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我用三年来爱你,用五年来爱自己  |  作者:妙蓁  |  更新:2026-04-05
咖啡不加糖,衬衫熨三次------------------------------------------,沈千寻准时醒来。。三年了,她几乎没睡过一个**——不是不想,是习惯了。。傅深寒昨晚没回卧室,她半夜起来的时候,书房的灯还亮着。后来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他已经在楼下了。,洗漱,换好衣服,下楼做早餐。,三月的清晨,阳光已经开始勤快起来。她从冰箱里拿出鸡蛋、牛奶、吐司,又从柜子里拿出咖啡豆,开始磨豆子。,她盯着那台机器,脑子里却在想别的事。,意大利进口,据说能精准控制水温到**一度。她一开始不会用,研究了好几天,后来学会了,比他用得还好。,不能高不能低。奶泡要打得绵密,不能有大气泡。他喜欢在咖啡里加一小勺糖,但不要太多,微微有一点甜味就行。。,调到三档——他喜欢微微焦黄的,不要太脆,也不能太软。煎蛋锅热了,她打了一个鸡蛋进去,蛋白在热油里迅速凝固,滋滋作响。单面煎,蛋黄要流心的,他喜欢用吐司蘸着吃。,这些事她做过多少次了??两千次?。,她看了一眼,是林悦发来的消息:"今天有空吗?下午出来坐坐?":"好,几点?"
林悦秒回:"三点,老地方。"
她发了个OK的表情,继续煎蛋。
六点五十五分,她把早餐端上桌。
咖啡、吐司、煎蛋、一小碟水果。不多不少,刚好是他一个人的量——她习惯等他吃完再吃,或者随便吃点什么对付一下。
七点整,傅深寒从楼上下来。
他已经换好了西装,深灰色,系着同色系的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下面有一点点青黑——昨晚大概又熬夜了。
“早。”她说。
“嗯。”
他在餐桌前坐下,拿起咖啡喝了一口。
她站在那里,看着他。
他喝第二口,拿起吐司,蘸了蘸煎蛋的蛋黄,咬了一口。
然后他放下吐司,拿起手机,开始看消息。
她看着他。
他一边看手机一边吃,偶尔划一下屏幕,眉头微微皱着。
她看着他。
咖啡喝完,他放下杯子。吐司吃完,他放下盘子。水果吃完,他放下叉子。
他站起来,拿起搭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准备出门。
全程没有看她一眼。
“晚上回来吃饭吗?”她问。
“不回来。”
门关上了。
沈千寻站在餐桌旁,看着那个空了的盘子、空了的杯子、空了的椅子。
然后她坐下来,拿起他还剩一点咖啡的杯子,把里面的咖啡喝完。
凉的。
她放下杯子,开始收拾。
盘子放进洗碗机,杯子冲一下放进去,餐桌擦干净。然后她重新拿出咖啡豆,给自己煮了一杯。
六十七度,不加糖,奶泡绵密。
她端着咖啡,走到窗前,看着院子里那片草坪。
阳光照在草坪上,露珠还没干,亮晶晶的。
她喝了一口咖啡。很苦。她其实不喜欢喝咖啡,但她学会了他喜欢的所有口味。她的舌头比任何人都知道,什么温度最好喝,什么甜度最合适。
只是她自己,从来不喜欢。
手机又响了,是林悦的消息:"别迟到啊!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说!"
她回:"知道。"
喝完咖啡,她上楼换衣服。
打开衣柜,左边是他的,右边是她的。他的那边整整齐齐,深灰浅灰黑白色,按颜色排列。她的那边随意一些,裙子、裤子、外套混在一起。
她挑了一件浅蓝色的针织衫,配一条白色长裤,对着镜子照了照。
镜子里的自己,二十七岁,头发及肩,眼睛下面也有点青黑——昨晚她也没睡好。
她抬手,摸了摸眼角那颗痣。
小小的,凸起的,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她盯着那颗痣看了很久。
然后放下手,拿起包,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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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市中心的咖啡馆。
林悦已经到了,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见她进来就招手:“这里这里!”
她走过去坐下,林悦上下打量她一眼:“气色还行,没我想象的差。”
“什么差?”
“你家那位不是出差回来了吗?我以为你会累死累活伺候他几天呢。”林悦招手叫服务员,“两杯拿铁,谢谢。”
沈千寻笑了一下:“还好。”
“还好?”林悦盯着她,“你每次都‘还好’,我都听出茧子了。来,说实话,他回来之后怎么样?”
