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修好了八百张脸,没一张是活的
痕。他写下这些时用了多大力,写到纸快要破?
他把这封信攥在拳头里,从十六楼跳下去。我把它从残骸里捡起来。一个殡仪馆的工人从一具遗体手里接过遗物,两个行业、两份抉择、两个爸爸用不同方式缺席——却在同一篇文章里汇合。
我忽然想,如果此刻我站回二十三岁那年的镜子前,那个瘦得像竹竿的年轻人会怎么看我现在的样子?
他大概会问:你是谁?
我想说:我就是你。
但他不会信。
因为我已经不认识他了。
窗外天色彻底黑了,路灯亮起来,橘**的光照在宾馆停车场的地面上,有几只飞蛾围着灯罩打转。
我喝完第二罐啤酒,下楼去退房。前台小姑娘正在打瞌睡,我把房卡放柜台上,她惊醒,愣了愣说“您慢走”。
走出宾馆的时候,我想起来忘记还门卡的事情。算了,明天再说。
反正人一辈子能忘记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也忘了很多事——忘了二十三岁那年的理想,忘了最后一次叫我爸“爸爸”是哪一年。忘了当初为什么觉得自己会不一样。
我坐进车里,发动引擎。
车载音响自动播放——是广播,一个我听不出名字的女歌手在唱一首很老的歌。
我把信折好,放回口袋里。照片也放回去。
然后开车。
回县殡仪馆的路大概四个半小时,我开了定速巡航,稳稳地保持在限速之内。省道上车很少,两边的田野在黑暗里听不见声音。我不抽烟不喝酒,不说粗话不骂人。
——我克制。我冷静。我专业。我的生活很体面。
真的很体面。
我把车停在路边,熄了火。这里前后什么都没有,只有黑暗的农田和远处几盏稀稀拉拉的灯光。我把额头抵在方向盘上。
终于,哭了出来。
那一年,他还是个小男孩。七岁。或者八岁。他穿着新买的校服,背着新买的书包,站在小学门口。阳光太强烈,他眯着眼睛。镜头后面有人说话——
“开心一点!今天第一天上学!”
他咧嘴笑。露出刚掉的豁牙,丑得要命。那是他这辈子最真诚的一张照片。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叫投行,什么叫KPI,什么叫“活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他只知道妈妈说要拍照,他就笑了。
而**爸被镜头前的人剪掉了。拍照的是妈妈,被剪掉的是爸爸。**爸离开那年他十岁。他把父亲的照片从所有合影里剪掉。他发誓自己绝不会成为像父亲那样的人。
二十三年后,他在会议室里把下属骂得狗血淋头,在签下那份压榨小供应商的合同时说“商场如战场”,在凌晨三点的办公室里对着空荡荡的落地窗问自己:我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他没有答案。
他在窗前站了十分钟。然后推开窗户。
跳了下去。
他落下去的时候在想什么?我不知道。但他把儿子的照片紧紧攥在掌心里,直到最后。
就像我把我爸从家庭相册里剪掉的那一角,一直收在钱包夹层里。恨和爱往往是同一种材料的正反两面。
八年了,我给八百具遗体化过妆。从来没有失过态。今晚,在这辆停在无人省道上的车里,我败给了一个死人。
不。
我败给了自己。
第二章 缺席的人
我记事特别早。
我妈说我三岁就能记住家里电话号码,四岁能背唐诗三十首。我不确定这些是不是真的,但我确实记得很多小时候的事。比如我爸教我骑自行车,在镇中学的操场上,他跟在后面跑,我蹬着蹬着回头一看,他已经松手了,我吓得摔了个嘴啃泥。他跑过来把我从地上捞起来,拍着我膝盖上的土说:“你刚才自己骑了十几米,你不知道吗?”
我记得他身上永远有一股粉笔灰的味道,混合着劣质肥皂的碱味。他的手指甲总是剪得很短,但因为常年捏粉笔,大拇指和食指之间有一层淡**的茧。他笑起来露出一颗歪掉的门牙,那是他小时候摔跤留下的,一直没有去矫正。他说:“修它干嘛?又不碍事。”
后来他不笑了。
大概是九十年代中期,镇上开始有人下海。我爸的同事,教体育的老王,辞了职去县城开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两年后开了第二家。过年回来开着桑塔纳,给老婆买金
他把这封信攥在拳头里,从十六楼跳下去。我把它从残骸里捡起来。一个殡仪馆的工人从一具遗体手里接过遗物,两个行业、两份抉择、两个爸爸用不同方式缺席——却在同一篇文章里汇合。
我忽然想,如果此刻我站回二十三岁那年的镜子前,那个瘦得像竹竿的年轻人会怎么看我现在的样子?
