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神控分录
旧房间与新计划------------------------------------------,董逸尘醒了。,没有电台播报,甚至没有任何声音。他是在一片寂静中自己醒过来的,像有什么东西在体内设置了精准的生物钟。睁开眼睛的第一秒,他看见的是陌生的天花板——不是出租屋那个有水渍的天花板,而是一片干净的、刷着白色乳胶漆的平整顶面。。,一切涌了回来。,日光灯,对数函数,王老师,李浩然,操场,桂花香,图书馆,那本黑色笔记本——不,那本笔记本还在出租屋里,不可能跟着他回来。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有一股洗衣粉的味道,干净的,带着阳光晒过的气息。这是母亲洗的。母亲用的洗衣粉永远是这个牌子,白色袋子,蓝色字,味道几十年没变过。,然后坐起来。,十来个平方,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一扇朝北的窗户。书桌上堆着几本课本和辅导书,码得整整齐齐,旁边是一个白色塑料笔筒,里面插着几支圆珠笔和一支钢笔。墙上贴着一张世界地图,边角已经翘起来了,用透明胶带粘着。窗户上挂着一块淡蓝色的窗帘,洗得发白,边缘有一小块脱线的地方。。,这个房间在他上大学后被母亲改成了杂物间,堆满了不用的旧家具和纸箱子。他每次回家,睡的是客厅的折叠沙发。那些关于这间房间的记忆,像褪色的老照片,模糊、遥远,但此刻,它们重新变得清晰、鲜活,带着某种久违的温度。。白背心,深蓝色短裤,光着脚。脚踝细瘦,脚趾修长,皮肤白得有些透明。这是一**六岁的脚,没有老茧,没有静脉曲张,没有那些四十一岁该有的岁月痕迹。,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东方的天际有一抹淡淡的橘红色。楼下的街道上还没有什么人,只有一只橘猫蹲在垃圾桶旁边,慢条斯理地**爪子。远处是连绵的灰色屋顶和偶尔冒出来的树冠,再远处是清远市郊的小山丘,轮廓在晨雾中若隐若现。,然后转身去洗漱。,和厨房挨着。地砖是白色带小蓝花的,有些地方的釉面已经磨没了,露出下面灰黑色的水泥。洗脸池是白色的陶瓷盆,边缘有一道细细的裂纹,用玻璃胶补过。镜子不大,挂在水龙头上方,镜面有几块水渍,映出他的脸。。
他凑近了看。皮肤光滑,没有抬头纹,没有法令纹,两鬓没有白发。眼睛不大,但很亮,瞳孔是深棕色的,映着镜前灯的光。鼻梁不高不矮,嘴唇不薄**。这张脸说不上多好看,但干净、年轻、充满可能性。
他对着镜子看了很久,然后低下头,拧开水龙头,捧了一捧凉水泼在脸上。
客厅里传来脚步声,然后是厨房里锅碗碰撞的声音。母亲起来了。董逸尘擦干脸,走进厨房。母亲正站在灶台前,穿着一件旧睡裙,头发用夹子随意地夹在脑后,正在往锅里打鸡蛋。
“妈。”他说。
母亲回过头,看了他一眼,笑了:“今天怎么起这么早?是不是浩然又找你一起去学校?”
“没有,就是醒了。”
“那正好,来帮我把桌子擦了,吃饭。”
董逸尘从厨房门口的挂钩上取下一块抹布,去客厅擦餐桌。餐桌是一张折叠式的方桌,平时靠着墙,吃饭的时候打开。桌面上铺着一层塑料桌布,透明的,压着几张旧照片。他擦桌子的时候,手指不经意地拂过其中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家三口。他大概三四岁,骑在父亲脖子上,手里举着一串糖葫芦,笑得露出几颗缺了的门牙。父亲年轻,浓眉大眼,头发乌黑,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工装。母亲站在旁边,扎着两条辫子,穿着一件碎花裙子,笑得眼睛弯成月牙。
“看什么呢?”母亲端着两碗粥走过来。
“没什么。”董逸尘把照片放回去,帮母亲把粥碗放下。
粥是小米粥,稠度刚好,上面飘着几颗红枣。桌子上还有一盘炒鸡蛋、一碟咸菜、两个馒头。董逸尘坐下来,端起粥碗,喝了一口。小米粥的温度刚好,不烫嘴,带着红枣的甜味和米香。他忽然觉得眼眶有些发酸。
“怎么了?”母亲坐到他旁边,注意到他的表情。
“没事,烫着了。”
“慢点喝,又没人跟你抢。”
父亲从卧室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旧T恤和灰色长裤,脚上趿拉着拖鞋,头发有些乱,脸上带着刚睡醒的浮肿。看见董逸尘,他点了一下头:“起来了?”