“就那样。”
“哪样?”
沈千寻想了想:“他出差一周,我做了四菜一汤等他回来,他吃了,说还好。第二天早上我做了早餐,他吃了,走了。晚上不回来吃饭。”
“就这样?”
“就这样。”
林悦皱眉:“就这?一周没见,就没点别的?”
沈千寻没说话。
林悦盯着她看了几秒,忽然压低声音:“你们……那个……正常吗?”
沈千寻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她在问什么。
“正常。”她说。
其实不正常。
已经很久了。上一次是什么时候?两个月前?三个月前?她记不清了。不是她不想,是他——他好像对这件事没什么兴趣。
林悦看她表情,就知道问错方向了。她叹了口气,换了个话题:“算了算了,不说这个。你最近工作怎么样?”
“还行,老样子。”
“还是行政?”
“嗯。”
“你不是想转设计吗?投简历了吗?”
沈千寻摇头:“没有。”
“为什么?”
因为他的事情太多了,她没时间想自己的事。
因为每天早上要准备早餐,晚上要看他在不在家吃饭,中间还要处理他临时交代的各种事情。
因为三年了,她已经习惯把他的事情放在第一位。
但这些话她没说出来。
“再等等吧。”她说。
林悦盯着她,眼神里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心疼、无奈、恨铁不成钢。
“千寻,”她开口,“你图什么?”
沈千寻一愣:“什么?”
“我说,”林悦一字一顿,“你图什么?他那点钱?你又不花。他那张脸?看三年也该看腻了。他那个人?他正眼看过你几次?”
沈千寻没说话。
“你图什么?”林悦又问了一遍,“你二十四岁嫁给他,最好的三年都耗在他身上了。他呢?他给你什么了?一句‘还好’?一顿不回家吃饭?出差一周回来连句‘想你了’都没有?”
“他不说这些。”沈千寻说。
“所以呢?你就不想要?”
沈千寻沉默了。
她当然想要。她想要他多看她一眼,想要他问她今天过得怎么样,想要他偶尔主动抱抱她,想要他记住她的生日,想要他在她生病的时候陪在她身边。
她想要的东西太多了。
可是三年了,她一件都没要到。
林悦看着她沉默的样子,语气软下来:“千寻,我不是想说你。我就是心疼你。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以前多开朗一个人,现在呢?每次见你都恹恹的,像被抽走了魂似的。”
“我挺好的。”沈千寻说。
“好个屁。”林悦翻了个白眼,“你每次都‘我挺好的’,你什么时候能说一句‘我不好’?你什么时候能跟我说实话?”
沈千寻抬起头,看着林悦。
林悦的眼睛里有水光在闪。
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什么都说不出来。
“算了算了,”林悦别过脸,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我不问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桌上,落在那两杯没怎么动的拿铁上。
沈千寻低头看着自己的杯子,奶泡上拉的花已经散开了,变成一团模糊的白色。
“他叫错我的名字。”她忽然开口。
林悦一愣:“什么?”
“前天晚上,他喝多了,睡觉的时候……”她顿了顿,“叫了别人的名字。”
林悦的表情变了。
“谁?”
“孟听晚。”
林悦愣了一下,然后脸色沉下来:“那个钢琴家?他初恋?”
沈千寻点头。
“操。”林悦骂了一句。
咖啡馆里安静了几秒。
“就这一次?”林悦问。
沈千寻没说话。
林悦盯着她:“就这一次?”
“新婚夜也叫过一次。”沈千寻说,“我以为是喝醉了。”
“然后呢?”
“然后……三年了。”
林悦的脸彻底黑了。
“所以这三年,你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替身?”
沈千寻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低着头,看着那杯咖啡。
林悦深吸一口气,又骂了一句更难听的。
“沈千寻,”她压低声音,但语气很重,“你是不是傻?你知道自己是替身,你还跟他过三年?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我以为……”沈千寻的声音很轻,“我以为时间久了,他会……”
“会什么?会忘了那个人?会爱**?”林悦打断她,“三年了,他忘了吗?他爱了吗?他要是爱你,能叫错名字?”
沈千寻不说话。
“你醒醒吧,”林悦握住她的手,“千寻,你醒醒吧。他不爱你,他从来没爱过你。他爱的是那个人,你就是个影子,是个替代品。你明白吗?”