他大概会问:你是谁?
我想说:我就是你。
但他不会信。
因为我已经不认识他了。
窗外天色彻底黑了,路灯亮起来,橘**的光照在宾馆停车场的地面上,有几只飞蛾围着灯罩打转。
我喝完第二罐啤酒,下楼去退房。前台小姑娘正在打瞌睡,我把房卡放柜台上,她惊醒,愣了愣说“您慢走”。
走出宾馆的时候,我想起来忘记还门卡的事情。算了,明天再说。
反正人一辈子能忘记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也忘了很多事——忘了二十三岁那年的理想,忘了最后一次叫我爸“爸爸”是哪一年。忘了当初为什么觉得自己会不一样。
我坐进车里,发动引擎。
车载音响自动播放——是广播,一个我听不出名字的女歌手在唱一首很老的歌。
我把信折好,放回口袋里。照片也放回去。
然后开车。
回县殡仪馆的路大概四个半小时,我开了定速巡航,稳稳地保持在限速之内。省道上车很少,两边的田野在黑暗里听不见声音。我不抽烟不喝酒,不说粗话不骂人。
——我克制。我冷静。我专业。我的生活很体面。
真的很体面。
我把车停在路边,熄了火。这里前后什么都没有,只有黑暗的农田和远处几盏稀稀拉拉的灯光。我把额头抵在方向盘上。
终于,哭了出来。
那一年,他还是个小男孩。七岁。或者八岁。他穿着新买的校服,背着新买的书包,站在小学门口。阳光太强烈,他眯着眼睛。镜头后面有人说话——
“开心一点!今天第一天上学!”
他咧嘴笑。露出刚掉的豁牙,丑得要命。那是他这辈子最真诚的一张照片。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叫投行,什么叫KPI,什么叫“活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他只知道妈妈说要拍照,他就笑了。
而**爸被镜头前的人剪掉了。拍照的是妈妈,被剪掉的是爸爸。**爸离开那年他十岁。他把父亲的照片从所有合影里剪掉。他发誓自己绝不会成为像父亲那样的人。
二十三年后,他在会议室里把下属骂得狗血淋头,在签下那份压榨小供应商的合同时说“商场如战场”,在凌晨三点的办公室里对着空荡荡的落地窗问自己:我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他没有答案。
他在窗前站了十分钟。然后推开窗户。
跳了下去。
他落下去的时候在想什么?我不知道。但他把儿子的照片紧紧攥在掌心里,直到最后。
就像我把我爸从家庭相册里剪掉的那一角,一直收在钱包夹层里。恨和爱往往是同一种材料的正反两面。
八年了,我给八百具遗体化过妆。从来没有失过态。今晚,在这辆停在无人省道上的车里,我败给了一个死人。
不。
我败给了自己。
第二章 缺席的人
我记事特别早。
我妈说我三岁就能记住家里电话号码,四岁能背唐诗三十首。我不确定这些是不是真的,但我确实记得很多小时候的事。比如我爸教我骑自行车,在镇中学的操场上,他跟在后面跑,我蹬着蹬着回头一看,他已经松手了,我吓得摔了个嘴啃泥。他跑过来把我从地上捞起来,拍着我膝盖上的土说:“你刚才自己骑了十几米,你不知道吗?”
我记得他身上永远有一股粉笔灰的味道,混合着劣质肥皂的碱味。他的手指甲总是剪得很短,但因为常年捏粉笔,大拇指和食指之间有一层淡**的茧。他笑起来露出一颗歪掉的门牙,那是他小时候摔跤留下的,一直没有去矫正。他说:“修它干嘛?又不碍事。”
后来他不笑了。
大概是九十年代中期,镇上开始有人下海。我爸的同事,教体育的老王,辞了职去县城开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两年后开了第二家。过年回来开着桑塔纳,给老婆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