“嗯。”
“昨晚几点睡的?”
“十点多。”
“别熬夜,影响长个儿。”
父亲坐下来,拿起一个馒头掰成两半,夹了几筷子炒鸡蛋进去,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他吃得很香,腮帮子鼓鼓的,咀嚼的声音很大。董逸尘看着父亲吃馒头的模样,忽然想起前世父亲手术后虚弱的样子——脸色蜡黄,嘴唇干裂,连喝水的力气都没有。
他低下头,继续喝粥。
“爸,”他说,“你腰最近有没有不舒服?”
父亲愣了一下,嚼馒头的动作停了:“没有,好着呢。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问问。”
“你这孩子,”母亲插嘴道,“**腰好着呢,你别瞎操心。”
董逸尘没有再说。他知道父亲现在确实没事,腰椎的问题是在四十多岁以后才慢慢出现的。但他也知道,有些病是可以预防的。前世的教训告诉他,等到出问题了再治,花的钱更多,受的罪也更大。
他要趁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把那些问题扼杀在摇篮里。
吃完饭,他帮母亲收拾了碗筷,然后回到房间换校服。校服是深蓝色的,左胸口绣着“清远一中”四个字,下面是他的班级和名字。他穿上外套,对着衣柜门上的穿衣镜看了看。镜子里的少年,校服有些宽大,领口松垮垮地敞着,头发有点长,遮住了一半额头。
他伸手理了理头发,又放下。
李浩然在楼下喊他。董逸尘背上书包,拿起桌上的钥匙,出了门。
楼下,李浩然骑着一辆山地车,单脚撑地,正在跟那只橘猫对视。看见董逸尘下来,他笑了:“你今天真的不对劲,以前都是我等你,今天居然你等我了。”
“以后我都等你。”董逸尘说。
“别,你可别吓我。”李浩然从后座拍了拍,“上车,今天我带你。”
从董逸尘家到清远一中,骑车大概十五分钟。路线很简单,出小区右转,沿着建设路一直骑,过了两个红绿灯,再左转进入育才路,学校就在路尽头。这条路上学了两年,董逸尘闭着眼睛都能走,但今天,他特意睁大了眼睛,看路边的每一家店铺、每一棵树、每一个行人。
路口的早餐店还在,蒸笼冒着白气,老板正在往案板上摔面团。理发店换了招牌,从“美发中心”改成了“造型工作室”,但玻璃门上贴着的发型照片还是那些。文具店门口摆着几个纸箱,里面堆满了笔记本和圆珠笔,一块纸板上写着“开学大促,全部八折”。
“你在看什么呢?”李浩然在前面骑,感觉到董逸尘在后座东张西望。
“看看变没变。”
“什么变没变?”
“没什么。”
李浩然没有再问。他骑得很快,风从耳边呼呼地吹过,把董逸尘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董逸尘眯着眼睛,看着路两边的梧桐树一棵一棵地向后退去,叶子已经开始泛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到了学校门口,李浩然停下车,董逸尘跳下来。校门口已经有很多学生了,有的骑着自行车,有的走路,有的被家长开车送来。门卫大爷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保温杯,眯着眼睛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
董逸尘走进校门,穿过操场,走进教学楼。
高一(六)班的教室在三楼,走廊尽头。他走进去的时候,教室里已经坐了大半的人。有人趴在桌上补觉,有人在吃早餐,有人在大声聊天。他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把书包放进抽屉里。
座位是靠窗第三排,一偏头就能看见操场。他以前最喜欢这个位置,因为上课走神的时候可以看窗外,假装在思考问题。现在他坐在这里,看着窗外的操场,忽然觉得一切都像是做梦。
但手背上的疼痛提醒他,这不是梦。
早上起床的时候,他不小心被书桌的边角蹭了一下手背,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红痕。那道红痕现在还隐隐作痛,真实的、具体的、不容置疑的疼痛。
上课铃响了。
第一节课是语文,老师姓周,三十岁出头,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说话声音不大,但很清楚。她走上讲台,翻开课本:“今天我们讲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大家先把课文读一遍,然后我请同学来谈谈感受。”
董逸尘翻开课本,找到《荷塘月色》那一页。这篇文章他前世学过,但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现在他重新读了一遍,每一个字都像是第一次读到——不,不是第一次,而是比第一次更加深刻。他不仅能记住每一个字,还能感受到每一个词的分量、每一句话的节奏、每一个意象背后的情感。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他默默念着这一句,忽然觉得这句话写的就是自己。重生两天,他的心里没有一刻是宁静的。表面上他平静如水,内里却翻江倒海。
