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规则系县令  |  作者:再写一笔  |  更新:2026-05-11
有人跟着笑。笑声此起彼伏。
赵员外止住笑。他擦了擦眼角,叹了口气。
“年轻人。”
他不再看李檀。拄着铁拐,一步步走向赵家的轿子。
“三日后除夕,本县设宴。你若肯来,赵某仍以上宾相待。”
轿帘掀起。
“若不肯来——”
他坐进轿中,声音从帘后传出来,幽幽的,像是从井底传来。
“赵某只好,亲自来请你。”
轿子远去。
围观的百姓散了大半。
王禄带着三十名捕快仍守在阶下。他的目光与李檀碰在一处,然后移开。
李檀低头看着鼓上的告示。
墨迹未干。在暮色中泛着隐隐发红的光。
“师爷。”
“在……在!”
“去吧。”
“去……去哪儿?”
“去告诉整个青平县的百姓——明日辰时,本县要在这衙门口,审一桩十三年的旧案。”
师爷张了张嘴。
“大人。没有原告。”
“本官是原告。”
“没有被告。”
“本县四万三千口百姓,都是人证。”
“那……那赵家……”
李檀忽然打断他。
“师爷。”
他仍在看告示。声音平淡得像在说今日天气不错。
“你觉得本官像疯子吗。”
师爷愣住了。他仔细地看着眼前这位年轻县令。
暮色之中,李檀的背影笔直如刀。
良久,他听见李檀说。
“不像就成。”
“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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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辰时。
天色阴沉。铅灰色的云层压得极低,像是随时要落下雪来。
衙门口已挤满了人。四乡八村的百姓都来了,密密麻麻站了半条街。前排的人蹲着,中间的人站着,后排的人踩在砖头石板上伸长了脖子。
所有人都看见了一幕奇景。
衙门大开。
当堂设了一张公案。案后一把太师椅。
案上放着三样东西。
官印。
惊堂木。
一把刀。
李檀身着官袍,端坐椅上。
公案前。鸣冤鼓已经被人洗干净了。鼓面上的旧告示揭去,贴上了新的一张。
新告示上只有两个字。
“审赵。”
王禄带着捕快站在人群最前面。赵家的豪奴今日没来。
不是不敢来。
赵家放出话了——今日只是给李大人搭台唱戏,看你能唱到几时。
李檀始终没看出人群中有没有赵家的人。
他只是看着天色。
辰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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