幕。
其实抽不抽得到,都无所谓了。
我来,只是想亲眼看一看,确认一件事。
确认她眼里,是不是真的已经没有我了。
“停!”
屏幕定格。
一个数字无比清晰地显示在上面。
A区,3排,14座。
我的座位。
全场的灯光“唰”地一下,聚焦在我身上。
周围的粉丝发出了羡慕的尖叫和议论。
“哇!这个小哥哥好帅啊!”
“运气也太好了吧!”
周毅比我还激动,用力推了我一把:“**!澈子!是你!快上去啊!”
我缓缓站起身。
聚光灯刺得我眼睛有些发酸。
我一步一步,走上那个曾经在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舞台。
那条路不长,我却感觉走了一个世纪。
林溪月站在舞台中央,手里拿着一支金色的签名笔,微笑着看着我。
她的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礼貌、客气,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
最后一条消息,还是我发的。
今晚加油。
时间是六个小时前。
她没有回复。
大概是太忙了吧。忙着庆祝,忙着应酬,忙着和那些真正“重要”的人分享喜悦。
哪里还顾得上我这个见不得光的男朋友。
我把手机揣回兜里,看着窗外城市的璀璨灯火。
那些光,没有一盏是为我亮的。
心里有个地方,好像塌了。
第二章
第二天,我破天荒地请了半天假。
脱下穿了不知道多少个日夜的白大褂,换上了一件干净的T恤和牛仔裤。
周毅开车来接我,把一张印刷精美的门票塞到我手里。
“兄弟,给!”他拍拍我的肩膀,表情比我还紧张,“等会儿见机行事,千万别冲动。记住,我们是去解决问题的,不是去制造问题的。”
我看着门票上林溪月那张巧笑倩兮的脸,没说话。
粉丝见面会的场馆外,人山人海。
巨大的海报上,林溪月穿着获奖时的那身星光长裙,标题是“感谢月光,一路相伴”。
粉丝们举着灯牌,穿着统一的应援服,脸上洋溢着狂热和骄傲。
“溪月溪月,为你超越!”
“金曲歌后,实至名归!”
**声一浪高过一浪。
我混在人群里,像一滴水汇入大海,毫不起眼。
周毅在我旁边挤眉弄眼:“看看这阵仗,嫂子现在是真·顶流了。你小子,算是投资了支超级潜力股。”
我面无表情地被人群推着往前走。
潜力股?
或许吧。
但我这个最早的天使投资人,好像马上就要被踢出局了。
场馆内灯光炫目,音乐震耳欲聋。
我们的位置很好,第三排,正中间。
能清晰地看到舞台上的每一个细节。
主持人热场之后,伴随着粉丝们的尖叫,林溪月在一片干冰烟雾中升上舞台。
她今天换了一身白色连衣裙,长发披肩,妆容精致,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她笑着和台下挥手,每一个角度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我静静地看着她。
看着这个我熟悉又陌生的女人。
我想起四年前,她还是个在地下通道抱着吉他唱歌的小姑娘,一首歌唱完,抬头看到我,会羞涩地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她说:“同学,能给十块钱吗?我想吃个肉夹馍。”
那天,我把钱包里所有的现金都给了她,还请她吃了一顿豪华版的肉夹馍,加了两个蛋,一份里脊。
后来,她说,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肉夹馍。
再后来,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我陪着她写歌,陪着她跑各种不知名的小商演,在她被拒绝、被看轻的时候抱着她,告诉她“你是最棒的”。
我用我兼职家教挣来的钱,给她买了第一把像样的吉他。
她用那把吉他,写出了她的成名曲。
舞台上,她正在和粉丝互动,玩着游戏,笑得前仰后合。
每一个笑容,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标准,甜美,却毫无灵魂。
我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疏离感。
仿佛我和她之间,隔着一整个银河系。
“下面,是我们最期待的环节!签名互动!”主持人高声宣布,“我们会随机抽取幸运粉丝上台,获得溪月的亲笔签名和合影!”
大屏幕开始滚动粉丝的座位号。
周毅在我旁边紧张地搓手:“会抽到我们吗?能抽到吗?”
我没说话,只是盯着那个飞速滚动的屏幕。
其实抽不抽得到,都无所谓了。
我来,只是想亲眼看一看,确认一件事。
确认她眼里,是不是真的已经没有我了。
“停!”
屏幕定格。
一个数字无比清晰地显示在上面。
A区,3排,14座。
我的座位。
全场的灯光“唰”地一下,聚焦在我身上。
周围的粉丝发出了羡慕的尖叫和议论。
“哇!这个小哥哥好帅啊!”
“运气也太好了吧!”
周毅比我还激动,用力推了我一把:“**!澈子!是你!快上去啊!”
我缓缓站起身。
聚光灯刺得我眼睛有些发酸。
我一步一步,走上那个曾经在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舞台。
那条路不长,我却感觉走了一个世纪。
林溪月站在舞台中央,手里拿着一支金色的签名笔,微笑着看着我。
她的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礼貌、客气,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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