周老师叫了一个女生起来读课文。女生站起来,清了清嗓子,开始朗读:“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她的声音很好听,清脆、干净,带着少女特有的清澈。董逸尘听着她的朗读,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那片荷塘,月光,微风,荷叶,荷花,还有淡淡的香气。
他睁开眼,看了一眼那个女生。她坐在前排,扎着马尾辫,侧脸被阳光照得很亮。他忽然觉得,这就是十六岁。一切都是鲜活的、真实的、正在发生的。而他,有幸重新经历一次。
语文课结束后,是英语课。王老师还是一如既往地严厉,一进教室就开始**上节课的内容。她点了几个同学,有的答对了,有的答错了,答错的同学被她训得面红耳赤。
“董逸尘。”她忽然点了他的名字。
董逸尘站起来。
“上节课讲的定语从句,关系代词which和that的区别,你来说一下。”
董逸尘顿了一下。他当然知道答案,昨天在图书馆他已经把定语从句的全部内容都消化了。但他犹豫了。他不是怕答错,而是怕答得太好。如果他在英语课上表现得过于突出,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他不想那样。至少在搞清楚所有事情之前,他不想。
“which和that都可以指物,”他说,语速不快不慢,声音不大不小,“在定语从句中做主语或宾语。区别是,在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中只能用which,不能用that;在介词后面也只能用which。”
王老师点了点头,表情没有什么变化:“还可以,坐下吧。以后上课别走神,我一直在看你,你刚才一直在看窗外。”
董逸尘坐下了。他答得不算差,但也不算好——中规中矩,刚好够及格线。这是他有意识的选择。他要控制自己的表现,不让自己显得太突出,不引起老师和同学的过度关注。
这是前世经验教给他的一课: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这个年纪,太优秀并不是一件好事。它会带来嫉妒、孤立、不切实际的期望,以及无穷无尽的麻烦。
他要做一个“有点聪明但不天才”的学生。成绩要好,但不能太好。要考上好大学,但不能是状元。要在人群中游刃有余,但不能成为众矢之的。
这是一个需要精准控制的技术活。
上午的课结束后,董逸尘去食堂吃饭。今天的菜是***、炒青菜和番茄蛋汤。他打了一份,端着餐盘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李浩然跟过来,坐在他对面,一边扒饭一边说:“你今天上课怎么老发呆?英语课王老师**你的时候,我看你明明走神了,居然还能答出来。”
“运气好。”董逸尘说。
“你运气也太好了吧,上次数学课也是,睡觉被叫起来,还能答对。”李浩然摇了摇头,“我要是有你这脑子就好了。”
董逸尘没有接话。他低头吃饭,***炖得很烂,肥而不腻,味道不错。他吃得很慢,一口一口地嚼,像是在品味什么珍贵的东西。
吃完饭,他去了图书馆。
图书馆还是老样子,安静、凉爽,空气中弥漫着纸张和木头的气味。***是一个退休返聘的老教师,姓孙,头发全白了,戴着一副老花镜,坐在借阅台后面看报纸。董逸尘走进去的时候,孙老师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报纸。
董逸尘在书架间慢慢地走。他今天的目标很明确——找出自己的短板,然后制定一个系统的学习计划。他前世最大的问题就是偏科,数理化好,语文英语差,最后不得不选文科来规避英语的短板。现在,他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英语语法书,翻了几页,放回去。又抽出一本英语词汇书,翻了几页,放回去。又抽出一本英语阅读理解专项训练,翻了翻,没有放回去,而是拿在了手里。
然后他走向另一排书架,找到数学和物理的竞赛辅导书。这些内容前世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因为他当时的水平根本够不到竞赛的门槛。但现在,他翻了几页,发现那些曾经看起来像天书一样的题目,竟然可以看懂了——不是完全看懂,而是能理解大部分,剩下的一小部分需要通过学习和练习来掌握。
他把几本书拿到阅览桌上,坐下来,一本一本地看。他用的是快速阅读的方法,一页一页地扫过去,把重点内容提取出来,储存在大脑里。这一次,他刻意控制了速度,不让自己进入那种“全速吸收”的状态。每看二十分钟,他就停下来,闭上眼睛休息几分钟,让大脑有时间消化和整理。