沈千寻的手被林悦握着,能感觉到她掌心的温度。
但她整个人都是冷的。
“我知道。”她说。
林悦愣住了。
“我知道。”沈千寻抬起头,看着林悦,眼睛很平静,“我一直都知道。”
林悦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千寻看着她,忽然笑了一下:“可是知道有什么用?我还是喜欢他。”
---
从咖啡馆出来的时候,已经快五点了。
三月的傍晚,天还亮着,风有点凉。沈千寻走在街上,身边人来人往,她一个人慢慢走着。
林悦最后说的话还在耳边:“千寻,你要是不舍得走,就别走了。但你别再骗自己了。他看着你的时候,看的不是你。你每天做那些事,他不是没看见,是根本不在乎。你懂吗?”
她懂。
她早就懂了。
只是懂了又能怎样?
她走到一家书店门口,忽然停下来。
橱窗里摆着各种书,最显眼的位置是一本新书,封面很简洁,白色底,一行黑色的字。
她盯着那本书看了很久,然后推门进去。
书店里人不多,安安静静的。她走到文具区,看着那一排排笔记本。
各种颜色,各种大小,各种材质。
她拿起一本深蓝色的,翻开,纸页光滑,有淡淡的纸香。
三年前,她买过一本一模一样的。
那是第一本。
后来有了第二本,第三本。
每一本都写满了,每一页都是关于他。
她拿着那本笔记本,站在那里,看着封面的深蓝色。
忽然想起第一本扉页上写的那句话:
“我不知道能陪你多久,但我想记住每一天。”
她合上笔记本,放回架子上。
转身离开书店。
回到家,天快黑了。
别墅里很安静,没有人。她打开灯,换好鞋,上楼。
走到书房门口,她停了一下。
门关着,里面没有光。
他还没回来。
她站了几秒,然后推开卧室的门。
换了家居服,洗了脸,坐在床边。她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拿出那三本日记。
深蓝色的封面,并排躺着。
第一本,从第1天到第300天。
第二本,从第301天到第600天。
第三本,从第601天到现在。
她拿起第三本,翻开。
最新的一页,是昨天的记录:
"第733天。
他回来了。
我问了孟听晚的事。他说她需要做个小手术,他帮忙安排。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晚安,日记。"
她盯着那几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她拿起笔,翻到新的一页。
"第734天。
今天见了林悦。
她说我不该这样过下去。她说他不爱我。
我知道。
我都知道。
可是……
可是我还是喜欢他。
三年了,我学会了他所有的习惯。咖啡不加糖,衬衫熨三次,下雨天备伞。我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我知道他几点起床,几点睡觉。我知道他皱眉的时候在想什么,沉默的时候在烦什么。
我比任何人都了解他。
可是他不了解我。
他不知道我不喜欢喝咖啡,不知道我最怕下雨天,不知道我每次熨衬衫的时候都在想什么。
他不知道我叫什么。
或者说,他知道,但他不在乎。
林悦问我图什么。
我不知道。
也许我什么都不图。
只是习惯了。
习惯了等他,习惯了照顾他,习惯了在他身边。
习惯真可怕。
可怕到我明知道他不爱我,还是走不了。
可是今天,我站在书店里,看着那本日记本,忽然想:
如果有一天,我不写了,会怎么样?
如果我离开了,会怎么样?
他会找我吗?会在乎吗?会后悔吗?
还是说,他根本不会发现我不在了。
就像他从来没发现,我每天早上做的咖啡,是六十七度。
就像他从来没发现,我熨衬衫的时候,手指会被烫到。
就像他从来没发现,我看着他,看了三年。
他什么都没发现。
我忽然有点累了。
今天就到这里吧。
晚安,日记。"
她写完,合上本子。
放回抽屉。
躺下来,盯着天花板。
窗外有月光,和昨晚一样,和前天一样,和过去无数个夜晚一样。
她侧过身,看着旁边空着的枕头。
还没回来。
她闭上眼睛。
黑暗里,她忽然想起今天林悦说的最后一句话。
“千寻,你知道我最怕什么吗?我最怕有一天,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吗?
她知道。
她是沈千寻。
二十七岁。
嫁了三年。
爱一个人。
等一个人。
只是那个人,从来没看见过她。
窗外,月光很亮。
她睁开眼睛,看着那道光。
然后轻轻开口,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对着那束照进来的月光,对着不知名的某处:
“我叫沈千寻。”
声音很轻,轻得几乎听不见。
“我叫沈千寻。”
她又说了一遍。
“不是听晚。”
“我是沈千寻。”
房间里很安静。
没有人回答。
只有月光,静静地照在她脸上。
照在眼角那颗痣上。
那颗痣还在。
她还在。
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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