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被吸血鬼亲王当宠物养,直到我毒血喂进他嘴里  |  作者:雨神写书  |  更新:2026-05-14
去,一气呵成,没有任何犹豫。
我倒吸一口冷气。
他把装满了我的血的针管取出来,递给侍从,低头看了看颜色,然后站起来,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我愣了大概三秒,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喂——你干什么?!你要干什么?!****说话!」
他在门口停了一下。
没有回头。
只是轻描淡写扔下一句话:「混血银狼的血用于研制永生药水。每三天一次,不会要你的命。」
顿了顿。
「好好活着。」
门关上了。
我盯着自己手腕上那个小小的**,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彻底的、凉透骨髓的屈辱。
不是愤怒,是屈辱。
愤怒是你还觉得自己有资格反抗,屈辱是你清清楚楚明白对方根本没有把你当人。
我把膝盖抱进胸口,把脸埋进去,让自己冷静。
外面的雨还在下。
我在心里默默记住了一件事:我欠自己一个账,要慢慢讨回来。
——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整个西**的吸血鬼都知道这个名字。
卢修斯·凡德伦。
血族最古老的亲王,据说已经活了***,据说曾经在一夜之间灭掉过一整个异族聚居地,据说他的书房里有一面墙专门用来记录他研究永生的进度,三百年了,一个字都没有写满。
他把我关在这里,是因为我是他找到的第一个混血银狼。
银狼族的血里天生有一种对吸血鬼的克制因子。
混血的,则是两者之间的一个奇异的中间地带——既不会被完全克制,又能提炼出纯银狼血脉无法提炼出的某种成分。
他的永生药水缺的就是这个。
我理解这一切,是在第三个月。
侍从以为我听不懂他们说话,在门外说漏了嘴。
我把脸贴着冰冷的地板,听完了整段对话,然后平静地坐起来,把面包一口一口吃完。
好的。
我知道了我的价值。
我知道了他要什么。
那就先活着。
先好好活着,把他所有需要的东西都摸清楚。
然后,再一点一点地,把这三年里失去的每一滴血,都从他身上要回来。
窗外的月亮升起来了,圆的,像一枚冰凉的铜钱。
我数了数。
这是我来到这里的第八十七天。
2 放血三年,我数着窗外的月亮活下去
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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