一个中午下来,他看完了两本英语辅导书和一本数学竞赛教程。头痛没有出现,只是太阳穴微微有些发胀。他开始摸到了一些规律——只要控制好节奏和强度,这种超级学习能力是可以持续使用的,不会引发严重的副作用。
他把书放回书架,走出图书馆。
下午第一节课是历史。历史老师姓陈,四十多岁,戴着一副方框眼镜,讲课的时候喜欢用粉笔在黑板上画时间轴。他今天讲的***近代史,从**战争到****。
董逸尘对历史一直很感兴趣,前世文综成绩好,历史功不可没。现在重新听陈老师讲课,他发现很多前世只是“知道”的内容,现在能够“理解”了。他不仅能记住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还能理解这些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背后的社会动因、以及它们对后世的影响。
这种理解力的提升,比单纯的记忆力增强更加重要。记忆力只能让你记住事实,而理解力能让你运用事实。前世他缺的就是后者——他记住了很多知识,但不知道如何串联、如何分析、如何批判性地思考。现在,这个短板正在被迅速弥补。
历史课后是体育课。赵老师吹着哨子,让学生们在操场上跑圈。董逸尘跑在队伍中间,不快不慢,保持着一个既不出挑也不掉队的速度。跑完圈,自由活动时间,他没有去打篮球,而是在操场边做拉伸。
他注意到苏瑶又坐在操场边的那棵槐树下,手里拿着一本书,但眼睛却看着操场的方向。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她,也许是前世残留的某些记忆在作祟,也许只是因为她的目光恰好与他的目光在空中相遇。
苏瑶低下头,翻了一页书。
董逸尘移开目光,继续做拉伸。
放学后,他没有跟李浩然一起走,而是一个人去了新华书店。清远的新华书店在市中心,是一栋三层的建筑,外墙是白色的,门头上方有一块巨大的红色招牌,写着“新华书店”四个大字,每个字都有一个人那么高。
他走进书店,直奔二楼——教辅区。二〇〇〇年的教辅市场,没有后来那么繁荣,但种类也不少。他在书架前站了很久,一本一本地翻看,挑选那些质量好、适合自己水平的辅导书。他买了三本——一本英语完形填空专项训练,一本语文阅读理解专项训练,一本数学压轴题精讲。
付钱的时候,收银员是一个年轻姑娘,扎着马尾辫,戴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扫码。她把书装进塑料袋里,递给董逸尘,笑了一下:“九十八块六。”
董逸尘把钱递过去,接过袋子。
出了书店,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路灯亮了,橘**的光照在柏油路面上,泛着一层暖融融的光。他拎着袋子,沿着街道慢慢走。路过一家音像店的时候,里面的音响正在放一首歌,旋律很熟悉,他听了几句,认出来是任贤齐的《春天花会开》。
这首歌是两千年发行的。前世,他听过无数遍,但从来没有认真听过歌词。此刻,他站在音像店门口,听着那首歌,忽然觉得歌词写得真好:
“春天花会开,鸟儿自由自在,我还是在等待,等待我的爱……”
他听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回到家,母亲已经在做饭了。父亲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手里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换台。弟弟董逸飞还没有放学——他还在上初中,放学比高中晚。
董逸尘走进房间,把新买的书放在书桌上,然后去厨房帮母亲洗菜。
“今天怎么这么乖?”母亲笑着说,“以前回来就往房间跑,饭好了叫三遍都不出来。”
“想帮帮你。”董逸尘说。
母亲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温柔:“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感觉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没什么事,就是觉得你太辛苦了。”
“傻孩子,”母亲低下头,继续切菜,“妈不辛苦,只要你们好好的,妈就不辛苦。”
董逸尘没有接话。他低头洗菜,水龙头的水哗哗地流着,凉凉的水流过指尖,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他想起了前世母亲在纺织厂三班倒的日子,想起了她手指上那些洗不掉的黑色油污,想起了她说“妈不累”时脸上那个疲惫的笑容。
这一次,他不会让她再受那些苦了。
