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王朝的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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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使,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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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duduan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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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言情《大秦王朝的掘起》是大神“落日明辉”的代表作,齐使嬴政是书中的主角。精彩章节概述:楔子公元前二二一年,秋。咸阳宫的大殿上,黑压压跪了一地的人。六国最后的使臣捧着印绶,伏在冰冷的石砖上,额头的冷汗一滴一滴砸在地上,发出细微的声响。殿外,秦军的黑色旌旗在秋风中猎猎作响,旗角被风吹得啪啪抽打,像无数条鞭子抽在空气里。嬴政坐在九层丹墀之上的御座上,玄衣纁裳,十二旒的冕冠垂下来,挡住了他的眉眼,只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和一只紧握着扶手的手。那只手的骨节突出,青筋毕露,像是用铁铸成的。“齐王...
精彩试读
己的耳朵,把脸埋在膝盖里,整个人缩成小小的一团,像一只受惊的刺猬。
**天,赵姬回来了。她满脸是血,头发被扯掉了一大把,衣服也被撕破了好几处,但她还活着。她把米缸上的木板掀开,把嬴政从里面抱出来,抱得那么紧,紧得嬴政喘不过气来。她没有哭,只是一遍一遍地说:“活着就好,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嬴政在邯郸又住了五年。五年里,他学会了三件事:挨打、逃跑、看人脸色。邯郸城里的孩子都知道他是秦国人的种,见了他就打。他不还手,不是打不过,是不敢——母亲告诉他,如果他还手打了赵国人,就会被抓走杀掉。所以他学会了跑。他跑得比谁都快,像一只被狗追的兔子,在邯郸城的窄巷子里左拐右拐,把追他的孩子们甩开。
他学会了看人脸色——不是讨好,是观察。他能从一个人的眉毛抬高的角度判断出他是真生气还是假生气,能从一个人握拳的方式判断出他下一秒要打哪里,能从一个人说话时嘴唇的哆嗦程度判断出他有没有在撒谎。这些技能是一个八岁的孩子在邯郸城的街头花了五年时间练出来的,比任何老师教的都管用。
但他最恨的一件事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说的是赵国话,吃的是赵国饭,穿的是赵国衣服,但赵国人不把他当赵国人。他没有见过秦国,不会说秦国话,不认得秦国的字,但他的身份永远是一个“秦人”。他被夹在中间,两边都不认他,像一棵长在石缝里的草,没有土,没有水,不知道该往哪里扎根。
八岁那年,终于有人来接他了。
来接他的是一个叫公孙乾的赵国大夫。公孙乾没有告诉他要去哪里,只是说:“收拾东西,跟我走。”嬴政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他在邯郸生活了八年,全部的家当就是一把父亲留下的木剑——那把木剑已经旧得发黑,剑尖也断了,但他一直留着。
他跟着公孙乾坐上了一辆牛车,牛车摇摇晃晃地走了三天。第三天傍晚,牛车停在了一座城门外面。城门上刻着两个字,嬴政不认识。他不识字——赵国的孩子不教他识字,没有人教他。
公孙乾指着那两个字说:“咸阳。秦国的都城。”
嬴
**天,赵姬回来了。她满脸是血,头发被扯掉了一大把,衣服也被撕破了好几处,但她还活着。她把米缸上的木板掀开,把嬴政从里面抱出来,抱得那么紧,紧得嬴政喘不过气来。她没有哭,只是一遍一遍地说:“活着就好,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嬴政在邯郸又住了五年。五年里,他学会了三件事:挨打、逃跑、看人脸色。邯郸城里的孩子都知道他是秦国人的种,见了他就打。他不还手,不是打不过,是不敢——母亲告诉他,如果他还手打了赵国人,就会被抓走杀掉。所以他学会了跑。他跑得比谁都快,像一只被狗追的兔子,在邯郸城的窄巷子里左拐右拐,把追他的孩子们甩开。
他学会了看人脸色——不是讨好,是观察。他能从一个人的眉毛抬高的角度判断出他是真生气还是假生气,能从一个人握拳的方式判断出他下一秒要打哪里,能从一个人说话时嘴唇的哆嗦程度判断出他有没有在撒谎。这些技能是一个八岁的孩子在邯郸城的街头花了五年时间练出来的,比任何老师教的都管用。
但他最恨的一件事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说的是赵国话,吃的是赵国饭,穿的是赵国衣服,但赵国人不把他当赵国人。他没有见过秦国,不会说秦国话,不认得秦国的字,但他的身份永远是一个“秦人”。他被夹在中间,两边都不认他,像一棵长在石缝里的草,没有土,没有水,不知道该往哪里扎根。
八岁那年,终于有人来接他了。
来接他的是一个叫公孙乾的赵国大夫。公孙乾没有告诉他要去哪里,只是说:“收拾东西,跟我走。”嬴政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他在邯郸生活了八年,全部的家当就是一把父亲留下的木剑——那把木剑已经旧得发黑,剑尖也断了,但他一直留着。
他跟着公孙乾坐上了一辆牛车,牛车摇摇晃晃地走了三天。第三天傍晚,牛车停在了一座城门外面。城门上刻着两个字,嬴政不认识。他不识字——赵国的孩子不教他识字,没有人教他。
公孙乾指着那两个字说:“咸阳。秦国的都城。”
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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