晚饭后,董逸尘回到房间,打开台灯,坐下来开始学习。他先翻了一遍今天买的英语辅导书,把里面的重点内容提取出来,储存在大脑里。然后做了一套完形填空,二十道题,全对。他看了看答案,没有太高兴,因为这只是最简单的题型,真正的挑战在后面。
他又做了一套数学题,是从那本压轴题精讲里选的。第一道题不难,他用了五分钟就做出来了。第二道题有点难度,他想了十分钟,用了三种方法,终于找到了一个最简洁的解法。第三道题很难,是那种需要拐好几个弯的题目,他想了二十分钟,中间一度卡住,但最终还是解出来了。
他放下笔,靠在椅背上,长出一口气。
窗外,夜色沉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犬吠。台灯的光照在书桌上,把他的手、笔、书本都镀上了一层暖**。他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地图,目光落在某个位置,停了几秒。
然后,他翻开一个新笔记本——不是前世那本黑色笔记本,而是一本新的、白色封皮的笔记本,是母亲昨天在文具店帮他买的。他拿起笔,在第一页的中间写下了几行字:
重生必做清单
1. 带爸妈去海边
2. 考上全国一流大学
3. 治好父亲的腰椎
4. 让母亲不再为钱发愁
5. 学好英语
6. 学会一门乐器
7. 去一次南极
8. ……
他写了十几条,然后停下笔,看着这页纸。有些目标是前世的遗憾,有些是他一直想做但没有机会做的事,有些是他觉得“这辈子应该试一试”的事。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在书桌的抽屉里。
然后,他关了台灯,躺在床上。
黑暗中,他听见弟弟在隔壁房间写作业的声音——笔尖摩擦纸张的沙沙声,偶尔的叹气声。他听见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父亲在看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母亲在织毛衣,竹针碰撞的咔嗒声清脆而规律。他听见楼下偶尔经过的汽车声,远处火车经过道口的鸣笛声。
这些声音,构成了二〇〇〇年某个普通夜晚的全部。
他闭上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晚安,十六岁。”他在心里说。
然后,沉沉地睡去。
他凑近了看。皮肤光滑,没有抬头纹,没有法令纹,两鬓没有白发。眼睛不大,但很亮,瞳孔是深棕色的,映着镜前灯的光。鼻梁不高不矮,嘴唇不薄**。这张脸说不上多好看,但干净、年轻、充满可能性。
他对着镜子看了很久,然后低下头,拧开水龙头,捧了一捧凉水泼在脸上。
客厅里传来脚步声,然后是厨房里锅碗碰撞的声音。母亲起来了。董逸尘擦干脸,走进厨房。母亲正站在灶台前,穿着一件旧睡裙,头发用夹子随意地夹在脑后,正在往锅里打鸡蛋。
“妈。”他说。
母亲回过头,看了他一眼,笑了:“今天怎么起这么早?是不是浩然又找你一起去学校?”
“没有,就是醒了。”
“那正好,来帮我把桌子擦了,吃饭。”
董逸尘从厨房门口的挂钩上取下一块抹布,去客厅擦餐桌。餐桌是一张折叠式的方桌,平时靠着墙,吃饭的时候打开。桌面上铺着一层塑料桌布,透明的,压着几张旧照片。他擦桌子的时候,手指不经意地拂过其中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家三口。他大概三四岁,骑在父亲脖子上,手里举着一串糖葫芦,笑得露出几颗缺了的门牙。父亲年轻,浓眉大眼,头发乌黑,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工装。母亲站在旁边,扎着两条辫子,穿着一件碎花裙子,笑得眼睛弯成月牙。
“看什么呢?”母亲端着两碗粥走过来。
“没什么。”董逸尘把照片放回去,帮母亲把粥碗放下。
粥是小米粥,稠度刚好,上面飘着几颗红枣。桌子上还有一盘炒鸡蛋、一碟咸菜、两个馒头。董逸尘坐下来,端起粥碗,喝了一口。小米粥的温度刚好,不烫嘴,带着红枣的甜味和米香。他忽然觉得眼眶有些发酸。
“怎么了?”母亲坐到他旁边,注意到他的表情。
“没事,烫着了。”
“慢点喝,又没人跟你抢。”
父亲从卧室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旧T恤和灰色长裤,脚上趿拉着拖鞋,头发有些乱,脸上带着刚睡醒的浮肿。看见董逸尘,他点了一下头:“起来了?”
“嗯。”
“昨晚几点睡的?”
“十点多。”
“别熬夜,影响长个儿。”
父亲坐下来,拿起一个馒头掰成两半,夹了几筷子炒鸡蛋进去,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他吃得很香,腮帮子鼓鼓的,咀嚼的声音很大。董逸尘看着父亲吃馒头的模样,忽然想起前世父亲手术后虚弱的样子——脸色蜡黄,嘴唇干裂,连喝水的力气都没有。
他低下头,继续喝粥。
“爸,”他说,“你腰最近有没有不舒服?”
父亲愣了一下,嚼馒头的动作停了:“没有,好着呢。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问问。”
“你这孩子,”母亲插嘴道,“**腰好着呢,你别瞎操心。”
董逸尘没有再说。他知道父亲现在确实没事,腰椎的问题是在四十多岁以后才慢慢出现的。但他也知道,有些病是可以预防的。前世的教训告诉他,等到出问题了再治,花的钱更多,受的罪也更大。
他要趁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把那些问题扼杀在摇篮里。
吃完饭,他帮母亲收拾了碗筷,然后回到房间换校服。校服是深蓝色的,左胸口绣着“清远一中”四个字,下面是他的班级和名字。他穿上外套,对着衣柜门上的穿衣镜看了看。镜子里的少年,校服有些宽大,领口松垮垮地敞着,头发有点长,遮住了一半额头。
他伸手理了理头发,又放下。
李浩然在楼下喊他。董逸尘背上书包,拿起桌上的钥匙,出了门。
楼下,李浩然骑着一辆山地车,单脚撑地,正在跟那只橘猫对视。看见董逸尘下来,他笑了:“你今天真的不对劲,以前都是我等你,今天居然你等我了。”
“以后我都等你。”董逸尘说。
“别,你可别吓我。”李浩然从后座拍了拍,“上车,今天我带你。”
从董逸尘家到清远一中,骑车大概十五分钟。路线很简单,出小区右转,沿着建设路一直骑,过了两个红绿灯,再左转进入育才路,学校就在路尽头。这条路上学了两年,董逸尘闭着眼睛都能走,但今天,他特意睁大了眼睛,看路边的每一家店铺、每一棵树、每一个行人。
路口的早餐店还在,蒸笼冒着白气,老板正在往案板上摔面团。理发店换了招牌,从“美发中心”改成了“造型工作室”,但玻璃门上贴着的发型照片还是那些。文具店门口摆着几个纸箱,里面堆满了笔记本和圆珠笔,一块纸板上写着“开学大促,全部八折”。
“你在看什么呢?”李浩然在前面骑,感觉到董逸尘在后座东张西望。
“看看变没变。”
“什么变没变?”
“没什么。”
李浩然没有再问。他骑得很快,风从耳边呼呼地吹过,把董逸尘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董逸尘眯着眼睛,看着路两边的梧桐树一棵一棵地向后退去,叶子已经开始泛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到了学校门口,李浩然停下车,董逸尘跳下来。校门口已经有很多学生了,有的骑着自行车,有的走路,有的被家长开车送来。门卫大爷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保温杯,眯着眼睛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
董逸尘走进校门,穿过操场,走进教学楼。
高一(六)班的教室在三楼,走廊尽头。他走进去的时候,教室里已经坐了大半的人。有人趴在桌上补觉,有人在吃早餐,有人在大声聊天。他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把书包放进抽屉里。
座位是靠窗第三排,一偏头就能看见操场。他以前最喜欢这个位置,因为上课走神的时候可以看窗外,假装在思考问题。现在他坐在这里,看着窗外的操场,忽然觉得一切都像是做梦。
但手背上的疼痛提醒他,这不是梦。
早上起床的时候,他不小心被书桌的边角蹭了一下手背,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红痕。那道红痕现在还隐隐作痛,真实的、具体的、不容置疑的疼痛。
上课铃响了。
第一节课是语文,老师姓周,三十岁出头,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说话声音不大,但很清楚。她走上讲台,翻开课本:“今天我们讲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大家先把课文读一遍,然后我请同学来谈谈感受。”
董逸尘翻开课本,找到《荷塘月色》那一页。这篇文章他前世学过,但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现在他重新读了一遍,每一个字都像是第一次读到——不,不是第一次,而是比第一次更加深刻。他不仅能记住每一个字,还能感受到每一个词的分量、每一句话的节奏、每一个意象背后的情感。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他默默念着这一句,忽然觉得这句话写的就是自己。重生两天,他的心里没有一刻是宁静的。表面上他平静如水,内里却翻江倒海。
周老师叫了一个女生起来读课文。女生站起来,清了清嗓子,开始朗读:“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她的声音很好听,清脆、干净,带着少女特有的清澈。董逸尘听着她的朗读,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那片荷塘,月光,微风,荷叶,荷花,还有淡淡的香气。
他睁开眼,看了一眼那个女生。她坐在前排,扎着马尾辫,侧脸被阳光照得很亮。他忽然觉得,这就是十六岁。一切都是鲜活的、真实的、正在发生的。而他,有幸重新经历一次。
语文课结束后,是英语课。王老师还是一如既往地严厉,一进教室就开始**上节课的内容。她点了几个同学,有的答对了,有的答错了,答错的同学被她训得面红耳赤。
“董逸尘。”她忽然点了他的名字。
董逸尘站起来。
“上节课讲的定语从句,关系代词which和that的区别,你来说一下。”
董逸尘顿了一下。他当然知道答案,昨天在图书馆他已经把定语从句的全部内容都消化了。但他犹豫了。他不是怕答错,而是怕答得太好。如果他在英语课上表现得过于突出,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他不想那样。至少在搞清楚所有事情之前,他不想。
“which和that都可以指物,”他说,语速不快不慢,声音不大不小,“在定语从句中做主语或宾语。区别是,在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中只能用which,不能用that;在介词后面也只能用which。”
王老师点了点头,表情没有什么变化:“还可以,坐下吧。以后上课别走神,我一直在看你,你刚才一直在看窗外。”
董逸尘坐下了。他答得不算差,但也不算好——中规中矩,刚好够及格线。这是他有意识的选择。他要控制自己的表现,不让自己显得太突出,不引起老师和同学的过度关注。
这是前世经验教给他的一课: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这个年纪,太优秀并不是一件好事。它会带来嫉妒、孤立、不切实际的期望,以及无穷无尽的麻烦。
他要做一个“有点聪明但不天才”的学生。成绩要好,但不能太好。要考上好大学,但不能是状元。要在人群中游刃有余,但不能成为众矢之的。
这是一个需要精准控制的技术活。
上午的课结束后,董逸尘去食堂吃饭。今天的菜是***、炒青菜和番茄蛋汤。他打了一份,端着餐盘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李浩然跟过来,坐在他对面,一边扒饭一边说:“你今天上课怎么老发呆?英语课王老师**你的时候,我看你明明走神了,居然还能答出来。”
“运气好。”董逸尘说。
“你运气也太好了吧,上次数学课也是,睡觉被叫起来,还能答对。”李浩然摇了摇头,“我要是有你这脑子就好了。”
董逸尘没有接话。他低头吃饭,***炖得很烂,肥而不腻,味道不错。他吃得很慢,一口一口地嚼,像是在品味什么珍贵的东西。
吃完饭,他去了图书馆。
图书馆还是老样子,安静、凉爽,空气中弥漫着纸张和木头的气味。***是一个退休返聘的老教师,姓孙,头发全白了,戴着一副老花镜,坐在借阅台后面看报纸。董逸尘走进去的时候,孙老师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报纸。
董逸尘在书架间慢慢地走。他今天的目标很明确——找出自己的短板,然后制定一个系统的学习计划。他前世最大的问题就是偏科,数理化好,语文英语差,最后不得不选文科来规避英语的短板。现在,他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英语语法书,翻了几页,放回去。又抽出一本英语词汇书,翻了几页,放回去。又抽出一本英语阅读理解专项训练,翻了翻,没有放回去,而是拿在了手里。
然后他走向另一排书架,找到数学和物理的竞赛辅导书。这些内容前世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因为他当时的水平根本够不到竞赛的门槛。但现在,他翻了几页,发现那些曾经看起来像天书一样的题目,竟然可以看懂了——不是完全看懂,而是能理解大部分,剩下的一小部分需要通过学习和练习来掌握。
他把几本书拿到阅览桌上,坐下来,一本一本地看。他用的是快速阅读的方法,一页一页地扫过去,把重点内容提取出来,储存在大脑里。这一次,他刻意控制了速度,不让自己进入那种“全速吸收”的状态。每看二十分钟,他就停下来,闭上眼睛休息几分钟,让大脑有时间消化和整理。
一个中午下来,他看完了两本英语辅导书和一本数学竞赛教程。头痛没有出现,只是太阳穴微微有些发胀。他开始摸到了一些规律——只要控制好节奏和强度,这种超级学习能力是可以持续使用的,不会引发严重的副作用。
他把书放回书架,走出图书馆。
下午第一节课是历史。历史老师姓陈,四十多岁,戴着一副方框眼镜,讲课的时候喜欢用粉笔在黑板上画时间轴。他今天讲的***近代史,从**战争到****。
董逸尘对历史一直很感兴趣,前世文综成绩好,历史功不可没。现在重新听陈老师讲课,他发现很多前世只是“知道”的内容,现在能够“理解”了。他不仅能记住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还能理解这些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背后的社会动因、以及它们对后世的影响。
这种理解力的提升,比单纯的记忆力增强更加重要。记忆力只能让你记住事实,而理解力能让你运用事实。前世他缺的就是后者——他记住了很多知识,但不知道如何串联、如何分析、如何批判性地思考。现在,这个短板正在被迅速弥补。
历史课后是体育课。赵老师吹着哨子,让学生们在操场上跑圈。董逸尘跑在队伍中间,不快不慢,保持着一个既不出挑也不掉队的速度。跑完圈,自由活动时间,他没有去打篮球,而是在操场边做拉伸。
他注意到苏瑶又坐在操场边的那棵槐树下,手里拿着一本书,但眼睛却看着操场的方向。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她,也许是前世残留的某些记忆在作祟,也许只是因为她的目光恰好与他的目光在空中相遇。
苏瑶低下头,翻了一页书。
董逸尘移开目光,继续做拉伸。
放学后,他没有跟李浩然一起走,而是一个人去了新华书店。清远的新华书店在市中心,是一栋三层的建筑,外墙是白色的,门头上方有一块巨大的红色招牌,写着“新华书店”四个大字,每个字都有一个人那么高。
他走进书店,直奔二楼——教辅区。二〇〇〇年的教辅市场,没有后来那么繁荣,但种类也不少。他在书架前站了很久,一本一本地翻看,挑选那些质量好、适合自己水平的辅导书。他买了三本——一本英语完形填空专项训练,一本语文阅读理解专项训练,一本数学压轴题精讲。
付钱的时候,收银员是一个年轻姑娘,扎着马尾辫,戴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扫码。她把书装进塑料袋里,递给董逸尘,笑了一下:“九十八块六。”
董逸尘把钱递过去,接过袋子。
出了书店,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路灯亮了,橘**的光照在柏油路面上,泛着一层暖融融的光。他拎着袋子,沿着街道慢慢走。路过一家音像店的时候,里面的音响正在放一首歌,旋律很熟悉,他听了几句,认出来是任贤齐的《春天花会开》。
这首歌是两千年发行的。前世,他听过无数遍,但从来没有认真听过歌词。此刻,他站在音像店门口,听着那首歌,忽然觉得歌词写得真好:
“春天花会开,鸟儿自由自在,我还是在等待,等待我的爱……”
他听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回到家,母亲已经在做饭了。父亲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手里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换台。弟弟董逸飞还没有放学——他还在上初中,放学比高中晚。
董逸尘走进房间,把新买的书放在书桌上,然后去厨房帮母亲洗菜。
“今天怎么这么乖?”母亲笑着说,“以前回来就往房间跑,饭好了叫三遍都不出来。”
“想帮帮你。”董逸尘说。
母亲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温柔:“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感觉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没什么事,就是觉得你太辛苦了。”
“傻孩子,”母亲低下头,继续切菜,“妈不辛苦,只要你们好好的,妈就不辛苦。”
董逸尘没有接话。他低头洗菜,水龙头的水哗哗地流着,凉凉的水流过指尖,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他想起了前世母亲在纺织厂三班倒的日子,想起了她手指上那些洗不掉的黑色油污,想起了她说“妈不累”时脸上那个疲惫的笑容。
这一次,他不会让她再受那些苦了。
晚饭后,董逸尘回到房间,打开台灯,坐下来开始学习。他先翻了一遍今天买的英语辅导书,把里面的重点内容提取出来,储存在大脑里。然后做了一套完形填空,二十道题,全对。他看了看答案,没有太高兴,因为这只是最简单的题型,真正的挑战在后面。
他又做了一套数学题,是从那本压轴题精讲里选的。第一道题不难,他用了五分钟就做出来了。第二道题有点难度,他想了十分钟,用了三种方法,终于找到了一个最简洁的解法。第三道题很难,是那种需要拐好几个弯的题目,他想了二十分钟,中间一度卡住,但最终还是解出来了。
他放下笔,靠在椅背上,长出一口气。
窗外,夜色沉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犬吠。台灯的光照在书桌上,把他的手、笔、书本都镀上了一层暖**。他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地图,目光落在某个位置,停了几秒。
然后,他翻开一个新笔记本——不是前世那本黑色笔记本,而是一本新的、白色封皮的笔记本,是母亲昨天在文具店帮他买的。他拿起笔,在第一页的中间写下了几行字:
重生必做清单
1. 带爸妈去海边
2. 考上全国一流大学
3. 治好父亲的腰椎
4. 让母亲不再为钱发愁
5. 学好英语
6. 学会一门乐器
7. 去一次南极
8. ……
他写了十几条,然后停下笔,看着这页纸。有些目标是前世的遗憾,有些是他一直想做但没有机会做的事,有些是他觉得“这辈子应该试一试”的事。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在书桌的抽屉里。
然后,他关了台灯,躺在床上。
黑暗中,他听见弟弟在隔壁房间写作业的声音——笔尖摩擦纸张的沙沙声,偶尔的叹气声。他听见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父亲在看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母亲在织毛衣,竹针碰撞的咔嗒声清脆而规律。他听见楼下偶尔经过的汽车声,远处火车经过道口的鸣笛声。
这些声音,构成了二〇〇〇年某个普通夜晚的全部。
他闭上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晚安,十六岁。”他在心里说。
然后,沉沉地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